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社会责任承诺书
1.SA8000 社会责任标准第四版最新修订的内容有哪些
该标准采用管理体系的方法,并效仿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和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
只有符合全球社会、环境和经济需求的企业在将来才能取得成功。SA8000 标准是一个很好的工具,能够帮助公司达成此目标。SA8000 标准是一个全面的、可检验的全球化标准,可以审核并认证企业是否已承担起其社会责任。该标准适用于各类规模的企业,帮助公司向其客户及利益相关方表明在工作场所关注工人权利。
支持基本的人权SA8000 标准的核心在于坚信所有的工作场所的管理方式都应该尊重基本的人权,包括《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并且为此管理方式承担责任。
SA8000标准专注领域包括:童工、强迫和强制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报酬及管理系统包括供应链。本次最为重大的修改将是针对 SA8000标准中“管理体系”中的条款要求,特别引入了风险识别和评估、供应商和承包商管理、对外沟通、利益相关方参与以及社会绩效团队。
以下是本次 SA8000 标准修订和添加的主要内容:
风险识别和评估
在风险识别和评估一章中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维度,目的在于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以及损失预防机制更加一致,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火灾和建筑倒塌导致的员工死伤的惨痛景象依然历历在目。本次新增的风险评估部分基本涵盖卫生及社会福利设施、职业健康和安全、一般安全条件、化学安全、电气安全、消防、逃生路线、紧急出口、机械安全、蒸汽锅炉和其他工厂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遵纪守法以及访问者协议。有关风险减缓计划和连续检查方面也将得到一支联合小组 ——社会绩效团队的修订。
供应商和承包商管理
解决有关供应链伙伴的管理体系“尽职审查”问题,这是对所有已经通过了 SA8000 认证的工厂的一大挑战。供应商和承包商方面的“间接”社会风险必须进行重要性规划和审核,实施并监管所采取的缓解措施。
对外沟通及相关方参与
公司应该建立和维持适当秩序,就公司在执行 SA8000 标准各项要求上的符合性,向其利益相关方/非营利组织提供数据和资料。在当今媒体开放的信息化时代,公司社会绩效的公布将进一步推进整个供应链的透明化。
社会绩效团队
在 SA8000 认证的工厂,推进员工参与管理法使得工会在组织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包括基本的薪资协商等。关于社会责任国际 (SAI)社会责任国际 (SAI) 是一家非政府、多方参与的非营利组织,致力于在全球推进劳工权益。我们和多方合作,通过推进合理工作环境、劳工权利、企业社会责任和社会对话来提高工人人权,从而消除血汗工厂。
SA8000 标准源于 1997 年,目前使用的标准是 2008 年的版本。为了标准的持续符合性和适用性,SAI 组织每五年重新修订一次标准。该标准的规范性原则基于国家法律,国际人权公约以及 ILO 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
2.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有什么规定和要求
是AS8000吧
童工: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控制最低年龄、少年工、学校学习、工作时间和安全工作范围。
强制雇佣:企业不得进行或支持使用强制劳工或在雇佣中使用诱饵或要求抵押金,企业必须允许雇员轮班后离开并允许雇员辞职。
健康安全:企业须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对可能的事故伤害进行防护,进行健康安全教育,提供卫生清洁设备和常备饮用水。
联合的自由和集体谈判权:ISO27001认证咨询企业尊重全体人员组成和参加所选工会并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差别待遇:企业不得因种族、社会地位、国籍、伤残、性别、生育倾向、会员资格或政治派系等原因存在歧视。
惩罚措施:不允许物质惩罚、精神和肉体上的压制和言词辱骂。
工作时间:企业必须遵守相应法规,加班必须是自愿的,雇员一周至少有一天的假期。
报酬:工资必须达到法定和行业规定的最低限额,并在满足基本要求外有任意收入。雇主不得以虚假的培训计划规避劳工法规。
3.SA8000社会责任标准与我国劳动法
sa8000标准是由美国非政府机构联合相关组织制定的,其利益相关者自称“sa8000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其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最终达到公平而体面工作条件。”
sa8000试图通过在企业采购活动中附加道德标准来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该标准对企业在九个方面做出了规范性要求: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系统。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颁布后,我国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律和法规,基本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多层次法律规范并存的劳动立法格局。
2007年我国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劳动立法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劳动法律制度基本得以建立。由于sa8000已经有可能被发达国家作为一种贸易壁垒在发展中国家推行的苗头,而且认证的费用也比较高,因此,我们不提倡在中国推行sa8000的广泛认证。
但从理论意义看,sa8000内容有其合理性,sa8000内容的广泛传播,可促进中国劳动权益保护,改善劳资关系。企业把sa8000标准作为经营行为规范,可以提高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减少员工和企业的劳资纠纷,减少员工的频繁流动,有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促进社会的稳定。
像一般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遵守的是劳动法,而sa8000也是保障体系。
4.sa8000社会道德责任标准 怎么办理
AS8000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机构是社会责任国际(简称SAI),总部设在纽约。SAI称其宗旨是通过发展和实施社会责任标准,促进工人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增进劳资双方的理解。SAI属民间团体,成员包括来自11个国家的20家大型企业、非政府组织。SAI的前身于1997年10月公布了SA8000第一版,原则上每4年修订一次。SA8000标准认证要求企业在赚钱的同时,也要承担社会责任,对工作环境、员工健康与安全、员工培训、薪酬、工会权利等具体问题,都设有最低标准。
目前,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国际标准机构均尚未将SA8000标准视为国际标准,也没有一国政府规定将其作为强制标准执行。国内任何企业都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SA8000认证。国内企业界对此有不同看法,有的说SA8000标准带有“劳工贸易壁垒”的色彩,中国不应跟着走。也有的说要达到SA8000标准的要求,在员工待遇、环保、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都需加大成本投入,势必导致企业成本上升,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客观地说,SA8000标准使中国出口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感受到了一定的压力。我国出口到欧美国家的服装、玩具、鞋类、家具、运动器材以及日用五金产品等,都遇到过SA8000标准的门槛。今年2月,有一家300名职工的鞋厂,就因为没有达到相应的工资标准,被客户停单两个月进行整顿。而要达到SA8000标准,企业就必须减少工人工作时间、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导致成本提高,影响竞争能力。
有专家认为,SA8000标准最终会成为国际性标准,我国出口企业应当未雨绸缪,早作准备。
5.SA8000,如何实施社会责任守则
SA8000标准认证,是指企业在赚钱的同时也要承担对环境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是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
它的宗旨是“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SA8000标准的主要内容如下:(1)公司不应使用或者支持使用童工。
(2)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3)公司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经常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12小时,应保证加班能获得额外津贴。
(4)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必须足以满足员工基本需求,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5)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包括干净的浴室、洁净安全的宿舍、卫生的食品存储设备等。
xiaoqiaos。
6.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否强制要求每周上班5天,每天8小时呢
这是SA8000:2008的原话:
7.工作时间
准则:
7.1 公司就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和公共假期的规定。标准工作周(不含加班时间)应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7.2 员工每连续工作六天至少须有一天休息。不过,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允许有其他安排:
a. 国家法律允许加班时间超过该规定;
b. 存在一个有效得经过自由协商的集体谈判协议,允许平均工作时间涵盖了适当的休息时间。
7.3 除非符合7.4条(见下款),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性质,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7.4 如公司与代表众多所属员工的工人组织(依据上述定义)通过自由谈判达成集体协商协议,公司可以根据协议要求工人加班以满足短期业务需要。任何此类协议应符合上述7.1条有关规定。
总上所述:1.每周最长上班时间不得超过60H(含加班)。
2.标准没有要求说上5天/8H,企业可以适当要求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2H/周。
3. 若企业有综合工时批文或不定时批文时,可以调整工作时间,但不得超出全年正常工作时间。(这种批文,不在适用范围内的企业政府不会批的)
4.5天/12H或6天10H,都是在该标准接受的范围内.,但不允许连续上7天班,除非国假调整上班时间。
7.sa8000强迫劳动适合的法律法规条款有哪些
2.1《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
第32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96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2《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
第2条: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2.3《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
第4条: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强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可以拒绝,企业不得因此扣发职工工资,更不能以此理由解雇职工。
2.4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
第24条: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雇员收取或预留工资作为保证金或其它用途。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16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6《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第3条: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45天;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我从事这行已经很多年了,对ISO9001质量/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SA8000社会责任/CCC产品认证/客户验厂等都很熟悉。如果还不清楚,你可以继续追问!
谢谢,希望以上答案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