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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秸秆禁烧管理情况说明

    1.有没有禁止焚烧秸秆相关规定

    希望你满意!

    夏收即将到来,各地是否还会“狼烟四起”?5月20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并以法律许可的最快速度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省级首部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和促进综合利用的地方性法规。

    《决定》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烧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不得将秸秆弃置于河道、湖泊、水库、沟渠等水体内。并且要求,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禁止焚烧的区域范围,到2012年底实行全行政区域禁烧。违反规定的,由环保或城管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清除;情节严重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如何制止和杜绝秸秆焚烧?《决定》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负责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弃置秸秆污染水体的监督管理,加大实时监测和执法力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弃置秸秆污染水体的行为。”

    2.如何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秸秆禁百烧重点时段:夏季3月—6月底、秋季8月下旬—11月底。

    禁烧区域划分:根据秸秆禁烧区域划分表要求为:境内国道213公路两侧1公里区域涉及的村组,在秸秆禁烧区域必须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

    广泛宣传。乡政府通过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会议的形式,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及综度合利用秸秆的技术知识,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愿问烧的社会氛围。村组干部要深入农户,把规定讲清,把道理说明,引导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自觉性。

    强化措施全面开展禁烧夏、秋秸秆。各村采取得力措施,落实禁烧责任,严防死守,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焚烧秸秆(包括油菜玉米秸秆和农村垃圾蒜秸、蒜皮等)现象;因答地制宜组织、引导农户采取集中到固定场所堆放、青贮、氨化饲料等手段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积极配合公安内机关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组织好应急灭火联防联动,积极应对突发性事容件。

    认真总结夏秋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夏秋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对两季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公示。

    3.“小手牵大手,秸秆不焚烧”调查报告200字

    调查报告最好找相关的真实新闻或者现场调查

    给你的都只是资料进行参考

    我们大家都知道焚烧秸秆害处多,但是,有些农民伯伯不听劝阻,依旧我行我素,继续焚烧秸秆——这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事,何不让秸秆回家呢? 听村里人说,如果焚烧秸秆被人举报,举报的人有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奖金.而焚烧秸秆的人和家人的名字,则会出现在县里或镇里的“通告”上面呢!那可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啦! 焚烧秸秆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只有严重的危害.危害一:在焚烧秸秆时会产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会破坏大气层,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尤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的刺激较大。危害二: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那是因为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非常低,可见范围小。容易造成两车相撞,飞机导航失控坠毁。危害三:容易引发火灾,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易燃物,特别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危害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能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有益微生物,影响农作物对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农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干扰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从而减少收益。有些农民伯伯认为焚烧后的秸秆灰是富含钾肥的草木灰肥料,适合中性和酸性的土壤。那你们就会大错特错了。危害五: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浓烟,片片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4.如何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1. 秸秆禁百烧重点时段:夏季3月—6月底、秋季8月下旬—11月底。

    2. 禁烧区域划分:根据秸秆禁烧区域划分表要求为:境内国道213公路两侧1公里区域涉及的村组,在秸秆禁烧区域必须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相关规定。

    3. 广泛宣传。乡政府通过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会议的形式,各村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泛、深入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及综度合利用秸秆的技术知识,营造不敢烧、不能烧、不愿问烧的社会氛围。村组干部要深入农户,把规定讲清,把道理说明,引导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自觉性。

    4. 强化措施全面开展禁烧夏、秋秸秆。各村采取得力措施,落实禁烧责任,严防死守,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焚烧秸秆(包括油菜玉米秸秆和农村垃圾蒜秸、蒜皮等)现象;因答地制宜组织、引导农户采取集中到固定场所堆放、青贮、氨化饲料等手段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积极配合公安内机关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组织好应急灭火联防联动,积极应对突发性事容件。

    5. 认真总结夏秋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夏秋季禁烧工作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对两季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公示。

    5.不露天焚烧秸杆倡议书250字

    1、“自家田里焚烧秸秆违法吗?”:

    (1)民事法律行为,除了要遵守法律法规之外,还要遵守国家政策。

    (2)目前,各地政府一般都有禁止焚烧秸秆的政策。

    所以:如果你所在地政府有禁止焚烧秸秆的政策的:自家田里焚烧秸秆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没有此类政策,但焚烧秸秆的量过大、造成了环境污染的,也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

    2、“如果违法是否一定要罚款?”:违法应给予处罚,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多种,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何种处罚,不是“一定”要罚款、但可能会罚款。

    3、“请问公安机关能否对焚烧秸秆者强制拘留? ”:当地有禁止焚烧的政策、而且情节严重的,可以。

    4、“焚烧范围仅限自己家农田,没有烧到别人家的!”:

    (1)虽然你一再强调“焚烧范围仅限自己家农田”,但烧自己家田里的秸秆一样会污染环境、一样会危及他人财产安全。所以,只要当地政府有类似的禁令,应是违法行为。

    (2)不太明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坚持焚烧秆?污染环境不说,在现在的麦收时节也很容易引发火灾。

    6.2015农作物秸秆不焚烧要怎样处理,国家对此会有什么整改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除前两款外,城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治烟尘污染的其他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 《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完成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中要明确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保障体系,秸秆利用的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

    无秸秆禁烧管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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