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支付承诺书诈骗
1.转账“延迟到帐”成摆设平台称不能撤销已支付钱款是骗人的吗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一直层出不穷。
去年年底,各大移动支付平台相继推出延迟到账服务,似乎为避免遭遇电信诈骗提供了一份“后悔药”。近日,有读者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称,自己虽然已经选择了延迟到账,但依然未能避免被骗。
北青报记者体验发现,在一些支付平台,所谓延迟到账功能,并不能实现撤销交易,一旦被骗选择转账,钱款依然会进入对方账户,只是延迟一段时间而已。 今年大三的杨海(化名)暑假打算留在北京,找一份兼职工作赚取零花钱。
通过一个兼职群,他联系到了一个合适的工作机会。不过,对方声称正式入职前需要先缴纳100元的押金制作出入证,这让杨海起了疑心。
但为了获得难得的工作机会,他还是决定冒险试一试,并偷偷留了一手。“当时对方说,如果想来的话必须要提前交100块钱的押金,做出行证。
当时我跟朋友就有点怀疑,怕对方是骗子。看到网上说设置延迟到账后,发现对方是骗子可以联系客服追回被骗的钱,于是我就设置了延迟到账。”
很快,杨海的预感就成为现实,对方收到杨海的转账消息后,很快就拉黑了他。一开始杨海并不太担心,因为按照他的设置,对方要等到24小时后才能拿到这笔钱,他相信有这么长的时间,自己一定能够追回这100块钱。
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追回转账远比自己想象的要麻烦,“微信客服拨打后一直无人接听。我前后打了七八个电话,等了好几个小时都没有客服来接听,转账根本无法撤回。”
杨海说,因为这次被骗的金额比较少,自己也不打算再去追回了,只是对于延迟到账这个功能表示很不理解。“真不知道这个功能的用处在哪里,我要是信任对方的话为何不设置实时到账?我是看网上说微信转账有延迟到账的这个功能,如果怀疑对方是骗子,可以先设置延迟到账,一旦有问题可以联系客服追回被骗的钱,但是现在别说追回被骗的钱了,我连微信的客服都没有联系上。
而且我申诉的回执也没有,真的让人很失望。”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各平台客服人员。
支付宝客服人员介绍说,即便是选择了延迟到账,转账后依然不能取消撤回。“只要上面显示的是已经支付的状态,我们是无法取消的。
如果是怀疑被骗的话我们可以帮您转接到处理诈骗的专线,看他们有什么办法为您解决问题”。 对于“如果已经证实对方是骗子了,延迟到账功能是否可以冻结对方账户,把被骗的钱撤销回来”的问题,支付宝客服回答称,目前的延迟到账功能仅能延长到账时间,客服无法进行取消撤回,延迟到账并不能起到防骗的作用,“我个人也认为如果发现对方是骗子的话,是需要帮您撤回的。
但是非常抱歉,对于延迟到账我们客服真的无法进行取消。”客服表示:“我也觉得这个设计并不合理,但是我们是没有办法为您终止的。
如果您已经核实了对方是骗子,可以转到相应的专线为您解答。” 腾讯相关工作人员也提供了类似的答案,“目前微信转账不支持撤销,建议与收款方协商处理”。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转账涉嫌诈骗,还是建议用户走司法途径,报案寻求公安部门介入。 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
2.不可撤销信用证遇到欺诈怎么办
修改信用证是无需征求出口方的同意的,但某些关键条款不能修改,比如信用证是否可撤销等。。。而不可撤销信用证即使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还是不能撤销的
需要记住一点,没有完全相符的单证,因此如果想拒付,设法找出实质性的不符点,那些吹毛求疵的就算了,比如逗号写成句号了,这个在严格意义上不能作为拒付的理由
信用证贸易中,理论上来讲银行只负责审核单证的正确性,只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就会付款,至于提供单据的一方是否出具欺诈性的单据,不是银行的事情
需要指出楼主一点理解上的偏差,所谓议付,是指出口商将全套单据提交议付银行,银行审单无误,按条款规定将信用证金额先行支付给出口商,同时将此套单据提交开证行,若有索偿条款,可以在开证行提出索偿要求之后向出口方再行索偿。。。国内银行为出口商所做的大多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议付,而是托收,也就是要等开证行支付了信用证金额后才付款,而不是先行垫付的
3.关于可撤销合同中的欺诈行为
有以下情况之一: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母的而订立合同的 4、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损害公共利益的 5、行为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未损害国家利益的,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对于这类合同。
应当注意:当事人要求撤销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不得撤销(当事人意识自治),一年内没有行驶撤销权的,该权利消失,当事人可以放弃撤销权。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该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法属于私法,法无明文即自由。看合同法第52、53、54、55、56、57、58、59的规定,我就不粘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