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
1.法官违规收受礼金检讨书
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
俗话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什么是细节?就是那些看似普普通通的,却十分重要的事情,一件事的成败,往往都是一些小的事情所影响产生的结果。
细小的事情常常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一个细节,可以使你走向你的目的地,也可以使你饱受失败的痛苦。每一件事情都是有无数个小的细节组成的,每一个都很重要。
就好比是一条铁链,有无数铁环组成,无论其中哪一个铁环坏了,整个铁链也就没有用了。说实话,经过今天这件事,懊恼之余,也还有点庆幸。
懊恼的当然是自己违反规定,庆幸的则是也正因为这件事刚好点醒了我,令我幡然醒悟。相信在看完这么多以后,也会了解到我对待这件事真诚改过的态度。
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监督我。给我一个机会,我也能尽自己的一份力。
2.如何治理收受礼金礼品等违规行为
1、首先要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增强其拒腐防变能力;集中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提高学习教育成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2、制度贵在贯彻落实。可借助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干部群众了解政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对腐败问题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3、从制度上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务实节俭过节,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我认为,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将“七个严禁”“九个严字”落到实处,才能彻底杜绝各种奢侈浪费现象,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征程上新风扑面。
4、《汉书·景帝纪》(卷五)记载,汉景帝即位前连年歉收,但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现象却很严重。汉景帝即位后下诏,凡到地方后用公款消费的官员,一经发现立即免职,这条规定成就了历史有名的“文景之治”。但为什么汉朝的腐败还是不绝?我认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汉景帝之后的皇帝没有把这项制度继续发扬。史实证明,有“对症”的制度是必要的,且更须坚持,唯有长期坚持执行下去,方可达到廉政的预期效果。
3.违规收受礼品违反了纪律处分条例的哪些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纪律。
收受少量财物后折款退还只是减轻处分的条件。(积极认识错误,向党组织就错误做出检讨,可能会仅是较轻的诫勉谈话) 第八十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读后感怎么
根据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坚决纠正用公款送礼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包括违规借用车辆)等行为,促进全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整治公款送礼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配合。
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直纪工委、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具体承办,各单位纪检组负责牵头抓总协调。 主要任务与具体分工如下: (一)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纯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交往行为。 组织实施单位:市纪委、市财政局 责任人:贺公民、罗春耀 配合单位:市直工委、市审计局 (二)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
按照中央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等手段,坚决整治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烟花爆竹、年货等节礼的问题,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 组织实施单位:市纪委、市直工委 责任人:贺公民、廖激扬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三)整治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和受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包括违规借用车辆等)的行为,遏制少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现象。 组织实施单位:市纪委 责任人:贺公民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工委 (四)健全完善制度。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抓紧制定关于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严肃财政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公款送礼经费来源渠道,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构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组织实施单位:市纪委、市财政局 责任人:贺公民、罗春耀 配合单位:市直工委、市审计局 三、工作步骤和推进措施 (一)谋划部署(2014年1月10日前)。
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调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人,加强工作的统筹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审核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2014 年3月10日前)。
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采取有力措施,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专门进行研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制度,抓好落实。 要明确单位内部的承办科室、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定期开展自查和监督,认真做好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须于2014年3月10日前,向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上报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和2013 年度礼金礼品登记上交情况。 (联系人:龙泉峰,联系电话:8866751,传真号码8866914)。
(三)督导检查(至2014年4月底)。1、配合“三公经费”控制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于1月中旬选择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开展公务接待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特别是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借用车辆等情况的重点检查;2、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整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高消费等暗访工作,加大对部分单位办公场所、高档酒店、休闲农庄、私人会所、市直单位定点接待场所暗访力度,重点检查收送礼金礼品情况。
此外,市纪委将受理电话举报(0734-12388)和信件举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明察暗访和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评估(至2014 年5月底)。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方向,并向本单位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应于 2014 年5 月25日前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专项整治各参与单位将组织力量通过资料分析、现场检查、座谈了解、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成立市公款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