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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办出生证明的情况说明

    1.出生证明怎么补办/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2.补办孩子出生证明,需要派出所开具的遗失证明怎么写

    补办孩子出生证明,需要开具的遗失证明的;

    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1、提供遗失声明,在当地日报上登载《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

    2、提供原接产医院出具的原始《接产证明》(或接生登记册),医院要盖章确认;

    3、提供儿童父母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等)及儿童户口簿;

    4、到县妇幼保健所填写《补发登记表》。

    注:

    1、本县域以外出生的儿童,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的,须到原接产医院咨询办理;

    2、夫妻结婚证不能代替上述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等)作为办证依据。

    3.出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

    对于孩子的来说,他们的出生证明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成年人的身份证一样,是宝宝具有合法性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所以一旦遗失,我们就需要及时的给他们补办。

    那么,怎么补办呢?1、父母带上相关的证件(包括父母的户口簿,结婚证明,身份证等)去宝宝出生的那个医院开具出生证明,现在医学对于这些资料都是比较看重的,所以每个宝宝在出生以后都会在医院留有存根。大家不用担心找不到的问题!2、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父母还需要去当地的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然后根据表格上面的要求进行填写,在填写完毕以后,将父母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和表格一起。

    3、最后将填好的表格和医院开好的证明一起拿到相关的部门(一般都是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补办!大家一定要注意资料的齐全,而且因为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所以在资料的准备上面也会有所出入,父母们应该先到相关的部门咨询,确定好自己要提交的资料,避免来来回回反复跑。

    4.出生证丢失补办申请书怎么写

    补办出生证应具备材料:

    1、父母户口所在村委会证明,例:我村村民***,其妻***,于*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户口未报,请给予补办出生证。以上所有证明中姓名必须与户口薄相同。

    2、接生证明:由接生人员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接生员签名、盖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3、婴儿父母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一方没有户口薄,必须有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派出所证明其婴儿户口未在这一方设籍。如女方没有户口薄,需出具证明。例:我村村民***,其丈夫***,于*年*月*日生育一*孩,其*孩户口未在其母***处设籍。特此证明。

    4、接生单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名签字(该孩未在本院办理出生证)盖章。(9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需加乡镇政府和卫生局签字盖章)

    5、亲子关系声明:按表格内容填写,婴儿父母以及证明人要亲自签名盖手印,与婴儿关系要填写(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不能做证明人)。

    6、婴儿父母双亲以及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7、婴儿母亲须亲自来办理,如他人代领须身份证及复印件。

    96年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出生证遗失补办;除以上6种证件外需湄洲报声明作废的原版报纸2张(99年5月1日后出生的要2张报纸)。

    备注:1、所有证件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证件上的姓名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2、如在卫生院分娩的婴儿要说明原因当时接生人员为何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产家为何不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并有原接生登记簿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或当时的病历(分娩情况记录)复印件,并院长签名盖公章。

    5.补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去派出所补办,需要什么手续需要了解你符合以下哪种情况:

    一、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户口,随父随母自愿选择,由派出所当场办理。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请表(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簿。

    二、婴儿出生后超过一个月申报户口的,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派出所受理,在10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

    1、2003年8月6日以前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已均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出生时其父母一方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申报时须如实填写《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二)》,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户口簿。

    超期申报户口的须说明情况。

    据介绍,日前,市人口计生局出台了《关于规范出生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对出生入户时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进行规范。根据《通知》的要求,市民如需要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必须提供申请人拟入户地街道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作为出生入户的计生证明。

    扩展资料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出生证明补办流程指南

    6.出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

    首先,孩子的父母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报告,并要请其开具证明,说明某某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生了一个小孩(写明性别),还没有上户口,请协助补办出生证明。

    然后,找到当天给孩子接生的医师,同样请其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接生了一个什么性别的孩子,并签字。

    第三,父母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小孩子并没有按时上户。

    最后,持以上证件,到接生所在医院找其领导,说明情况后,请其按规定流畅给予出生证明的相关补办手续。

    7.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材料与流程: 1、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出生情况说明》。

    补办出生证明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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