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选村主任承诺书
1.竞选村副主任承诺书
竞选承诺书各位选民: 大家好!我申请参加竞选的职务是村委会副主任。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对我的支持和信任,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无论我这次竞选是否成功,我都会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村两委会的工作。
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我叫***、今年54岁,中共党员,初中文化。2008年,我开始在村民委员会担任村副主任,将近3年的摸爬滚打把我锻炼成一位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农村基层干部,视野变得开阔,政治走向成熟,业务趋向精通,群众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参加今天的选举,我认为自己具备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有利条件:一是人品正直、工作踏实。“时时讲党性、处处重品行、事事作表率”是我做人、处事的一贯原则。
俗话说的好,做官先做人。二是多年的农村基层工作经验,能适应当前农村科学发展的要求。
三是我怀有一颗坦诚之心,能坚持群众路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以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的,把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支持不支持、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
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四是我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空话、套话不但群众不满意,领导也不答应。说假话,说空话、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和党的形象。
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快科学发展、勇于开拓创新是我做农村工作的落脚点。这次如果继续当选,我将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带头完成村党支部、村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当好支部、村委会的参谋,发挥好助手作用。
三是在招商引资和发展村有经济上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不依赖,充分发挥人脉资源,多渠道寻找有用的投资信息。
四是积极动员和组织村民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理顺发展思路,增强发展信心,彻底的从传统的农业和土地中解放出来,发展现代农业、高效农业。五是协助搞好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要进一步关注弱势群体,加强对贫困村民和残障人士的社会保障,切实解决村民们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如果大家对我有信心,请投上信任的一票。
我愿意与大家一道,同舟共济、同甘共苦,不断推进我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最后祝愿大家心想事成,事业发达。
谢谢大家。竞选人:***。
2.张贴选举村主任承诺书违法吗
张贴选举村主任承诺书的行为是不是违法取决于承诺书的内容,题目中张贴的选举村主任承诺书不违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求:好的竞选村委会主任委员基本履职承诺书
任职承诺书 承诺人:xx村村民委员会主任xx 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指导下,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村两委班子成员,勤勤恳恳地做好工作,现承诺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知识理论水平,增强为民办事的能力,更好地为民办事、办好事。
二、积极投身于“中国美丽乡村”精品村的创建工作中,并组织、带领广大村民做好创建的具体项目。 三、以身作则,同广大村民一起走休闲产业道路,力争办好农家乐,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四、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和村党总支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村委员竞职承诺书
竞职承诺书 本人谨向全体党员、村民作如下竞职承诺: 一、严格遵守村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
自愿接受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资格审查,若不符合村选举办法参选规定的,主动退出竞选;若当选,则接受当选无效的有关决定。竞选期间做到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威胁、恫吓其他选民,不作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
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若发现配偶及其他亲属朋友等有干扰选民意愿的行为,本人及时予以制止。
二、认真履行村干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村务决策管理“五议”工作法进行研究和决策。自觉维护村“两委”班子团结,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
三、全心全意为党员、村民服务。坚持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载体,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村民的所想所盼所需,共同践行村级班子创业承诺,在为民谋福祉、办实事中积极创先争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实行“三务”公开制度。
自觉接受党员、村民的监督,绝不利用职务、权力谋取个人私利,不参与承包本村内任何工程,保证干干净净做事,公公道道办事,清清白白做人。 以上是本人竞选的承诺。
如果能当选,必将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甘于奉献,努力兑现对全体党员、村民的庄严承诺。 承诺人(签名盖章): 2011年3月 日。
5.求:竞选村委会主任委员基本履职承诺书
作为一名乡镇机关的主要领导,本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切实领会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为突破口,团结和带领全乡广大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坚持勤恳、务实的态度,一心为公,勤政为民。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承诺:
一、带头学习讲政治,提升自身素质。注重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积极组织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理论素养;带领班子集体认真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学思结合,力求掌握理论,熟悉法规,吃透政策,精通业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善于思考,学以致用。
二、带头干事谋发展,履行岗位职责。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立足全局,沟通上下,协调各方,全力支持班子其他同志做好分管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科学果断决策;带头积极研究部署各项工作,督促各村、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做好表率,带好队伍,力争内部不出大事。
三、带头服务下基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敢于碰硬、善于协调,敢于负重、善于突破;敢于争先、善于创新。多下基层搞调研,多听群众诉心声,多思方法出实效,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每周走访农户不少于2户,下村不少于2天,下企事业单位不少于1天,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严格执行机关干部“五条禁令”,做遵守党纪国法的表率。
四、带头工作干成事,争创一流业绩。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全乡各项事业取得新突破和新跨越。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经常与其他班子领导交流沟通,增进了解,互相配合。端正工作态度,讲求工作方法,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关心下属,尽职尽责,力求工作增亮点出特色创品牌。
把职称改改就能用了
6.竞选村主任承诺竞选成功捐4万做公益违法吗
不违法,2005年民政部下发的通知规定:“要认真研究和区分一般人情往来、候选人捐助公益事业以及承诺经济担保等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与直接买卖选票行为的不同。”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司长詹成付就此解释道:“选举人公布执政方案时,一些并不针对个人的承诺,如承诺实施自来水工程、翻修学校等,不属于贿选;候选人选举前已做或选举中承诺当选后要做慈善事业、公共事业,不属于贿选;候选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以表示施政决心,也不属于贿选。另外,农村红白喜事、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也应该区别对待。”尽管有了这样的“解释”,如何界定贿选依然是现实中的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近年来,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入,新的竞选手段不断出现,由于一直缺乏对贿选的权威定性,一度使得一些竞选行为游离与合法与非法的边缘,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