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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人还款承诺书性质

    1.第三人出具还款承诺的行为是构成债务转移还是债务加入

    不好意思,我开始看错了,应是不必得到债务人同意,但应该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一般通知以能够通知到为限,像这种找不到债务人的状况,你为了保全债权而与第三人协议一转债务,没通知到责任并不在你,所以应该由债务人承担这个未能通知到他的后果。所以我认为应该有效。

    如果你觉得不够稳妥,那么你可以改为和第三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就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保证合同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债务的协议。如果债务期限届满债务人仍未履行,你就可请求第三人履行。

    法律上讲,因第三人对债务的承担对债务人有利,债务人一般不会反对。但是有偿债务承担和债务人债权人实现订有禁止债务移转特约的,债务移转协议须得到债务人的同意方能生效。

    因此如果没有这两种例外情况,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的债务移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还款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还款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e5a48de588b6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6306532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承诺书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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