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房地产合作开发签约仪式稿件

    1.求助:甲方是房地产,乙方是建筑或设计单位,想要一份乙方在甲方签

    尊敬的xx公司李总、王总、程总(甲方),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好! 至此新春之际,我们迎来了2014年1月8日这个隆重而喜庆的日子。

    经过系列阶段性的招投标工作,XX公司最终赢得XX项目的承建任务,这是(开发商)XX公司对我公司实力的认可,也是我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我们始终相信,这是(开发商)XX公司的正确选择!! XX公司是一家具有一级建筑总承包知名企业,具有50多年的光辉建设历程,足迹遍及全国各地,跨越亚、非、欧、美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年产值达到20亿元人民币。是地区建筑市场排头兵、风向标。

    XX公司拥有雄厚的管理力量、技术力量、资金能力和履约能力。在国内外取得了许多优异成绩和良好业绩。

    公司先后承建的国内著名工程项目有----工程、----工程、------工程等等,近几年承接的大型房地产项目有------项目、-----项目、------项目等。其中,----项目、----项目获得国家最高建筑奖鲁班奖,----项目、----项目获得XX杯奖。

    这一系列成绩,受到同行业者的尊敬,受到投资方的赞誉。 今天,我公司承接的XX项目,是投资方XX公司在本市又一个具有前瞻性的、具有巨大市场和具有无限商机的工程项目,一流的策划、一流的设计再加上我公司一流的精细施工,本项目一定会成为一流的产业。

    我们将立即组建本项目的管理机构,我们将派遣担任过获得鲁班奖XX工程项目经理XXX同志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公司抽派精兵强将组成项目部,优选一线施工作业力量,提前进入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工建设。 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服从政府各级部门、甲方、监理的监督管理,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配合好设计、规划以及合同外其他协作单位的工作配合和协调,我们将一如既往秉承“--------”的企业方针、战略。我们得目标就是:质量优、品质高、如期完。

    做到社会满意、业主满意、用户满意。 2014年是马年,目标既定、万马奔腾。

    在这祥和的开局之年,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XX公司,向xx公司李总、王总、程总以及各位领导、嘉宾致以2014年新春问候,祝愿各位家庭和睦、身体健康、万事顺意,谢谢大家!。

    2.与暨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仪式隆重举行

    恒大的目标是长远的,恒大发展前景更是无法估量德的。他总是给我们带来新的理念、新的想法、新的创意,总是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总是充满奇思妙想。他得设计总是符合人们的心意。

    鹰潭市政府领导、江西各大主流媒体记者、业主代表出席了鹰潭恒大绿洲暨战略合作伙伴签约仪式的新闻发布会,并详细介绍了鹰潭恒大绿洲产品项目。

    本次发布会的重要环节,恒大集团鹰潭公司与品牌战略合作伙伴正式签约,合作伙伴共同启动恒大绿洲精品工程水晶球,将活动现场氛围推至最高潮。

    恒大集团在江西拥有包括南昌恒大绿洲、景德镇恒大名都等诸多大型房地产项目,作为恒大在鹰潭的重点项目,鹰潭恒大绿洲将会为当地居民带来全新的居住理念,引领鹰潭房地产市场新高度。

    3.房产合作协议

    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是指两方或者两方以上的当事人约定,由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共同开发土地、建筑房屋,并在项目开发完成后按约定比例、约定方式分享利益的协议。

    广义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的外延非常丰富,只要是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约定合作在土地上增添建筑物的活动,都属于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它不限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也可以是双方共同出地出资;不限于开发后进入市场,也可以是建设完毕后归自己使用;合作的主体也不限于单位之间,而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

    一个有合格资质的开发企业如果既有土地,又有资金、技术、劳务等要素,它完全可以自主完成开发而不必寻求合作。 但在实践中,往往是有土地的一方没有资金,有资金的没有土地或资质,而合作开发可以有效的整合各种要素,实现共赢,因此,房地产合作开发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开发模式。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由于履行周期长,投资密度高,涉及的风险利益因素又比较多,因此是一个很容易发生纠纷的过程。 在此,我们将签订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需注意的几个重点问题提出来,以求准备寻求合作开发的当事人顺利实现和谐合作和共赢。

    4.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

    开发项目合作合同订立协议双方(合作人): 甲 方: 住 址:乙 方: 住 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互惠互利和诚信的原则,就“ ”项目合作事宜达成条款如下: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 、地点:“ ”,位于XX市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范围:该地块的购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 年_月_日起,至本合作项目完全销售结束结算完毕为止。

    第四条 总投资、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本合作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万元。

    (一)甲方以实物(土地)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投资的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投资的20%;(二)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_月_日以前交到“ ”项目部专用帐户。 (三)合作期间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在该项目盈利或保本的情况下,各合作人的出资予以全额返还。如果项目出现亏损,在扣除各合作人应承担的金额后予以返还。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与盈亏。(一)利润分配:以各合作人的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以各合作人的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双方职责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所有工程建设、销售(包括地质勘探、规划申报、图纸设计、证件办理)等事宜。

    2、乙方负责资金筹备,以维持项目的运转,并对甲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项目正常、健康的运营。3、乙方向项目委派财务人员一名,对项目资金的运作进行监管,其他所需人员由甲方招聘或委派。

    若双方在管理过程中产生意见分歧,可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统一意见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退出。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合作人共同执行合作项目事务。需要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经过享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作人表决通过(注:各合作人享有与其出资比例相同的表决权)。

    (二)合作期间,本项目对外的各项具体事务,均以甲方名义实施,合作人同时授权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3. 支付、结算合作项目的相关费用;4. 安排其他合作人执行本项目的事务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1. 合作事务的知情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润的分配权; 4. 合作人有按照本协议约定退出合作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3.分担合作项目的经营损失;对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项目名义进行合作项目之外的业务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作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二)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在发生个别合作人退出合作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股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既可以选择退出合作并进行结算,也可以选择继续参与合作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本次合作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终止:1. 合作期限届满;2. 全体合作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作关系;3.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事由。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委托甲方或第三人为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项目所欠税款;合作项目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项的办法进行分配。5. 清算后如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项的办法处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全部出资的,逾期在 日内的,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付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逾期_日以上的,按自动退股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行为无效。

    因此给第三人或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转让人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第三人或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作项目遭受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

    经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

    5.公司举办合作签字仪式

    1945年9月2日,同盟国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签字的仪式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

    这个关系到世界大战结局的受降式,为什么选择在一艘军舰上举行?原来,围绕日本投降签字的仪式,以麦克阿瑟陆军上将为代表的美国陆军和以尼米兹海军上将为代表的美国海军之间,曾有过一场激烈的“荣誉争夺战”。 1945年8月15日,日本正式投降,美国总统杜鲁门发布命令,任命麦克阿瑟为远东盟军最高司令,并授权由他安排这次受降仪式。

    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尼米兹将军对此愤愤不平:“太平洋舰队在整个太平洋战争中扮演了十分突出的角色。如今在凯歌高奏中却让麦克阿瑟唱头牌,岂不让海军将士心寒。”

    他当即向华盛顿表示,如果美国政府不能以一种适当的形式在受降仪式上体现海军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他将拒绝出席受降仪式。 这时,海军部长福雷斯特尔给杜鲁门出了一个主意:由麦克阿瑟主持签字仪式,并以盟军最高指挥官的身份代表同盟国签字,而尼米兹代表美国签字,受降仪式在 “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

    “密苏里”号是以杜鲁门总统家乡名字命名的美国最大战舰之一,曾参与过太平洋战争的诸多重大战役,立下赫赫战功。建议一提出,立即得到总统的赞许。

    谁知签字日临近之际,新的难题又出现了:按美军的规定,军舰上只能悬挂最高指挥官的旗帜,但麦克阿瑟与尼米兹两人军衔相同。有关人员煞费苦心,总算找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

    9月2日,受降仪式场面异常威严。战列舰的主桅杆上,一红一蓝两面将旗并排悬挂。

    红旗代表麦克阿瑟,蓝旗代表尼米兹 参考。

    6.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

    开发项目合作合同订立协议双方(合作人): 甲 方: 住 址:乙 方: 住 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互惠互利和诚信的原则,就“ ”项目合作事宜达成条款如下: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 、地点:“ ”,位于XX市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范围:该地块的购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销售。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 年_月_日起,至本合作项目完全销售结束结算完毕为止。

    第四条 总投资、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本合作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万元。

    (一)甲方以实物(土地)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投资的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占总投资的20%;(二)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_月_日以前交到“ ”项目部专用帐户。 (三)合作期间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在该项目盈利或保本的情况下,各合作人的出资予以全额返还。如果项目出现亏损,在扣除各合作人应承担的金额后予以返还。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与盈亏。(一)利润分配:以各合作人的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以各合作人的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 双方职责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所有工程建设、销售(包括地质勘探、规划申报、图纸设计、证件办理)等事宜。

    2、乙方负责资金筹备,以维持项目的运转,并对甲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保证项目正常、健康的运营。3、乙方向项目委派财务人员一名,对项目资金的运作进行监管,其他所需人员由甲方招聘或委派。

    若双方在管理过程中产生意见分歧,可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统一意见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退出。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合作人共同执行合作项目事务。需要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经过享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作人表决通过(注:各合作人享有与其出资比例相同的表决权)。

    (二)合作期间,本项目对外的各项具体事务,均以甲方名义实施,合作人同时授权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权限为: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管理; 3. 支付、结算合作项目的相关费用;4. 安排其他合作人执行本项目的事务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1. 合作事务的知情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润的分配权; 4. 合作人有按照本协议约定退出合作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3.分担合作项目的经营损失;对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项目名义进行合作项目之外的业务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作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二)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在发生个别合作人退出合作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股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既可以选择退出合作并进行结算,也可以选择继续参与合作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本次合作因下列情形之一而终止:1. 合作期限届满;2. 全体合作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作关系;3.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事由。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委托甲方或第三人为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项目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项目所欠税款;合作项目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项的办法进行分配。5. 清算后如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项的办法处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全部出资的,逾期在 日内的,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加付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逾期_日以上的,按自动退股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其行为无效。

    因此给第三人或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转让人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第三人或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作项目遭受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

    经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