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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纳税人涉税风险情况说明

    1.税务局要填写风险核查情况反馈表,无风险怎么写情况说明

    税务局要填写风险核查情况反馈百表,无风险按情况说明要求和内容如实填写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中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注册资金情况,一度般单位的章程中会有相关信息;

    2、注册资金到位情况,需提供验资报告;知

    3、单位对外借款及外部借款中相当于未到位资金部分情况;

    4、对外借款利息支出情况,涉及未到位资金利息支出及涉税调整情况。

    在对集团部分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状况管理道的税收实践中,梳理其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纳税申报等实际业务,对企业风险管理的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价,‍核实确认了9大类67个税务风险点专,其中企属业所得税风险点42个、增值税风险点10个、消费税风险点5个、营业税风险点3个、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风险点1个、印花税风险点1个、个人所得税风险点3个、房产税风险点1个和土地使用税风险点1个。

    2.企业常见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企业常见的涉税风险有: 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 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 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 扩展资料: 涉税风险原因分析: 1、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税收政策多变性导致的风险 由于中国目前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多元,主要包括海关、财政、国税、地税等多个政府部门,各部门之间在税务行政执法上常常重叠。

    2、另外,法律、法规、规章中赋予行政机关过多的自由裁量权,纳税人即使具有较为充分的理由,税务机关也可以利用“税法解释权归税务机关”轻易加以否定,从而使纳税人的税务风险大大增加。 3、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变革时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税务法规变化过快,朝令夕改,税收政策的变化比较频繁、不够稳定,加之信息传输渠道不畅通,难以让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

    如果企业不及时跟进调整自己的涉税业务,就会使自己的纳税行为由合法转变为不合法,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风险 。

    3.销售额超过标准后逃避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有哪些涉税风险

    我国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 超过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但有一些已经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 准的纳税人因各种原因不愿意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采取故 意隐瞒销售收人或申请注销等方法逃避认定。

    为了加强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的管理,《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 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 发票:(一)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 料的;(二) 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 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 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 企业行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即: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 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标或超过了一般纳税人标准后,一定 要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防范销售额超过标准后不认 定一般纳税人的涉税风险。

    税务人员在补征税款和处罚的同时,一定要 告知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加强对 纳税人的日常巡查管理,防范征纳双方涉税风险。

    4.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关于增值税的涉税风险那些事. 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以来,营改增成为大家茶余饭后讨论的热门话题,各种媒体竞相宣传报道有关营改增的新闻和政策,大家的微信微博上也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营改增信息,大家在津津乐道营改增带来的好处或坏处的同时,却忽略了增值税的涉税风险,特别是一些新纳入营改增范围的企业,对增值税涉税风险了解不多或不够重视。

    与其它发票的违规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处理不当,就是违法和犯罪,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犯罪已被明文载入《刑法》之中。 一、增值税犯罪案例简析 2014年5月,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破获青岛某药业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摧毁了以郑某为首的涉及7个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

    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下,郑某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江苏等8省市2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份,价税合计人民币5.50亿余元。该案例一方面暴露出部分犯罪人员借助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牟取利益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别企业通过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以抵扣税款从而获利的问题。

    根据最新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虽然取消了死刑的处罚,但其它处罚力度依然不减,如,“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大鹏也曾亲身经历过一起因供应商所在地区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查,我司作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配合进行协查的案例,虽然最后查实我司为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方,但依然要求我司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给我司造成了损失。 二、增值税涉税风险表现 涉税风险是指因企业的涉税行为未能正确有效地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

    简单地说,一是该缴的税没缴: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导致的后果是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和纳税信用受损等风险;二是不该缴的税却缴了:企业不了解税法相关规定,未能用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导致的后果是给企业增加了税收负担,使企业利益受损。不论哪种情况,涉税风险的最终结果都是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损害了企业利益。

    大鹏认为,增值税(主要是一般纳税人或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纳税人身份界定 我们都知道,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特殊应税事项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别小看这个身份的界定,因为根据身份确定计税方法,而计税方法的选用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的高低。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纳税人的业务涉及取得很多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却选择了小规模纳人的身份,则其税负很有可能比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更高,反之亦然。当然,身份的界定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而且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2、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来说,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二是取得法定的扣税凭证;三是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间符合相关规定。企业需从这三个方面准确核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多抵扣了,则少缴税,会造成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补税、追缴滞纳金和罚款等风险,反之少抵扣了,则多缴税,会增加企业税负,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

    3、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的计算直接影响到增值税的实际缴纳情况,有三个风险点需要注意:一是不同销售结算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是对增值税特殊行为征税的规定,包括混合销售、兼营和新老项目交替等;三是计税核算依据,含税价需转化为不含税价参与计算。企业如果少计销项税额则少缴税,面临被税务机关处罚的风险,反之多计销项税额则多缴税,人为增加企业税收负担。

    4、取得虚开的专票 纳税人如果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税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

    5.一般纳税人税负低怎么办一般纳税人税负低,要写情况说明,怎么写

    由于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在写说明时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具体写法供你参考: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说明一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来说明。

    6.收到国税风险提示函怎么填写

    收到国税风险提示函就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进一步解释风险原因,到时进一步查明是没问题的。

    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示纳税人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国家税务局将通过向纳税人发送税务函告的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收风险提示函是国家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对税源管理中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通过函告告知纳税人,督促纳税人及时自查自纠,自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服务方式。

    二、税务机关均可以使用税收风险提示函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涉税风险提示,税收风险提示函的对象和范围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确定。 三、税收风险提示函可以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纳税人发送。

    四、纳税人对税收风险提示函中提示的风险问题应及时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五、根据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对需要回复的函告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说明问题。

    六、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函告回复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核实,对于纳税人提供虚假陈述、虚假资料进行函告回复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七、纳税人可以就税收风险提示函内容、相关政策法规等问题向税务机关了解情况。

    八、税收风险提示函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纳税人,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九、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7.税收风险应对技巧有哪些

    (一)统一思想,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识。

    针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战略规划和部署开展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税务干部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学习,统一认识,转变征管理念,要将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来抓,要对此项工作充满信心及肯定,应对人员应理性、客观的面对风险任务。 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而风险应对工作则是保障风险管理工作高效顺畅运行的中心环节,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必须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提高工作成效。

    (二)加强应对能力素质教育。要将提高应对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作为提升应对质效的核心环节来抓,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做好风险应对工作就是一句空话。

    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税收风险应对方法及技巧的业务技能培训,要让风险应对人员掌握纳税提醒、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的流程、方法。二是要更新、提高计算机操作、税收法律法规、涉税财务知识等内容,跟上纳税人发展的脚步,增强税务干部的业务权威性,确保风险应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针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总构架开展全流程业务综合培训,让应对人员清楚数据来源、分析过程及疑点成因,使应对人员更好的掌握应对案件的来龙去脉。四是培养一批综合业务能力较强是税务干部作为基层应对案件的初审人员,把好审核的第一道关口,从审核提醒作为提升应对质量的突破口。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应对机制。一是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应对标准及操作指南,确保风险应对工作标准化,增强基层风险应对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为不同风险等级的应对案件施行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的应对措施及策略提供有效指引。二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内控机制,规范风险应对流程,加强风险应对事中管理,事后复审,以及对应对结果的监督评价,完善体系建设。

    (四)重视数据搜集、管理工作,发挥风险管理平台分析识别能力。一是严把自身征管数据质量关,确保纳税人基础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数据录入岗位的质量考核。

    二是加强风险管理平台的模型建设工作,分析、研究现有数据之间的逻辑勾稽关系,提高数据利用率,提升税收风险识别精准度,为应对工作做好指向作用。 同时对已发布的模型进行指向准确率测算,不仅对有疑点的数值进行等级排序,对模型的适用性及重要性也进行排序。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综合治税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沟通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数据分析,多层次进行税源监控,有效推进第三方涉税数据的分析运用,切实提高风险应对质效。 四是因地制宜做好预警值采集工作,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做出符合实际的预警值。

    (五)加强推送部门的税源掌控能力。定期让税源管理部门上报风险计划及税源管理情况,由推送部门对风险税源进行统一管理及风险等级排序,并由推送部门下达应对任务。

    这样不仅能提升应对案件的高度及执行力,同时削弱了基层税务机关对风险税源的自我掌控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六)实行多元化、递进式风险应对方式,完善应对手段及技术。

    一是针对疑点问题多少不同,户数大小不同,疑点排除的难易程度不同等情况,做好事前应对计划,找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式,提高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做好涉疑纳税人的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在排疑之前向纳税人发放《纳税提醒函》,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辅导、提示提醒,提供给纳税人自我修正的机会。

    三是做好疑点问题延伸检查和应对案件拓展工作,对除疑点外的其他涉税情况进行延伸检查,落实“重点应对,全面排查”的工作要求;并对在应对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进行拓展检查,保障整体涉税环节合法、规范。四是对风险等级不同的疑点户采取不同频率和不同深度的应对方式,做好全流程、递进式应对工作,纳税提醒、约谈、核查和税务稽查应对措施递进选择。

    五是增加风险应对结果建议,对企业存在的风险点,或容易发生涉税违法问题的风险点进行应对结果建议。提升纳税人税收风险危机意识、防范意识,将税收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风险应对工作的同时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使税收风险应对过程成为税收宣传、纳税辅导和接收税法咨询的过程,引导纳税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自我纠正错误,提高税法遵从度。 (七)加强风险应对成果统计和分析工作。

    一是加强风险应对工作贡献率和命中率的统计工作。无论是哪一级的推送任务,以及何种方式产生的应对任务,均属于税源专业化管理内容中的风险应对成效,都应该反映到风险应对成果统计之中,如只针对风险平台内的推送任务作为应对成效统计,包含面过于狭窄,难以全面体现风险应对成效。

    二是做好应对结果分析工作,找出有问题案件的典型性、普遍性规律,集中力量围绕风险较大的问题开展专题税收风险分析,提出征管建议,预防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8.关于税收风险提醒告知书的回答问题

    1、这不是纳税评估,是税收风险提醒。你公司需要对照税收风险提醒告知书的内容进行自查,将自查结果以《风险提醒服务反馈表》的形式报送税务机关。

    2、你公司增值税是免税的,主要自查所得税方面。“两税收入差异额”要查找差异原因,“本期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率”主要是所得税税负低于同行业平均预警值,自查主要是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本期管理费用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的弹性系数”说明费用变动率超过收入变动率预警,这也是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方面。

    3、税收风险提醒告知书的内容是通过分析监控你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得出的,与企业实际可能存在差距,但也不排除由于对税收政策理解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

    4、如果通过自查发现未交少交税款,可以补缴,只加收滞纳金,不会罚款的。但税务稽查查出来会受到相应罚款处罚。

    9.增值税的涉税风险问题

    这样是不妥当的,如果这样的话就是乙和丙公司发生业务,必须由丙公司开具发票给乙公司,乙公司进行进项税抵扣。

    而丙公司和甲公司则也是购销关系,丙公司应该计算销项税开具发票给乙乙进项进项税抵扣。这是税法明确规定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一般纳税人涉税风险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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