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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质申请单位股东情况说明

    1.新入股的股东需要资质证明是什么意思啊

    据体说也说不清楚,楼主可以了解一下这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 资质许可 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四)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五)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申请前款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当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四)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

    2.什么是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股东(出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公司在登记注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股东的记载,就是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股东的权利:

    1、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

    3、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4、发给股票请求权;

    5、股票过户请求权;

    6、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

    7、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

    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股东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百度百科——股东

    3.单位基本情况说明书怎么写

    其实这个做个简单的就好了!我之前也去办了社保,做了个简单的,你参考参考 单位基本情况报告表 1.法人单位名称: 2.法人单位代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注册地址: 5.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6.企业经济类型:(在要选的类型后边打钩就好了) 内资企业:国有 集体 私营 有限责任 股份合作 股份有限 其他 外资企业: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 7.注册资本: 万元 8.正式经营时间: 年 月 日 9.经营范7a64e59b9ee7ad9431333262363739围: 10.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 登记注册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2145436356543656336(公司的注册号) 民政部门 有就填,没有不填 地方税局部门 税务登记号 其他 有就填,没有不填 是否民办非企业:1、是 2、否 注:选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11. 执行会计制度类别: 企业会计制度 12. 从业人员数:合计 人,男 人,女 人(这里是比较重要的,你们公司实际有多少人参保就要写多少人。) 本公司承诺所报告情况属实,对其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这个是基本的简单点的,你自己可以借鉴了。把该填的都填上就好了,一定要签字盖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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