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件奖励合法
1.请您谈谈“我的领导他的秤”——领导在我领取新闻报道奖励经费报告
呵呵,那个作“重要批示”的人是您的领导不假,但是你的奖励经费可是他的钱!他舍得花吗,与其说“说话算数”奖励你的的劳动成果,还不如留给自己多拿去吃喝嫖赌玩乐!你熬更守夜勤耕不辍,加班加点撰写稿件,为单位换来了荣誉,为单位领导赢得了好评和赞许有目共睹,但在得意忘形,见利忘义的你的领导面前,你的成绩也就自然而然地被其亵渎了。
我想,只有你付出的多得到了少甚至不计任何回报,才是当领导的正想要的。但制度归制度,订下的规矩岂能不算?难道人大于制度、大于规定、大于一切?不过,对你的那位出尔反尔的领导,我倒是痛恨之极。
好在,你并未在意回报,你还是以前的你,工作依旧,生活依旧,笔耕不辍,正说明了你的心态之好,相反,如果你很在乎金钱,很在乎回报,你也不再“生活依旧,工作依旧”。在我看来,我倒是对一楼那位朋友谈到的所谓的“动机”也好,“政治资本”也罢,只能一笑了之,因为他也不懂政治,不懂经济,不省为人处事,一句话,他们都不懂感情,枉为人罗。
一楼的朋友的无知,恰如你的领导,愚昧、腐朽、悲哀。对了,近日拜读了你的文章,连同你出版的几本书,收获很大,很受启发,很受教育,在此,一并对您表示感谢。
2.把稿件寄给多个媒体算一搞多投吗
著作权法 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因此,应该这样理解: 1、如果同时投稿的,是一稿多投,不允许; 2、如果15日后,或是30日后,则不是。
3.县联社宣传报道奖励考核办法
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信息宣传工作,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集团公司各部门重要工作动态,科学、认真地组织好舆情调查,并使各宣传阵地及时、准确反映各项重大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宣传工作网络 1.综合办公室为集团公司信息宣传主管部门。 2.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主管本部门的信息宣传工作,并指定一名信息宣传联络员(以下称信息员)。
中途若有人员变更,要及时与综合办公室联系。 二、信息报送重点 1.本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决策、工作部署的情况。
2.本部门改革发展新思路、新成绩、新经验。 3.本部门重要的工作、开展服务与经营的各项活动。
三、信息报送的原则和要求 1.信息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报送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避免误报和漏报。
3.信息报送要紧扣中心工作,挖掘特色信息。 4.各部门要充分重视信息工作,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创造条件。
四、信息统计 1、各部门每报送一条信息计0.1分,在集团公司网页上或刊物上刊登计1分,在学校办公系统信息刊物刊登计3分,在浙江省高校后勤信息网上刊登计3分,在省级(含)以上刊物上刊登计6分。计分不重复,就高计。
2、每一季度公布一次集团公司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 五、信息宣传奖励办法 (一)奖项类别和名称 1.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部门 2.优秀信息员 (二) 评奖范围 1.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部门:集团公司各部门 2.优秀信息员:各部门信息通讯员 (三) 评选条件 1.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1) 领导重视,工作规范; (2) 信息报道及时、准确,重要信息没有误报、漏报现象; (3) 每年报送信息15条以上,信息积分排在前四名。
2.优秀信息员 (1) 热爱信息报道工作,工作积极认真; (2) 信息报道及时、准确,信息质量较高,重要信息没有误报、漏报现象; (3) 每年报送信息12条以上,部门信息积分在前五名。 (四) 评选办法 每年根据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评定,并在每年年底进行表彰。
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宣传工作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新闻出版保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及《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保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领导下,由集团公司宣传专业保密小组归口管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管理的目的是:在集团公司内部宣传、对外宣传和出版工作中保守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秘密,保证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企业形象不受损害,促进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第四条 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管理的方针是:强化全员保密意识,细化保密制度,既保守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秘密,又有利于集团公司宣传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范围是:集团公司内部报刊、书籍、图文资料、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络的制作传播;集团公司向大众媒体或境外媒体提供的宣传资料。 第六条 宣传保密工作秘密事项: (一)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包括重大项目的投资决策、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决策、调整发展战略的决策; (二)集团公司经济秘密,包括集团公司的总资产、经营计划、产值、中标额、销售额、利润、上缴税收等财务数据和可以经过计算得出的经济信息; (三)集团公司科技秘密,包括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立项、研究进展、试验数据、研究成果、用途及其它对科研项目的具体说明等内容; (四)集团公司涉外活动中的秘密; (五)集团公司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秘密; (六)集团公司党群工作中的秘密; (七)其他经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员会、集团公司各专业保密小组确定应当保守的企业秘密。
第七条 集团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单位和提供信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相互配合,执行保密法规,遵守保密制度,共同做好新闻宣传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两级管理体制。
第九条 集团公司宣传专业保密小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的管理,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宣传报道及出版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及法规; (二)开展保密教育,加强集团公司宣传工作者保密意识; (三)制订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督促、检查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查处宣传泄密事件。 第十条 集团公司宣传专业保密小组与集团公司党委组织宣传部合署办公,负责宣传保密工作管理的日常事务,组织、监督各单位执行保密法规。
第十一条 各单位保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宣传保密工作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宣传保密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本单位宣传保密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宣传保密工作的管理,查处宣传工作中的泄密事件。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负责宣传工作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宣传保密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负责宣传工作的单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