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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方承诺书谁些

    1.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是哪个单位提交

    五方责任主体责任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须本人用碳素墨水笔、黑色水笔或毛笔等不易退色的水笔填写,不得打印、复写或代签。

    一般的讲主要是四方,分别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如果要提到五方的话,可以算上分包单位或者是政府监督单位。(勘查设计单位属于设计单位的范畴)

    建设单位就是出资进行项目建设的,通过招投标将设计任务、施工任务和监理业务委托给各方。

    建设单位分别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合同,而其他几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全部为建设单位(业主)服务。

    政府监督单位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等一系列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对象是监督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分包方只跟施工单位有合同关系,通过招投标将建设项目的具体工作拿到手,进行施工。

    2.项目五方主体责任人中施工方责任人是谁

    项目五方主体责任人中施工方责任人是谁 答:目五方主体责任人中施工方责任人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二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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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筑行业中五方指的是哪些人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扩展资料: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项目负责人如有更换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程序,重新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

    参考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4.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具体指哪些

    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具体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2、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 (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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