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要求业主签有框玻璃承诺书
1.业主要封阳台,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签承诺书,请问业主应该签吗
各位律师好,我是沈阳张士开发区丽水金阳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一季刚交房,房屋的阳台是半封闭的,部分和我一样急着装修的业主需要封闭阳台,但是物业要求小区所有需要封闭阳台的业主签一份承诺书,内容如下: 自行封闭阳台承诺书 本人为___#___单元___楼___号业主_____。
本人在被万联恒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丽水金阳项目部告知自行封闭阳台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自行封闭阳台。并自愿承诺以下事项: 1、自行封闭的阳台部分,因任何原因导致脱落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2、从自行封闭阳台的一刻起,阳台的保温防水功能由我本人自行负责维修、维护。
不会向原维保单位主张相关权利。 3、由自行封闭阳台产生的相对邻业主的一切损害由我本人承担。
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我本人承担; 4、本人承诺独立承担以上三条承诺,并承担可能相关连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 各位律师,请您帮我们看看,这份承诺书,业主该不该签?静候佳音,谢谢。
2.我是物业公司的,要求业主与物业签订免责书,意思就是装修工人出
签订免责书,大家都怕担责,太直白了,你以为会有人签字吗?!其实无论这份免责书是否签署,主责都不在物业,要么是雇主要么是装修公司担责,物业承担的责任就是“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报告”。
如果想做一定的规避,1,在房屋销售合同中物业部分,添加“室内装饰装修需要到物业前台进行装修备案登记,相关手续合法合规,否则由此产生任何问题由业主全权承担”2,在装修协议中,添加附件“安全告知”,将装修过程中易产生安全事故的方面进行罗列,由业主签字,要求业主必须将其内容转述给装修公司并要承担监管责任,3,要求装修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要求对方签署“安全告知”。
3.物业公司没业主签过和同业主压根就不知道有物业并且没看到物业服务请
物业管理属于对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管理的工作,物业公司是否不作为应该综合全方面去评价,日常的清洁、保安巡逻等楼属于物业服务的内容,不能完全否定物业公司没有提供服务,因此,业主作为享受了服务的一方,理应缴纳管理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条例可以发现,选聘物业公司是所有业主共同的决定,物业公司既然入驻了贵小区服务,肯定是经过了大部分业主或者开发商的同意,作为事实上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业主和物业公司就算没有签订合同,依然存在事实上物业服务关系。
因此,管理费理应及时缴纳,作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者召集业主大会投票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于物业公司不作为导致业主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追究物业公司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