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购发票情况说明怎么写

1.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本丢失,怎么写情况说明
纳税人发票领购簿不慎丢失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申请补办。需提供以下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最后一次领购发票的存根联及未用完的发票、经办人的身份证,税务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情况说明如下:
***国家税务局:
兹有**********有限责任公司,因不慎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本丢失,现申请补办。请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其实很简单的,这个其实也不算什么严重的事情。
2.发票领购申请理由一般写什么
需要领购发票,一般是由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已经有销售收入时,才会需要领购发票。
在向税务局申请领购发票时,一般常见的理由是:由于经营活动开展,业务需要,申请领购发票。
申请领购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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