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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廉政建设的短评

    廉政建设[编辑本段]一、廉政的基本内涵 研究和推行廉政建设,首先要对廉政的基本内涵进行科学、准确的界定。

    从文字解释学上看,“廉”即廉洁,“政”即国家政权机关及其公务活动,廉政即“廉洁的政治”。但由于有关廉洁的判断标准具有主观性和发展性,政治又是一个需要具体化的时代性概念,所以廉政在不同的语境中和具体范围内呈现出多层次的含义。

    我国有学者从现代社会廉政的特征和实质出发,认为廉政包含四个要素:一是“廉正”,指政府及其官员在履行公务、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廉洁而公正、廉洁而正直,不贪污、不受贿、不枉法,二是“廉朴”,指政府及其官员取之于民者少而用之于民者多,三是“廉节”,指政府及其官员在国家管理活动和处理与社会公共事务有关的活动3中具有清廉无私的品德或节操,也称廉德,四是“廉制”,即有关廉政的制度。 还有学者从廉政的内容出发,认为廉政的基本涵义有四:其一,就“政局”而言,要造就一个公正清明的政治局面和政治氛围,其二,就“政制”而言,要建立廉洁高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其三,就“政策”而言,要制定并严格实施确保政治清明的政策和措施以取信于民,其四,就“政德”而言,要求各级官吏树立廉洁奉公的官德和不贪不淫的私德以为民之表率。

    简言之,所谓“廉政”就是公正廉明的政局、政制、政策和政德的良性结合与辩证统一。廉政就与腐败相反,起码要具备三个要素: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国家委任从事国家公务的人,主观方面没有牟取私利的动机,客观方面不滥用权力或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反公认的规范的行为。

    廉政建设近年已经成为国家公务员申论写作的热点之一,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编辑本段]二、新时期廉政建设的特点 1.廉政建设体系化 党在十五大以后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党和政府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各个环节出发,建立标本兼治的综合体系进行廉政建设的宏观战略和清晰思路,既全面又有重点,摆脱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治理局面,迈出了廉政建设体系化的坚实的一步。

    这种体系化的廉政建设方针突出反映在2005年1月中央颁布实施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实施纲要》)里。该纲要明确提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所规划的廉政建设体系既是一个着眼全局的体系,又是一个遵循规律的体系,还是一个注重预防的体系,更是一个依靠民主、法制和德治多管齐下防治腐败的体系。

    2.廉政建设制度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有关廉政的法律制度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2003年11月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的规划;200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2004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颁布实施;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相继颁布实施。

    与此同时,还有一系列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和制度正在抓紧制定之中,如2001年7月起中央纪委法规室和监察部法规司多次组织召开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法的专家论证会,目前正在酝酿出台廉政法。总之,党的十六大以来的短短几年时间里,有关廉政的制度化建设所迈出的实质性步伐是建党、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其间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填补了廉政建设的制度空白,为加强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群众利益成为廉政建设的基本出发点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一思想体现在整个廉政建设实践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认真清理、整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等现象;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以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这些举措真正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反映了廉政。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

    人民日报《廉洁不廉洁,群众说了算——四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纪实》一文介绍了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探索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强化责任为基本取向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体系,同时指出群众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最权威的评判者。

    列宁早在苏维埃政权的建设中就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对国家建设的监督和参与。列宁认为:“没有公开性来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少数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掌握一部分权力后,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为政不廉等腐败现象就会出现,因此要有多种多样的、自上而下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以便消除苏维埃政权的一切可能发生的弊病,反复地不倦地铲除官僚主义的莠草”(《列宁全集》第2版,第38卷,第104页)。

    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形式,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扎根于基层,使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其中,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其次,群众参与是廉政建设的推动力量,人民群众最不满意、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腐败,党风廉政建设正是从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强烈期盼中发展起来的;最后,广大人民群众是否重视和积极参与,是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条件,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与廉政建设的成败息息相关。

    要使反腐倡廉工作扎根于基层,一要加强人民群众在廉政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其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要积极引导、教育和激发广大群众,千方百计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把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切实发挥出来。 二要完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体系。

    加强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务必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评议、日常工作、和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提升考核工作的实效性,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要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反腐败表彰机制存在的欠缺,加大树立廉政典型和反腐标兵的力度,大张旗鼓地表彰反腐败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弘扬正气,营造舆论氛围。 三要借助各种媒介手段,拓展人民群众参与渠道。

    加强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要改进传统的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媒体舆论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定期开展座谈会、民主评议、通过媒体进行电话连线、通过网络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网站等媒体公布反腐举报信箱、专线电话等各种形式不断推进互动参与,扩大人民群众参与渠道,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努力营造一个全民参与反腐败的社会氛围。

    3.怎样向群众宣传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宣传稿

    就正常宣传吧,发问卷之类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的内容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四个大项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委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干部选任风气、干部作风等15个方面的小项内容,涉及方方面面。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每一项工作,都有可能成为人民群众作出社会评价好坏的参考。因此每个地方、部门和单位都应该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各自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

    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位普通党员、干部都应该廉洁自律,每位群众都应该主动发挥监督作用,每位参与者都请您理性客观地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出正确评价。

    4.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新闻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成为我们今后工作中的一种新常态。作为镇党委书记,自身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要在这种新常态下,当好班长、带好队伍,努力营造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是推进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考验着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觉悟、治理能力。基层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大厦的基石,我们要把基石打牢,才能更快更好发展。近年来,高村镇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通过党委扩大会部署落实,使班子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班子成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

    推进镇村两级工作廉洁高效运作。党委主体责任重在落实,关键在担当,作为党委“一把手”,在工作中凡是重大问题必须要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把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作为全镇党员干部工作的标尺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推动镇村两级工作廉洁高效运作。首先,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战斗力。为了达到以制度管理人,以纪律约束人的目的,镇党委探索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度。我们建立“一岗三责”责任制,即党政班子成员分别统筹抓好本职工作、分管的重点工程以及所包村工作;制定《高村镇服务保障大项目建设规章制度》,成立招投标监督领导小组;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村干部坐班办公制度等规章制度。其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村民自治章程》,严格落实“七步决策法”、“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机制,一切村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在决策村级事务前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赋予群众话语权;强化民主监督作用,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每季度一公开;加强农村经济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村章、账镇代管”、“两笔、一章、一把关”财务管理,落实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化处置制度。第三,强化管理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各个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和班子成员以及村、社区年终述职述廉、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考核工作。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常态。我们将持之以恒的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对镇村两级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点针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的党员干部,采取及时提醒、定期约谈的方式,加强教育和监督,做到阵地前移,工作前移,防患于未然。二是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定期检查考勤值班、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同时,开展“节约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严肃查处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等行为,形成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实行量化考核制度。按照村和社区、镇直部门两个层次进行分类指导,做到目标、人员、措施三到位,计划、方案、任务三落实,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5.如何做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讨论发言稿

    一、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先导,夯实勤政廉政思想基础一是突出三个重点,把握教育内容。

    突出宗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特别是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突出岗位廉政教育,让干部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突出示范教育,加大对各级干部身边勤政廉政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典型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三项活动,改进教育方式。

    全面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在干部遵纪守法的同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知行统一;全面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广大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举办廉政知识测试、签订廉政承诺书、进行廉政宣誓、任前廉政谈话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教育的有效性;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做到每个部门有廉政宣传专栏、有警示标牌、每个干部办公桌上有廉政格言警句、重要时段和节假日给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让廉政文化上机关墙面、上办公桌面、上网络页面,使机关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把廉政教育入脑入心。二、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清权查险。

    认真清理人财物管理、设计代表管理、设计变更、造价核查、工程清单调整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权力,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五步法,深入查找个人、部门、单位存在的腐败风险。二是切实制定防范措施。

    加强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内设机构之间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在部门之间合理分权,解决一些部门既当“导演”,又当“演员”、“评委”,自己定规自己执行等问题;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合理分权,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于个别人或少数人手中;在内设机构之间合理分权,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批复、调配与使用、调查与处理等各项权力分由不同的内设机构行使,加强内部牵制。

    同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分级分档固化裁量标准,缩小自由裁量空间,消除腐败隐患。三是加大监督控制力度。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行工作流程计算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及时实施预警处置。

    建立风险信息收集,对收集的信息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甄别、分析,存在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的,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以谈心疏导、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处置方式,预防腐败行为发生。五是积极营造激励氛围。

    正确运用和把握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敢闯敢干的积极性,建设干事创业的“安全区”。对勤廉兼优、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树立正确导向。

    三、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为根本,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对象,制定接待标准,限定陪餐人员,严禁用公款相互吃请。

    二是健全财务联签审批制度。违反程序规定的票据,会计不得入帐。

    三是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党委推荐干部必须如实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力度,机关从事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轮岗交流。四是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应如实申报个人婚姻变化、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及其出国(境)定居、留学等有关事项,并进行公示。五是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重点公开党委重要决策决议、干部选拔任用、财务收支、经费使用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问题,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以严肃党纪政纪为目标,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下,惩治这一手决不能软。

    党组织和纪委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注重在专项清理、民主评议、信访调查、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线索,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突出重点,量化考核。

    一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查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是否做到两手抓、两不误,责任是否明确、任务是否分解、措施是否落实;二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重点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否健全,三重一大问题是否集体研究决定;三查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讲廉政党课,机关干部是否参加警示教育、签定廉政承诺书、举行廉政宣誓、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四查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情况,重点查机关干部是否开展了风险查找活动、制定了防范措施、加强了监督控制、实施了预警处置;五查建章立制和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查反腐倡廉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是否实行责任追究等问题。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

    需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展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6.怎么写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评议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3.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扩大巡视范围,强化问题导向,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37396266之风和腐败问题。

    5.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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