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地址范文

办不动产证的地方是什么部门?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不动产权证书包括了地址产权证吗
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在不动产权证书里面还有一个二维码,市民通过手机扫描后即可了解相关信息,同时还有防伪功能。 2.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 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4.颁证词不同 房产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核属实,特发此证。
不动产权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5.标注产权信息不同 房产证在正文需标注“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信息。
办理不动产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制度确立,如今各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也相继成立。
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登记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不同的。 部分情形申请材料如下: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个人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三、个人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