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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延后发承诺书

    1.公司有承诺书每月发工资.现不发了怎办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公司有承诺书每月发工资.现不发了怎办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不按时发放工资合同书上写明每月22号发放工资,但22号只发了工资

    1、对于全日制的劳动者,根据上海市工资支付条例,工资发放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发放的日期,那么就应该在这一天发放,而不仅仅是发放工资条,而且工资必须是以货币形式来发放,不能以任何实物的形式来取代。 2、您当天仅发了工资条,所以是构成了拖欠工资的情况。

    如果这种情况是发生在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的话,用人单位必须要补发拖欠额,并按照拖欠额的25%向劳动者加发额外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发生在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情况有所区别,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上述条款,自08年之后25%的额外的经济补偿金就不再适用了,取尔代之的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从这一方面讲,企业成本降低了,劳动者是不合算了。

    3、您是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根据第四十七的规定确定。 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4.保证书怎么写

    保证书格式 通常保证书由标题、称呼、正文、结尾和落款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保证书标题有两种方式构成。其一,单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第一行正中用较大字体写“保证书”字样。

    其二,由保证内容和文种名构成。如:《卫生保证书》。

    (二)称呼 保证书称呼在标题下空两行顶格写上送达方的机关组织、团体单位或个人的称呼或姓名,然后加冒号。(三)正文 正文一般而言须包括写保证书的缘由,保证的具体内容两部分。

    1.保证书的缘由 要阐明为什么写保证书。要叙述清楚当时的条件和有关情况,使保证的具体内容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之上。

    2.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的内容主要是指保证人作出保证的具体事项。如保证做到什么,在多长时间里,达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具体措施来实现自己的保证等。

    保证书此部分一般以条条的形式列出。(四)结尾 保证书的结尾可以再次表示实现目标的决心,如“上述各项保证做到”。

    也可用“此致敬礼”等的礼貌用语。还可以在正文结束后,什么也不再写,自然结束。

    (五)落款 落款即在保证书右下方署上保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并署上发文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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