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范文
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党支部关于成立纪检组织的报告怎么写 爱问知
举个例子如下,你仿照着写就可以了:市教育局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四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我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我校三个支部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在基层党支部设立纪律检查委员是我校为适应当前我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我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三个基层党支部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经过民主推荐程序,推选出本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并上报学校党委,经党委统一研究,最终确立陈晶、陈巍、高帅三位同志分别为教师文科支部、教师理科支部和行政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
特此报告。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成立党支部申请】如何写关于建立党组织的申请我们公司目前想成
建立党支部的一股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
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成立党支部申请书,有急用,谢谢
给你提供一个模式 1、建党支部的条件 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企业,并且党组织关系在现所在单位或能够转入昌平园党工委的。
2、建立党支部的程序 (1)企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员会,新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并进行组织分工。如果党员人数较少,可只设书记,也可以设正、副书记,正、副书记通过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2)向昌平园党工委提出拟建党支部的申请报告,并于选举前至少一周时间通知昌平园党工委。 (3)经昌平园党工委调查审核和对建立党组织的申请批复后,企业党支部正式成立。
党组织建设联系人:陈唤宇 联系电话:69702108 69718748 3、建立党支部请示格式 关于成立中国共产党 北京市XXXX支部的请示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工委: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党员人数,为了使党员能及时过组织生活和经常得到园区工委的指导及发挥党支部在企业的作用,依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特申请成立中国共产党北京市XXXX支部。
党的支部委员会设委员X名,XXX为书记,XXX为副书记,XXX、XXX为委员(此项结合具体情况,党员在7人及以下的,可只设书记,8人及以上的,支委会可由3-5人组成)。 妥否,请批示。
XXXXXX(单位名称) 年 月 日(盖章)。
如何申请成立党支部
设立的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
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
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扩展资料(相关法律规定) 党支部介绍: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
支部党员大会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如研究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接受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等,都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要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对于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改变或推翻。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但不能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对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
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或发现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成立的法律规定: 《党章》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参考资料: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宣州先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