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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情况说明

    1.生育保险费用申请表治疗经过及结果怎么填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 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手术证明; 费用凭据。

    办理流程: 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2.报销生育保险需要的单位情况说明怎么写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3.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流程

    女职工本人参保,生育保险报销可以在医院生育时候结清或者在满足当地报销以后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带上申请表,参保住院证明、参保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参保地生育部门办理报销。

    若女方未就业(配偶有购买生育保险)持有效的本市失业登记证件;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以由参保男职工的用人单位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以广州生育保险报销为例子,当地颁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1)明确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要资料以及流程

    一、女职工本人参保,不符合出院当场结算的,就需要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地社保机构生育部门进行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三)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

    (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属异地就医的,需提供异地就医申请表;

    (七)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还须补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二、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具有本市失业登记证件或者未就业配偶未享受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可由参保男职工的用人单位带上以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三)医疗收费明细清单;

    (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

    (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属异地就医的,需提供异地就医申请表;

    (七)参保人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还须补充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八)本市失业登记证明资料;

    (九)与参保男职工配偶关系的证明资料;

    (十)户籍所在地的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卫生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资料。

    三、生育保险参考流程:

    考虑到各地社会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不同,具体医疗费用报销需所需资料以及流程,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为准。

    引用资料

    1.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4.生育保险就医申请表怎么填写,懂的来帮忙看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5.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

    出生医学证明

    (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6.独生子女医疗费补偿申请书怎么写

    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一、本市户口: 1、凡达到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向女方单位(无业、个体人员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由男女双方单位(或居委会)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女方单位或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造册。 3、女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审批,盖章并登记造册。《生育服务证》交由当事人保存。 4、女方户籍地如有变化,由女方持《生育服务证》到迁入地进行变更登记。 5、当男女双方婚姻发生变化时,则《生育服务证》作废,由单位收回《生育服务证》。二、外地户口人员办理《生育服务证》 1、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出具婚育状况证明; 2、持婚育状证明信、男女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到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领证; 3、到男方单位盖章; 4、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三、集体户口人员到档案所在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但需本人持《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办理登记及孕期保健手续。

    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1、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须向双方单位计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钢笔或签字笔),双方单位进行核实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女方单位持双方申请、女方《户口本》、《结婚证》及有关材料(“病残儿”带诊断证明、病历;“双独”带双方父母单位及双方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收养后双孕”带收养子女证明及妊娠证明;“再婚”带历次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申请办理。(注:均需原始件及复印件) 3、街道计生办审核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由女方单位填写,男女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当事人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工本费5元。 4、街道计生办初审签署意见后,将“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及有关材料送区计生委审批。 5、区计生委在“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返给街道计生办,由计生办交给女方单位转交当事人。要求单位对当事人发放宣传材料并记录。 6、已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夫妇户籍地发生变化后,迁入地街道计生办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副页背面及变更登记栏中盖章。 7、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妇,如配偶死亡或离异的,原《生育服务证》作废(女方已怀孕的除外),女方单位(居委会)收回,交原核发《生育服务证》的计生办予以注销(如发生户口迁移并已进行了变更登记的则由新迁入地注销)。 8、申请病残儿“二孩”的手续:(1)街道计生办、单位负责对申请病残儿鉴定的家庭核实情况,提供咨询服务,并进行家庭调查,填写《病残儿病情鉴定登记表》。(2)智力低下、癫痫持确诊单、户口簿且由母亲陪同到首都儿科研究所进行检查诊断。(3)各种心脏病须经心血管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 9、申请特批的手续:(1)如有改判情况,要提供改判的对方的婚育状况。(2)80年代以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要出示有关证明。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新生儿出生后,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由女方单位(无业、个体人员由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发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一式两份,由夫妻双方填写。 2、男、女双方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持双份申请书和户口本到女方户口所在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申请人持双份申请书和户口本到女方户口所在街道计生办核准、盖章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申请人将双份申请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交女方单位计划生育部门验收。由女方单位在申请书上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起止时间和产假天数,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7.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异地就医现金报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疾病住院:

    ◆原始收费收据即发票(收原件收复印件)

    ◆总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记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检查报告单,有手术的提供手术记录)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由医院病案室提供(必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身份证、医疗卡、深圳开户的参保人四大银行(中、农、工、建)存折本其中一本(收复印件,验原件)

    ◆有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销申请》,个人缴费提供《个人报销申请》

    ★发票自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不予报销)

    8.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怎么填

    生育险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 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 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 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 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 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 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9.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申请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的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办理申领手续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3、结婚证和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生育医疗费用申请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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