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盖分行章情况说明
1.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章没盖清楚,说明该怎么写
格式你自己调整
证 明
_________________ _____:
贵行于____ 年__ 月__ 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如下:
票号 :____________
票面金额:
出票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行全称:
出票日期:____ 年__ 月__ 日
汇票到期日:____ 年__ 月__ 日
由于我公司工作人员疏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因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及责任均有我公司承担,特请贵行到期给予承兑。
特此证明!
(预留印鉴章) (预留印鉴章) (公章)
2.
首先你要看一下分行地公章的样式是:单位名称呈现半圆形结构,还是半圆形结构下面有一行分行的名称。
如果是后者,说明分行是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机构,你的人事档案的管理权在省行;如果是前者,说明分行是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机构,你的人事档案的管理权在分行。有管理权的机构就有权自助招聘人才并管理其档案;没有管理权的机构就没有权里自助招聘人才并管理其档案,只能委托省行招聘人才并管理其档案。
如果是无管理权的机构就不能给你开证明并盖章,因为这里公章只具有内部的行政使用权,不能对外。那么你的证明必须由省行出具并盖章。
你可以先由分行出具意见并盖章,然后亲自到省行说明情况,由省行在分行公章的右侧最终确认盖章。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
3.为什么派出不愿意盖常住户口证明章了
原因可以参考如下(当事人可以具体咨询经办的派出所):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不是当地,而只是在当地居住的,或者该派出所不是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的,是不能办理常住户口证明的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