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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稽查情况说明

    1.给工商局的情况说明

    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写。

    关于XX公司自开业经营情况说明

    XX工商局:zhidao

    兹有XX公司成立于X年X月X日,公司位于XX,公司经营范围为XX,现有员工X人。

    在2006年公司由于XX原因(具体原因根据公司情况来写),一直未进行经营,所以版在2006年公司没有收入。权特此说明。根据公司目前运行的情况,估计到2007年7月,可以正常经营。请有关部门给予监督。

    XX公司

    2007年X月X日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2.客户投诉,工商局要求商家出具情况说明怎么写

    申诉书要求

    申诉申请书,叙述的事实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请求事项要简明扼要,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

    申诉书范文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本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工作地点、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籍贯、用工性质等)

    被诉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性质、单位地址、邮编等详细情况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副本___________份;物证___________件;书证___________件。

    扩展资料

    说明区分用途:

    1、不同的用途的情况说明的写法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格式是如出一辙的。必须有的部分包括标题部分、台头部分、内容、落款、日期。

    2、当然根据内容的不同,必须包括的内容的名字也不一样,大家自己变通。

    要求如下:

    标题部分---居中写标题

    1、如“请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用来表明此文是用来请假的条子!

    2、台头部分--情况说明请假对象的称呼,如某某老师、领导等。

    3、内容。请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填写。

    4、落款。 就是自己的名字。

    5、日期---年月日。在写作中日期的大小写是有严格的要求的。根据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成文日期要用阿拉伯数字, 如果某公文的成文日期出现在公文正文当中,也要用阿拉伯数字。情况说明一般是用阿拉伯数字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申诉书

    3.如何应对工商稽查

    一、什么是税务自查? 简单的说,税务自查就是纳税人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对照税收政策比对纳税情况。

    自查的优点是:纳税人对自己企业情况熟悉,通过纳税自查,容易发现问题,收效较快,可以迅速彻底清除潜在的税务风险。但是自发的自查往往会受企业财务人员涉税处理习惯及个人能力约束,稍有疏忽,就会流于形式,查得不深不透,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其实企业也在日常不断的进行着自查。如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使用、保存情况,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涉税情况。

    可自行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自查,也可委托中介机构代为检查。 二、企业要正确看待税务自查 一方面,通过自查查深查透,以避免被税务机关稽查后,被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甚至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通过自查,还可以看出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障,是否多缴纳、提前缴纳了税款等。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依法纳税。

    三、税务自查应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 涉税处理是否恰当,以免带来税收利益损失; (二) 是否存在纳税管理漏洞、隐患、薄弱环节、不足之处; (三) 账簿、凭证(发票)管理方面的纳税风险自查自纠; (四) 税款缴纳、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等方面的风险自查自纠; (五) 合同签定中的纳税风险自查自纠。 四、企业集团自查补税应该如何开展? 列入60家要求自查的企业名单的企业应当依据最近税务总局要求60家大型企业集团自查补税的提纲,其他企业集团应当找到类似的行业提纲指引有序开展自查工作。

    如果没有类似提纲,就参照税务总局今年的稽查重点来自查补税。 首先,集团公司要布置好自查工作。

    总部对自查布置的态度应当是:要求各基层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研究相关税收制度规定,全面查找自身在税收法规遵从方面的漏洞,形成自查报告,无保留地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同时把握好个限度,不该承担的一分不纳。

    应当及时关注基层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或特殊问题,及时与集团公司财务部沟通,协商处理。针对已经受到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种形式的自查或纳税辅导工作,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涉及补缴税款的,要谨慎处理,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子公司是自查补税的主体,更应当把握自查的基本原则,发现的问题要经当地税务机关的稽查局确认,未经确认不必急着入库。针对自查提纲发现的问题,企业应当不走极端,即一是不盲目自行认定,提纲中的问题是原则或含糊的东西,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分析,不盲目下结论,不多缴税。

    二是不蓄意做假,针对提纲中的问题调账,改凭证,改处理办理,编虚假理由,蓄意逃避,只会带来更大的风险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稽查局报告;对自查出的应缴未缴税款,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说明税款所属期间,并经其确认后,就地入库;企业总部要在总局稽查局督导组的指导下,调整有关账务。企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的稽查局确认,自行申报缴纳的自查税款,总局稽查局督导组不予承认。

    如果未经确认,税务机关不予承认,以后稽查出来可能还要处罚。 另外,集团子公司对政策不明确,有争议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对此类问题要及时上报企业集团总部,由总部统一提出请求,由税务总局解决,如果分支机构当地税务机关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且有税务人员个人理解成分在内的,一般不做争论,不做“协调”,不偏听偏信,不迷信,通过合法途径,及时反映总部,反映企业诉求。 再次,自查中遇到有争议问题,不必急着入库,要通过正规途径,寻求解决办法。

    总的原则是,不该缴的一分不能多缴,应该缴的一分钱不能少缴,一切要以税收政策规定为准绳,不能草率应付了事,也不能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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