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学分卡说明情况
1.护士注册三年没有弄学分卡会怎样
医学继续教育是国家制定的对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教育学习的一种制度,一般分为1类学分和2类学分,有的地区还分有3类学分。规定每年在职卫生技术人员要获得至少25分的继续教育学分,其中1类学分5-10分,2类学分15-20分,才算合格,并由当地卫生局验证发给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这个是和职称晋升挂钩的,只有连续5年合格才能晋升高一级的职称。1类学分是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一般多为培训班,才能获得的,2类学分则是医院等卫生机构自行举办并得到当地卫生局许可备案的各类继续教育活动,一般为培训、病案讨论、学术活动等等。
各省卫生厅都出台有本省的继续医学搜索教育管理的规定,[49:005-09:04]括号中的几位数字连串起来,是学分代理的Q号,你加下问问补办一事~
2.如果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需要使用继续教育学分卡 完成每年25分的
如果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不需要使用继续教育学分卡完成每年25分的学习任务。
继续教育学分是针对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第四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扩展资料: 《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第二十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各单位应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
第二十一条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 25 学分。
学分的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医学教育网-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