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健身情况说明
1.全民健身的简述
为了更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一、面临的形势 (一)建国40多年来,我国体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人民体质与健康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全民健身工作日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支持,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群众体育健身的物质条件逐步得到提高,体育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二)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民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全民健身工作的现状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还不够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广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还不够多,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在向社会开放、满足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的需要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全民健身工作的科学技术和监测管理还比较落后,有关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在探索之中。这些问题,应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三)为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发展群众体育。 二、目标和任务 (四)全民健身计划到2010年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五)依据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要求,积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到本世纪末,经济、社会和体育发展程度不同的各类地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都应有所增长,人民体质明显增强,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体育消费额等逐步加大,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的改善。
(六)依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体育改革。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满发展活力的运行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和法制化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
三、对象和重点 (七)全民健身计划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 青少年和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昌盛,要发动全社会关心他们的体质和健康。
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终身体育的教育,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技能与习惯。
继续搞好升学考试体育的试点,不断总结完善,逐步推开。盲校、聋校、弱智学校要重视开展学生的体育活动。
要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师资、经费、场地设施等问题。 (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工体育工作,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文明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
(九)积极发展社区体育。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发挥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体育工作。
体育行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和指导。 (十)提高农民的体质与健康水平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各级农民体育协会的作用,并与文化站协同配合,做好农村体育工作。
继续开展评选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 (十一)实施《军人体育锻炼标准》,进一步发展部队体育,增强体质,提高部队战斗力。
培养部队体育骨干。部队在搞好自身体育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和帮助驻地附近的居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二)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各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十三)重视妇女和老年人的体质与健康问题,积极支持他们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注意做好劳动强度较大、余暇时间较少的女职工的体育工作。
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 (十四)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丰富残疾人体育健身方法,培养体育骨干,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 (十五)积极为知识分子创造体育健身条件,倡导和推广适合其工作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重视对中高级知识分子进行健康检查和体质测定工作。
四、对策和措施 (十六)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以普遍增强人民体质为重点,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切实抓出成效。 (十七)加强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健身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程度。
使全社会认识到,身体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物质基础,全民健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体育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十八)加强群众体育的法制建设,认真执行现有体育法规,有计划地制定并实施社会体育督导、群众体育工作、体育社团、场地设施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
逐步完善群众体育运动竞赛制度,加强对。
2.简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
物质文明就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有益成果,表现为物质生产方式和物质生活的进步。政治文明就是人们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有益成果,表现为社会政治制度和政治生活的进步。精神文明就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中形成的有益成果,表现为社会精神产品和精神生活的进步。物质文明体现的是人类在改造自然过程中处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政治文明体现的是人类在改造社会过程中处理的人与人的关系。精神文明体现的是人类在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中处理的主观与客观、人与自我的关系。这就是“三个文明”之间的基本区别,它们分别标志一定社会在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政治活动和政治生活、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这三个方面的进步程度。但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结构的基本构成,三者之间又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物质文明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起点,它对政治、思想等其他活动具有决定作用,其他活动都为之服务;政治文明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它与国家政权直接相连,决定着物质文明的发展方向和精神文明的性质;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政治进步是历史进步的一个方面,政治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密切联系,互为作用,相辅相成。因此,要把握政治文明的涵义,有必要对它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作一番考察。就它们在整个人类社会文明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可以说物质文明是基础,精神文明是主导,政治文明是保障。对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认识:一方面,政治文明建立在一定程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之上;另一方面,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制度和法制保障,使之更加健康、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