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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要求诉讼情况说明

    1.招投标程序中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该怎么提

    1、《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相对人就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除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及该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按排除法列举的行政行为外,则均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处理决定显在此之内。

    3、另外,从行政诉讼法立法宗旨之一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出发,遵循有权利就有救济的基本司法原则,也不宜将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处理决定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

    2.招标公告提交前需要哪些条件

    招标公告前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

    (1)判断招标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招标人是法人的,包括应当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机构;招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应当是依法成立且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经济和社会组织。

    (2)制定招标工作总体计划

    明确招标采购内容、范围和时间。

    (3)确定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

    (4)落实招标的基本条件

    如:项目招标人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项目招标的内容、范围、条件、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已经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或招标监督部门核准,并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规划审批核准等实施程序;工程施工招标的特别条件:项目初步设计或图纸已设计完成、外部条件已落实;

    (5)编制招标方案

    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自身需求,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方案,确定招标内容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标段划分、合同类型、投标人资格条件、安排招标工作目标、顺序和计划、分解落实招标工作任务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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