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代会年会总结
1.如何做好乡镇党代会年会制
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在工作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少数乡镇对党代会年会的职能定位不够准,造成党代会与人代会议题重合,形成“重复建设”;少数党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不强等等。因此,应重点从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完善运行机制。要处理好乡镇党代会年会与人代会的关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把党代会年会形成的决议、决定通过人代会的法定程序转变为本区域
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要处理好乡镇党代会年会与镇党委会的关系,完善乡镇党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乡镇党委会向乡镇党代会年会报告工作的制
度,确立乡镇党代会年会和乡镇党委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地位。按照统筹安排、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要求,处理好乡镇党代会年会与纪委、组织、宣传等党内
工作会议的关系。设立乡镇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标识,确保乡镇党代会年会有关工作有序实施。
二是提高代表素质。一是从源头确保党代表素质。坚持民主、公开、择优原则,逐渐扩大党代表提名和选举的范围和比例,真正把高素质的党员选作代表,同时
尽量减少党代表与人大代表交叉任职,防止角色重叠。二是开展党代表培训和代表述职,从中间环节加强动态管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党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
培训;推行党代表每年向所在选举单位党员述职,切实增强党代表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提案办理、调研视察等制度,确保年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是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
算,从经济基础上对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进行保障。采取县财政下拨一点、党费补助一点、乡镇自筹一点的办法,保证乡镇党代会年会和党代表活动顺利开展。三是把
运行质量纳入考核内容,从实绩考核上强化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的规范性。将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实施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
要指标,加强具体指导和检查考核,确保此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为什么要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
党代会年会制,顾名思义即由全体党员通过民主方式,选 举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代表,每年一次召开各级各地党的代表大 会。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这一决策是有历史 依据和现实依据的。 从历史依据来看,党内曾经实行过年会制。
中国共产党建党初 期是坚持年会制的,党的二大到六大的党章都明文规定实行年会 制,实践中一大到六大大体上也都是坚持年会制。六大到七大相隔 17年之久主要是因为战争原因。
党的七大修改党章时考虑到年会 制难以贯彻,才改为党代会每隔三年召开一次,其间可开党代表会 议。1948年解放战争正酣,无法举行党代会,1949年新中国成立 后,各项工作百废待兴,党代会的召开又被延期。
3.县级党代会常任制和实现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还应该建立哪些方面的配套
以“常”字为基础,保障党内民主的畅通渠道 搞“常任制”目的在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统一的体现,使我们党在长期执政中始终保持先进性。
“常任制”的作用是加强党内监督,党代表将具备监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利;参与领导干部推荐、选举、评议的权利;要求党代表大会主席团或有关党组织负责解答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权利;对违法乱纪或不胜任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罢免的权利。因此,坚持“常”字就是要发挥党代表的经常性作用,真正达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目的。
“常”字要求突出“经常性”,在时间上保证履行职责。一年中除了党章规定的听取党组织的报告外,必须组织党代表开展一些必要的视察、评议和监督活动,让他们在时间上得到保障,在工作中履行职责。
以往,党代表选出委员后,就再不实施监督,这样就形成了被选委员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因为选他的人已经不再有权力制约他。
实行“常任制”后,“经常性”代替“一次性”,是对领导人长期的警示,是对党组织长期的看护,是对先进性的长期保养,使党代表名副其实,为党员履行好职责。 “常”字要求突出“计划性”。
这是党内民主发展的需要。党的民主建设不可一蹴而就,急于求成,而是要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把党的建设纳入整个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有计划有顺序有步骤的推进。
比如最近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就可以巩固和发展全党抓反腐倡廉的良好局面。 “常”字要求突出“规律性”。
规律性的东西是可以重复的普遍联系,是事物的内在本质性表现。作为基层党组织,规律性的东西是少不了的,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倾听党员意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
这些都是做好党员的监督、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基本要求。这才是“常任制”需要体现的基本精神,在党的建设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党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4.什么是乡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乡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代表 常任制。
乡镇党代会代表任期与本届乡镇党代会相同, 均为3年。党代表的权利主要包括:参与乡镇党代表大 会(年会),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参与本乡镇 重大问题的讨论,在代表大会上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 受代表大会或乡镇党委的委托,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和 检查;监督所在选举单位党组织正确执行党代会的决议 和乡镇党委的决策;在代表大会上,对乡镇党委、纪委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2)代表大会年会制。 乡镇党委换届后,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
换届时召 开的代表大会名称为"中国共产党x x x镇(乡)第x 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年会时,会议次数逐年递 增。
如换届后第二年召开的年会,称为"中国共产党x x x镇(乡)第x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年会的主 要内容是:乡镇党委和纪委向代表报告上年度工作,提 出本年度的工作思路,接受代表的审议;乡镇党委委员 就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述职,接受代表的评议或信 任投票;增补出缺的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听取代 表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报告上一年度有关整 改的结果。
(3)代表日常活动制。在乡镇党代会闭会期 间,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日常活动,一般每年组 织1至2次。
代表日常活动的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有关文件;讨论乡镇党委的建设、经 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乡镇党委阶段性重要工作; 受乡镇党委委托,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或督促检查; 收集党员、群众对乡镇党委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乡镇党 委讨论决策。 。
5.怎样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
第一,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党内民主从本质上讲,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在党内生活中,必须充分尊重和体现党员的意志,实现人人平等、共同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
第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和重要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举措。一是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
这对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当选代表中,工人党员(包括农民工党员)占7.4%,比党的十七大有较大幅度提高。
下一步,要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这一制度已经写入党章并下发暂行条例,关键要抓好落实并完善相关制度。三是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
这是总结基层实践创造提出的一项新举措。试点经验表明,年会制在乡镇先行推开,成本小、易操作、效果好。
各地要积极探索,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四是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党的十七大以来,300多个县、近3000个乡镇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下一步要深化试点工作,力争在制度建设与创新上取得更大进展。
五是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要认真执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关于代表提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从制度上保证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第三,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关键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各地要按照这一要求,从制度和程序上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介绍办法,完善选举程序、投票办法,使党内选举制度更好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和要求。
第四,强化全委会和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重点是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使全委会和常委会能够更加规范、高效地运行;完善已经全面推开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第五,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内基层民主有了很大发展,29个省(区、市)基层党务公开覆盖面已达80%。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
这是扩大党务公开、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的有效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
6.如何搞好基层党建的考核的意见
一、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1.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主业,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要与下级党组织签订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带动形成健全各级领导班子职责明确、任务具体、逐级负责、密切协作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实行项目化管理,将基层党建工作细化成具体项目,落实到成员单位、分解到责任领导,做到齐抓共管。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首要指标,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至少安排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发现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一次向上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汇报基层党建工作。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3. 注重结果转化运用。
将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和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结合目标管理工作,促使基层干部干净干事。建立各级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通报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扬激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评议测评较差、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4. 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按照实施“百千万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工程的要求,培养选拔一批致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
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乡镇、街道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实行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村级干部管理意见》,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实现“能人”治村。
继续做好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5. 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建立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鼓励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到一线锻炼、任职,形成“干部下一线、一线出干部”的良好格局。加强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双培养”制度,重点在致富带头人、实用技术人才和外出务工返乡、企业经营管理等人员中培养基层干部,把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的干部及时培养成为基层组织带头人,解决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
6. 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带头人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健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探索和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引导和促使他们扎实干事,依法履职,树好形象。
解决乡镇、街道干部“走读”现象,使其安心在基层工作。切实解决对村级工作评价的主观性、村级干部选用的随意性等问题,对届中调整村、社区主干的需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集体研究,报县区组织、民政部门审批。
三、注重提高党员队伍整体质量7.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党课、党员义务周末等活动,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组织生活,吸引广大党员主动参与,让组织生活在基层正常起来、认真起来、活跃起来。
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内组织生活方式,充分发挥通信、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开展网上组织生活。对基层开展的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上级组织部门要进行随机抽查。
8. 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教育培训“十百千万”工程作用,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
全面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设岗定责、评星定级、记实管理等办法,及时了解、准确掌握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党员自身特长和服务意愿,多形式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
疏通出口,按照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着力提升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工作水平,提升老品牌,打造新亮点。
注重发展党员质量,坚持党员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四、不断强化基层基础保障9. 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住村夜访、蹲点调研和机关部门对口帮扶、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全面推行机关干部驻村联户、结对。
7.如何搞好基层党建的考核的意见
一、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1.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主业,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要与下级党组织签订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带动形成健全各级领导班子职责明确、任务具体、逐级负责、密切协作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实行项目化管理,将基层党建工作细化成具体项目,落实到成员单位、分解到责任领导,做到齐抓共管。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把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首要指标,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至少安排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发现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各项任务。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一次向上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组织部门汇报基层党建工作。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3. 注重结果转化运用。
将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和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党组织书记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运用到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结合目标管理工作,促使基层干部干净干事。建立各级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通报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扬激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评议测评较差、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党组织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4. 加大培养选拔力度。按照实施“百千万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工程的要求,培养选拔一批致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党组织书记。
落实《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大乡镇、街道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实行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村级干部管理意见》,着力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实现“能人”治村。
继续做好从优秀村、社区主干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5. 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建立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鼓励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到一线锻炼、任职,形成“干部下一线、一线出干部”的良好格局。加强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双培养”制度,重点在致富带头人、实用技术人才和外出务工返乡、企业经营管理等人员中培养基层干部,把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的干部及时培养成为基层组织带头人,解决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
6. 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切实加强对基层带头人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健全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探索和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引导和促使他们扎实干事,依法履职,树好形象。
解决乡镇、街道干部“走读”现象,使其安心在基层工作。切实解决对村级工作评价的主观性、村级干部选用的随意性等问题,对届中调整村、社区主干的需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集体研究,报县区组织、民政部门审批。
三、注重提高党员队伍整体质量7.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党课、党员义务周末等活动,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组织生活,吸引广大党员主动参与,让组织生活在基层正常起来、认真起来、活跃起来。
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内组织生活方式,充分发挥通信、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开展网上组织生活。对基层开展的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上级组织部门要进行随机抽查。
8. 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教育培训“十百千万”工程作用,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
全面推行党员目标管理、设岗定责、评星定级、记实管理等办法,及时了解、准确掌握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党员自身特长和服务意愿,多形式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
疏通出口,按照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着力提升流动党员双向管理工作水平,提升老品牌,打造新亮点。
注重发展党员质量,坚持党员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四、不断强化基层基础保障9. 推进结对帮扶工作。
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住村夜访、蹲点调研和机关部门对口帮扶、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全面推行机关干部驻村联户、结对。
8.如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您好!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重申“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科学论断,并对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作出新的部署。报告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总思路。坚持民主集中制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增强党的创造活力的重要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是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方面,是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我们党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殊优势,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体现。
如何增强党的组织活力?
第一,保障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党内民主从本质上讲,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在党内生活中,必须充分尊重和体现党员的意志,实现人人平等、共同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
第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和重要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举措。一是提高工人、农民代表比例。这对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当选代表中,工人党员(包括农民工党员)占7.4%,比党的十七大有较大幅度提高。下一步,要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二是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这一制度已经写入党章并下发暂行条例,关键要抓好落实并完善相关制度。三是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这是总结基层实践创造提出的一项新举措。试点经验表明,年会制在乡镇先行推开,成本小、易操作、效果好。各地要积极探索,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四是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党的十七大以来,300多个县、近3000个乡镇开展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下一步要深化试点工作,力争在制度建设与创新上取得更大进展。五是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要认真执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关于代表提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从制度上保证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第三,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关键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各地要按照这一要求,从制度和程序上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介绍办法,完善选举程序、投票办法,使党内选举制度更好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和要求。
第四,强化全委会和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重点是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使全委会和常委会能够更加规范、高效地运行;完善已经全面推开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第五,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内基层民主有了很大发展,29个省(区、市)基层党务公开覆盖面已达80%。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这是扩大党务公开、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的有效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