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工人欠薪情况说明

    1.企业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说明书怎么写,给个模版

    单位拖欠工资,一般是写劳动仲裁申请。

    一、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结构:

    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标题

    2、申请人信息

    3、被申请人信息

    4、仲裁请求

    5、事实和理由

    6、提交单位

    7、申请人签名、日期。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各部分写法:

    1、标题

    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

    2、申请人信息

    必须信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3、被申请人信息

    必须信息: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其他信息:被申请人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等。

    4、仲裁请求

    (1)仲裁请求必须一项一项的列清楚,最后计算出请求的总额。

    (2)每一项仲裁请求包括:1)请求的是什么内容,如是什么时候的加班费、是什么时候的工资、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是补偿金;2)请求的数额,要写清楚到底请求多少钱。

    (3)若是恢复劳动关系的则写清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5、事实和理由

    这一部分里应当写的内容包括:

    (1)双方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什么时候入职、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任什么职位、工资是多少、双方有争议的事实是什么?

    (2)对于仲裁请求里面的每个请求都应当详细的说明为什么你会要求这个项目和为什么是请求这么多的数额,一定要写清楚。

    很多人会问,那理由要不要写上法律依据?我不懂法律怎么写法律依据?其实这里只是需要你写清楚自己认为的理由,这个理由是否有法律支持,你是不用理会的,这个完全有仲裁员依法确定是否支持。所以一句话,你只写自己觉得的理由就是了,不必法律依据。

    6、提交单位

    根据你发生劳动纠纷的地点和你单位的所在地,你确定自己是向哪个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的就写那个。如果不知道的,可以打12333咨询,或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7、签名、日期

    最后当然是可签名你的名和写上你提交换日期。

    2.拖欠工人工资,到清欠办,需要哪些证明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拖欠工人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也没有书面证明

    1、收集以下能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5.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以拖欠工资、没交社保这些法定解除劳动合同事由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

    公司要你赔偿,如果你认可的话,则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扣后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国的法律设定里有一整套解决办法,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用工不规范,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少农民工朋友还缺少相应的维权意识,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

    因此首先要明确不管用人单位是承诺工资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或者等一项工程完工以后支付,还是年终统一支付,都要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办法一定要写在里面;是否领取工资,也要填写一定的凭据,这些都是解决工资拖欠问题时的重要证据。 另外,劳动合同签订以后,还要注意履行。

    “工资的支付应该是经常的,不要平常人家不给,自己也不要。等到年底了,才想起要工资。”

    贾俊玲提醒说,“目前我国只有少数地方出台了相关欠薪保障办法,即使老板逃跑,还可到劳动部门领取工资,但大多数地方都还没有更具体的欠薪保障。” 拖欠工资属违法 一些农民工认为,老板给不给钱,或者什么时侯给钱,是个人行为,别人拿他没办法。

    实际上克扣和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货币形式”排除了发放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形式,“按月支付”则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单位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并且要足额发放。

    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即为无故拖欠。 民工享有同等法律保障 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到劳动者工资权益保护的就有七、八个,农民工和我国其他一切劳动者一样,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出台了有关外来劳务工管理的专门规定,像大连市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中规定,外来劳务工的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在职职工工资水平。浙江省的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要求即使工程没有结清,总承包方和发包方也要先行垫付劳动者工资;深圳市的欠薪保障条例,要求每个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交纳基金,统一放在市劳动局管理,发生老板逃跑等拖欠工资行为时,先用这笔基金支付工人工资等。

    这些都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拖欠工资要补偿 农民工在遇到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时,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回劳动应得,还可要求补偿。

    劳动法规定,用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等形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补偿金额是多少呢?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要求,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还可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 讨回工钱有“法”可循 贾俊玲教授提醒农民工朋友,首先要对照有关法规,确定用人单位付给自己的工资是否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扣减工资及缓发延发工资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故克扣和拖欠等。

    认定后,在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可以提交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三方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她强调说,按照规定有关劳动的争议必须要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只有对裁决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

    只要提起诉讼,不管拖欠的工资是多少,哪怕只有几百块钱,法院也应当受理。另外,不用担心没钱打官司,进入了司法程序后,可以申请司法援助。

    参考资料: /labor.htm。

    6.施工单位无欠薪证明怎么写

    这个证明应该由劳动监察部门出。

    经查某某施工单位,未出现过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特此证明。

    某某劳动局(章) 扩展延伸 讨薪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

    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钱拿来替老赖付你薪酬),还得倒贴黄瓜二条(倒贴伙食车船费误工费等)。为了讨回辛苦一年赚来的工资,农民工兄弟可谓费尽心机,讨薪的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有“集体下跪讨薪”的,有给企业(老板)送“缺心锦旗讨薪”的。

    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爬上巨型广告牌讨薪”的,有“爬上水塔顶部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有“自杀讨薪”的,有“喝农药讨薪”的,有“拦车讨薪”,“拉横幅讨薪”的、“堵塞道路讨薪”的、“阻碍交通讨薪“的、“封锁出入口讨薪”的,“切断水电讨薪”的、“冲击施工现讨薪”的场等等花样繁多的讨薪招数更折射出民工讨薪之难,讨薪花样百出也是逼出来的无奈。农民工并不是呆子,并不是不知道玩这些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轻则误工,重则挨打被抓坐牢损命)。

    然而“恶其眼前疮,剜却心头肉”(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

    我愿君王心,化作光明烛。不照绮罗筵,只照逃亡屋。

    化其诗而得之句)。不得不为也。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列子曰:“性命本非吾有,生死不过往来”。

    庄子曰:“生为徭役,死为休息”。某打工者跳楼讨薪时,模仿宋朝大诗人陆游口气留给儿子的遗言:“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讨薪不成功。

    血汗工资发放时,家祭无忘告乃翁”。找钱要卖力,吃饭要拼命。

    农民工的本钱唯一的就是命,为了讨薪的胜利成功,农民工视死如归、汤蠖在前,斧钺在后,赴汤蹈火,面不改色,死不旋踵,由此产生了不少讨薪英雄,有“跳楼讨薪的”、有“爬塔吊讨薪”的,有“爬上巨型广告牌讨薪”的,有“爬上水塔顶部讨薪”的,有“割腕讨薪”的,有“杀包工头讨薪”的,有“自杀讨薪”的,有“喝农药讨薪”的,有“拦车讨薪”等等,多不胜数。为什么我说他们是英雄,理由是尽管他们的讨薪之路走得很悲怆,但他们做人所未敢做。

    为人所未敢为,他们在用鲜血与生命逐步推动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发展,享受英雄称号当之无愧。当前,政府要求农民工不要恶意讨薪,要善意讨薪。

    善意讨薪是指什么?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板要钱,不能到家里去找老板要钱,也不能在马路上找老板要钱,还不能集体去找老板要钱,那么到哪里才能去找老板要钱呢?有关部门对此做出了专门规定,就是只能去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打官司要钱,而且还要带齐各种证据,如用工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本等等,少一样都不行。重庆市清欠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工程款和工资纠纷问题,坚决打击通过非法渠道(回答者注:没有通过劳动仲裁与法院判决的讨薪都属于'非法渠道')和过激手段“恶意讨薪”。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五种行为应认定为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一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造成严重影响的;二是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是采取敲诈、勒索、胁迫索取建设领域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或农民工工资等方式,涉嫌欺诈或以合同纠纷为由蓄意闹事的;四是组织农民工或非施工现场人员参加聚集或闹事的,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是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严重影响政府有关部门调处的。这位负责人称,对于建设领域“恶意讨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置,特别是对因恶意追讨行为引发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

    同时,建设、劳动等部门根据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通报批评恶意追讨人员,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与重庆市建筑市场的劳务队伍。回答者评论:政府的措施治标不本,欠薪不存在了,讨薪自然就消失了,讨薪消失了,那些“集体下跪讨薪”的,给企业(老板)送“缺心锦旗讨薪”的。

    “跳楼讨薪的”、“爬塔吊讨薪”的,“爬上巨型广告牌讨薪”的,“爬上水塔顶部讨薪”的,“割腕讨薪”的,“杀包工头讨薪”的,“自杀讨薪”的,“喝农药讨薪”的,“拦车讨薪”,“拉横幅讨薪”的、“堵塞道路讨薪”的、“阻碍交通讨薪“的、“封锁出入口讨薪”的,“切断水电讨薪”的、“冲击施工现讨薪”等千奇百怪方式讨薪的都通通随着消失了。不欠薪是防止恶意讨薪的最好方案。

    欠薪如果继续存在,不管政府怎么打击,恶意讨薪仍会不断。拖欠几百几千元钱,对于富人来说,无所谓,没有必要去冒险涉难,对于贫穷的农民工来说,那是他“一家老幼”靠这吃饭的命根子,他要拼命保护,哪怕冒难涉险也在所不辞,哪怕汤蠖在前,斧钺在后,赴汤蹈火,为讨得那微薄的薪酬,亦面不改色,死不旋踵。

    从过往的过激讨薪就可以看出,农民工有不要命的。

    7.人社部门开具不拖欠工人工资保险金证明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

    具体流程及相关材料:

    一、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将有关材料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二、审核的材料:

    1、建设项目工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证明申请报告(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授权委托书(1份);

    4、保证(承诺)书(1份);

    5、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复印件1份);

    6、竣工验收意见书(参建的5方盖章复印件1份);

    7、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参建员工花名册:所有员工应当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桩基班组、架子班组、水电班组、塔吊班组、制作钢筋班组、木工班组、砼班组、抹灰班组、贴砖班组、消防工程班组、防水班组、附属零星工程班组等劳务人员;花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工种、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复印件1份);

    8、总承包施工单位、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与参建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9、劳务分包款项支付凭证(复印件,有分包的才提供);

    10、项目所有员工工资支付凭证(分人员班组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特别提醒:属于同一人代签代领的,需提供被代领人的授权委托书)。

    三、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准确,无虚报、瞒报;复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四、公示期满(10)日后无拖欠工程款和工资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工人欠薪情况说明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