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事实发生变化
发布者:张悦2020-04-21
1.什么叫 实事承诺
1、共性承诺。党员必须无条件遵守的法规纪律、党性原则、廉洁自律、社会道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由全委共同制定。
2、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从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年度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争作先锋模范等方面作出承诺。要让公开承诺成为切实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
3、实事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和特长,向社会群众承诺每年做一至两件实事。
离岗以及离退休党员可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和个人实际能力,重点围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参加党组织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为群众做力所能及的实事等方面做出承诺。
2.若事实发生变化,终审败诉后是否可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如果房产证经行政诉讼撤销 可以以上述法条为据起诉
如被撤销,则你就有足够的证据推翻原判决 是可以提请再审的。
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提起再审 就是二审的法院
你的案件的生效判决是由二审法院作出的
再审采用二审程序 是不得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