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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超额情况说明

    1.没有进行招采购情况的说明如何写

    可以当单一来源采购流程或办法来处理。

    1、采购标的来源单一。

    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的原因,产品、工程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

    2、紧急采购时效之需要。

    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出现异常紧急情况,使公开和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难以得到满足,且出现该紧急事件的情势也非归因于签约机构。

    3、重复原有合同。

    需要增加购买、重复建设或反复提供类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且该原合同是通过竞争邀请程序授予且新合同授予同样的供应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

    2.采购限额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最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vhvj11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各市、州、地财政局,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为了进一步搞好全省,特别是省级政府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贵州省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二、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或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目录内、目录外),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除外),并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50万元以上,工程类80万元以上。 三、对于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达到规定限额标准或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也必须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采购。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类10万元以上,工程类30万元以上,服务类10万元以上。 四、为方便采购人采购货物类,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内,且采购资金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通用办公设备,实行协议制度;实行协议供货的,按协议供货制度的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于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要求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自行采购的,以及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但因特殊情况要求。

    采购超额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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