法院执行发言稿
1.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
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知道,法官就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员。
依概念理解,法官只是法律适用的机器和工具,而不是所谓的“官”。 从表面上看,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似乎可以以“四不”带过,即裁判不公、久拖不决、执行不力、形象不佳。
深层次的原因呢?应是法官没有把法律作为自己的上司。法院的人都清楚,每名法官的头上可谓是“电网”密布,纪律处分、错案追究、工作差错追究,再加上“不准”、“禁令”、“严禁”、“规范”什么的,在这种环境下,大家都在兢兢业业地工作着,也在认认真真地提升着自己的业务知识。
但当一名称职、合格的法官,仅精通法律是不够的,还要学会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真正忠诚于法律。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公正司法的一个必要的前提和条件,但并不是具备了一定法律知识的法官必然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然会公正司法,秉公办案。
一个法官的执法理念如何,与其具不具备对神圣法律忠诚的品格是息息相关的。 我们多数公民也许还不能从更深的意义上去认识法律的神圣,但作为一名法官,在公正审判、执行每一件个案的同时,必须时刻保持着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
法官的作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财产、自由、安全。对法律忠诚是法官的天职!其作出的判决应是法官的灵魂和良心净化、过滤后对是非曲直的正确评断。
社会公众一直将目光聚焦于法官身上这一事实,便说明了司法公正对国家、对公民的重要性。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法官之责系于大半。
二十一世纪,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官?需要的是道德(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忠诚于法律的法官。 忠诚于法律的法官,首先应对法律无限敬仰和信仰。
信仰法律的人,他的道德一定是高尚的。出于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他对法律一定是充满浓厚兴趣的,这兴趣可促使他勤奋学习,所以他应当是业务精通的。
法官可以不是法学家,但他必须是道德家、是操守模范、是奉法先锋。这些,都需要他忠诚于法律。
时下,大家都在忙着对法官的职业道德下定义,我认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应是爱岗敬业、忠诚于法律。其它诸如公平、正义什么的,只是其表象,因司法公正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项任务,是一项给法官的头脑和心灵规定的任务。
对法律忠诚是法官的天职。只有培养出信仰法律、捍卫法律的法官,国家的法律才能根植于人心。
只有培养出一大批忠诚于法律的法官,并使之成为法官群体主导力量,公正与效率才能得以实现,才能真正树立起法律的绝对权威,全社会才能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风气。除此,我们别无选择。
2.法律在我心中演讲稿
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知道,法官就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人员。依概念理解,法官只是法律适用的机器和工具,而不是所谓的“官”。
从表面上看,法院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似乎可以以“四不”带过,即裁判不公、久拖不决、执行不力、形象不佳。深层次的原因呢?应是法官没有把法律作为自己的上司。法院的人都清楚,每名法官的头上可谓是“电网”密布,纪律处分、错案追究、工作差错追究,再加上“不准”、“禁令”、“严禁”、“规范”什么的,在这种环境下,大家都在兢兢业业地工作着,也在认认真真地提升着自己的业务知识。
但当一名称职、合格的法官,仅精通法律是不够的,还要学会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真正忠诚于法律。
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公正司法的一个必要的前提和条件,但并不是具备了一定法律知识的法官必然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必然会公正司法,秉公办案。一个法官的执法理念如何,与其具不具备对神圣法律忠诚的品格是息息相关的。
我们多数公民也许还不能从更深的意义上去认识法律的神圣,但作为一名法官,在公正审判、执行每一件个案的同时,必须时刻保持着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法官的作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财产、自由、安全。对法律忠诚是法官的天职!其作出的判决应是法官的灵魂和良心净化、过滤后对是非曲直的正确评断。社会公众一直将目光聚焦于法官身上这一事实,便说明了司法公正对国家、对公民的重要性。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法官之责系于大半。
二十一世纪,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官?需要的是道德(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忠诚于法律的法官。
忠诚于法律的法官,首先应对法律无限敬仰和信仰。信仰法律的人,他的道德一定是高尚的。出于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他对法律一定是充满浓厚兴趣的,这兴趣可促使他勤奋学习,所以他应当是业务精通的。法官可以不是法学家,但他必须是道德家、是操守模范、是奉法先锋。这些,都需要他忠诚于法律。
时下,大家都在忙着对法官的职业道德下定义,我认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应是爱岗敬业、忠诚于法律。其它诸如公平、正义什么的,只是其表象,因司法公正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项任务,是一项给法官的头脑和心灵规定的任务。
对法律忠诚是法官的天职。只有培养出信仰法律、捍卫法律的法官,国家的法律才能根植于人心。只有培养出一大批忠诚于法律的法官,并使之成为法官群体主导力量,公正与效率才能得以实现,才能真正树立起法律的绝对权威,全社会才能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风气。除此,我们别无选择!
3.法院是怎样强制执行的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一、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
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
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二、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 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
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
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4.对被执行人收入如何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扣留是指人民法院通知储存有被 执行人收入的单位,不准被执行人提取或转移该项收入;提取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应当履行 义务的那部分收入从储存单位中取出,以便交付给权利人。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农副业收入等。
与被执行人收入有关的单位,是指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 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以及其他向被执行人支付各种收入的单位。
5.当事人怎样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申请执行的法院。
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
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一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是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二)申请的形式。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
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6.法院执行程序
执行,又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 行义务,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
执行和审判虽然都是人民法院的行为,但又有原则性区别。 (1) 审判基于审判权而发生,执行基于司法执行权而发生,这两种权利在我国均由 人民法院行使。
(2) 审判的目的是确认权利义务关系,执行的目的是实现权利义务关系。 (3) 审判由人民法院审判组织进行,执行由人民法院执行组织进行。
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但不是必经阶段。除义务人能自动履行义务的法律文书 不需要经过执行外,确认法律关系的判决、变更和消灭的判决也均不发生执行问题。
也就 是说,执行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 1。 执行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 这些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和罚款决 定书,仲裁机构制作的生效裁决书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 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2。 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这就是说,如果执行根据是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该判决书必须属于给付判决。
确 认、变更和消灭法律关系的判决没有执行内容,不能作为执行根据。 3。
必须是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 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义务人依照法律文书的要求自动履行了义务,也就不需要再去 强制执行。 。
7.当事人如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申请执行的法院 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申请的形式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3、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