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1.园林绿化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承诺如下: 一、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有关精神,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重大意义的认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依法采购、秉公办事”。 四、坚持公开招标为主的政府采购方式,杜绝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

    五、敬业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及财物等好处。 六、不参与当事人提供的吃请、旅游和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与投标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招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 八、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纪律。

    不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应当保密的采购信息。 九、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本单位承诺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请予监督。

    2.反商业贿赂协议

    反商业贿赂协议

    (适用于公司与公司之间)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遵循公平,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承诺: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1、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正当的商业交往。

    3.如何认定商业贿赂行为

    认定商业贿赂行为,首先要弄清商业贿赂的几个要点: (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但不是商业贿赂。

    (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如政治目的、提职、获取职称等)。 (3)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

    如若只是许诺给予财物,不构成该行为;给予的财物或好处数额过小,如为联络感情赠送小礼物,亦不构成该行为。 (4)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

    一方行贿,另一方不接受,不构成商业贿赂;一方索贿,另一方不给付,也不构成商业贿赂。 (5) 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中其他报偿,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这是该行为的主要判断标准,即主要是看是否采取了秘密暗中账外给予的方式。如果采取秘密不入账的方式,就是商业贿赂。

    相反,如果双方采取公开明示的方式,并且如实入账,就视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视为佣金和回扣。

    4.商业贿赂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一种历史悠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种行为都存在。这种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增加了社会的拜金主义,是社会的腐蚀剂之一,同时,该行为也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各国的法律都对此种行为予以制止。

    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没有直接规定附赠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明确规定了附赠视为商业贿赂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附赠行为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监督管理机关,有权对附赠行为作出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对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经营者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根据情节处以人民币一万至二十万的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

    5.商业贿赂个人责任和单位责任如何区分

    区分方法如下: (一)决策过程:即贿赂行为的做出是基于单位决定(如是公司的管理人员集体研究以后行程的)还是工作人员的自发个人行为; (二)资金来源:即贿赂行为的资金是单位出资还是工作人员自己出资行贿; (三)利益归属:即贿赂行为所产生的或可能产生的利益是归属于单位还是归属于工作人员个人。

    商业贿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商业贿赂犯罪是一种新型经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商业贿赂行为从危害程度区分,存在违法和犯罪两个层次,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第一,承担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承担行政责任。《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或者销售商品时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163、164条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385至393条分别规定了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

    除了以上三种法律责任外,有关机关还可以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