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别扶助稿件

1.特殊困难家庭,社会有什么扶助政策
特殊困难家庭,社会有什么扶助政策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为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13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和《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发[2014]1号),
对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和慰藉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根据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4]205号)
精神,现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措施进行解读,以期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的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特殊困难家庭的良好氛围
2.关于团结的演讲稿 急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团结就是力量”。
也许有些人认为这是老调重谈,字面意思谁都知道。然而这句话看似简单但理解其真正含义、又能加以运用的,试问又有几人呢? 曾记得,我在一次旅游过程中巧遇到一位测字道人,叫我测字,我随手写了两个字:团结。
他一边将团结二字拆开、一边跟我讲:“团结”二字是由“口”、“才”、“纟”、“吉”组成。其深刻的内涵是:有众口称“才子”,核心在“才”字周边有上、下、左、右各一笔,也就是讲众人绕着才子转,只有才子才配得上组织(集体)上的核心领军人物。
这是对领导者的认同:首先自己要有才能;其次,对上下左右有一个“公正、公平”的为人处事素质。“结”字讲,左边是“纟”字旁表示、上中下三人紧紧连在一起,右边是大吉大利的“吉”字,也就是讲上下一心、大吉大利。
这是从古代造字专家给团结赋予的特殊内涵和效果。 八荣八耻强调“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一个富有“健康、快乐、和谐、拼搏、奋进”的优秀战斗集体是绝对离不开“团结”的,这是最根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因素。纵观古今中外上下五千年,成功的团队,大至国家,小至社会中的小集体,哪怕是两人以上的科室小组,他们的成功,无不体现出“团结就是力量”。
古之,刘邦以“集天下人,成天下事”为主旨,成就大汉基业400年;三国之刘备弟兄团结,成就三国鼎立之格局;成吉思汗因为团结各蒙古部落,所以将疆土扩大到欧洲;中国共产党因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所以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知名百强企业因为团结,所以在市场这个舞台上大放异彩;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家庭因为各成员团结,所以家业兴旺、幸福吉祥。归纳为一句话:“团结就是力量”! 社会中的每个人,因为团结这个桥梁,人与人之间才会紧密相联,体现力量的风采;因为团结,心与心才会向着同一个地方,实现梦想的追逐,工作和生活才会充满快乐和激情,团队才会充满和谐和友善,大家才有群策群力为同一个目标而奋斗,拼搏起来才会在体内和周围充满无穷无尽的力量。
古人讲得好:“人心齐,泰山移”;人心所向、无坚不摧、所向披靡!团结是胜利者的法宝,团结是博爱之人的基础,团结是成功团队每一个成员的结晶,团结是成功领导者的领导艺术体现。在一个集体中“重要的不是我,而是我们” 。
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团结(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历史经验也一再证明:有没有团结互助的道德风尚,是判断一个群体是否健康、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个人,要成就事业需要团结;一个集体,要在竞争中获胜也需要团结;一个国家,要繁荣富强更需要团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昌盛发达;一个家庭只有团结和睦,才能人财兴旺。
团结就是要从大局出发,“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爱国护国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国家利益。
具体到一个组织,应该是以热爱集体为荣,以危害集体为耻。维护集体利益、要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团结就是要团结同志,团结服务对象。 一是对内,团结同志,齐心协力、相互支持配合干好各项工作;部门与部门、同事与同事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帮助,合理协调、齐心协力促进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是对外,团结好客户,让客户成为我们真正的战略伙伴,在营销中我们要牢固树立市场观念、效益观念、风险观念,特别要注重“以客户为中心”的观念,最终实现双赢战略模式。 对于一个团队来说,要形成有战斗力的团结团队,首要的是,人与人、部门与部门、上下级之间经常保持良好的沟通,形成和谐的工作环境。
当今社会,人们从事的工作分工越来越细致,许许多多的事、需要大家(众人)来共同努力实施完成,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完成好任务,才能成功。所以,团结是现代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现代社会的人必需具体的基本素质。
其次是,是要讲究理解、包容、奉献精神。 我们很多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工作着,为企业贡献着自己的青春,热血。
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很多同志在处事做人方面对名利都是先人后已、先公后私,对困难不好的都是先已后人、先私后公。
这就是从思想上、行动上讲团结的体现。在我单位这样的例子很多,信手拈来(列举单位内部事实例证)。
此外,要不断地整体提升全员品质。铸造助人为乐、集体思想、不甘落后、奋发向上的精神。
把团结互助精神发扬好了,工作的细节做到位了,那么我们的企业就会成为坚如磐石、牢不可破的钢铁长城。团结一心,在生活和工作上相互扶助,和衷共济;在对待同事之间宽容谦逊,友善合作。
一个企业的发展,要有好的同事,好的心态,好的行为,好的精神。团结互助精神是必不可少的,有了这种精神,就会形成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困难就一定会克服,同时我们企业文化建设也一定会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
如果一个团队“不团结”将会出现什么结果呢?只有一个:大不吉利、大祸临头,内力消耗、一事无成,必败无疑!大至国家、会国力衰减,终必灭亡,小至小小的几人科室,矛盾四起,。
3.我想写一篇关于看望困难职工的新闻稿怎么写
雁上苍天,秋思重;落叶归根,流连间,染了秋叶。
你临上高峰,我推波助澜,那秋中不减的温存。秋之到来,秋之作留,秋之隐退,你我都不曾察觉。
我换了岁月的厚重衣衫,你却倔强地寻夏意。岁月在你的肌肤上,偷偷烙下了痕迹,那细嫩的你,也确该成长了罢。
脚下已没有了时光的声音,落叶编织了一曲主旋律。记得你,跑步喜欢踩落叶。
响声轻柔,那是叶的厚重;相声清脆,昭示叶的疲惫。我们也疲惫了罢,放眼望去,天再也不是蔚蓝。
你问我:天,为什么这颜色?我说:这,才是我们专属的天…… 你沉默了,我也沉默了。 秋确乎染了叶,染了你和我。
落叶时节,我们与灰色有染。 你很坚强:毕竟只是个季节。
于是我再次追随你,去到心里那片安详之地。无人的公园,孤独的秋千,我看你在空中扬起弧线。
你静了,憧憬没有忧愁的华丽。我喜欢你静的样子,却又总读出一抹悲伤,和内心的无言沧桑。
这确不该是我们的心情,我把头深深埋在怀里。 就这么踏着音符看黄昏,公园的街灯,陪衬你红润的眼睛。
朱颜素水几分清,越红叶,若忆秋风萧瑟,雁过留声。 琵琶复萦,泪尽半池烟沙。
笑看红尘中,醉望三千里,白堤寻香,今生挥毫只为你。
4.关于扶助是爱的作文
让爱充满是世界,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扶贫救困是一种美德,是一种高尚的品质。一年以来,有多少感人的场面,有多少人献出了自己的爱心,有多少人不顾自己救助了别人。
这就是一种美德,是一种高尚的品质。就因为这样给世界添上了一份份爱心,一份份感动!丛飞!是一位感动中国的伟大人物。
是啊!他是个充满爱心的人。作为一名有理想、有抱负、有爱心的当代青年,丛飞把自己的青春和财富奉献社会,从艺10年来,他参加了400多场义演,他用自己的劳动所得资助了178个贫困学生,并热心扶助许多残疾人,丛飞因此成为深圳市最优秀的义工。
然而,就在他朝着自己的理想奔跑、拼命工作的过程中,他患上了癌症。丛飞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也没有改变自己的理想。
在丛飞同志身上,我们真正看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看到了社会所必需的无私奉献、诚信友爱的精神,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精神。并被评为2005年度感动中国的十大人物之一。
他真诚地把山区里的贫困乡亲和孩子视为自己的亲人,山区的孩子也真诚地叫他“丛飞爸爸”。丛飞的爱心行动得到了他的妻子的理解和支持,并和他携手走在爱心奉献的道路上。
写着写着,就有一种油燃而生的感动浮现在心中,一幅幅图画印在了脑海中,是啊!社会就需要这样有爱心的人。现在,我们从自己做起!花钱不要大手大脚,要勤俭节约,也为贫困山区的人们孩子们献出一份爱心吧。
5.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生父母都在,养父有吗
201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最新政策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将城镇“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提到了每人每月340元,并享受一系列关怀政策。
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从2008年起,国家全面实施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后,夫妻双方分别领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伤残)或100元(死亡)的特别扶助金。2012年,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伤残)、135元(死亡)。
2013年,全中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共67.1万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40.7万人。 2014年起,中国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经济扶助力度,城镇特扶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特扶对象,参保给补贴,医疗享救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申请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优先安排。
2014失独家庭补助标准最新政策 一、经济扶助 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 二、保障房优先安排 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城乡医疗《通知》提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支付范围;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并给予住院分娩补助;对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要做好咨询指导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鼓励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
四、养老保障 优先入住养老机构 《通知》要求,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对60周岁及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6.急求一个关于非常感人的朗诵稿,比赛用
《长廊》 文/冬桦 长廊的尽头,会有一个我吗? 一 幽冷的夜色,用苍渺的歌声, 把故事蔓延了千年。
你是否一直就在这里? 那又是谁,手握岁月无情的刻刀, 细心描摹你斑驳的回忆? 你把未知悠长留给山月, 它用你的神秘,装点着漫天繁星。二 我循着来路,亦或是去路, 灵魂四散而去,时间为我暂息。
崎岖的历史啊, 我是否在你的长廊中驻足,寻觅? 你应送我一盏长明不灭的指路灯。 昏黄朦胧,青苔荒凉地爬上了每一个角落, 我怎样,又含泪而忧郁的双眼, 在这一片空虚模糊的光华中,找到你?三 你在朱拓檐上留下的线索,, 是一幅一幅曲折的迷宫地图。
我深深地把它们镌刻在眼帘之中, 却又转而消失在冰凉的心里。 你定知,我在迫切地寻找你, 可你却将这长廊,修至无穷的幽暗里中, 我探索的目光,被无情的吞噬。
我是黑夜里诡谲行走着的幽灵么 让你惶恐逃避?四 渐行渐远,我感到在一路失去, 一个个幻想在寂灭之后,便被抛弃。 我的心儿,终得以缓息。
可这一段无关生命的空白 已让我的,本不完整的灵魂更加 残破不堪五 当我也如同这长廊一样的沧桑腐朽, 我大概知道,我也会成为你的工匠, 但昏花干枯的眼前滴落了泪 是你在回眸么? 无尽的黑暗作伴 绝望围成一堵密墙。 但我毫无畏惧,只因我看见了你 我义无反顾地把你拥住。
把你拥住。 原来我早已走到了长廊的尽头。
2013-3-2定稿。
7.广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每人每月860元包中央340元内否
包括的,以下为具体政策: 《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今年广西将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
《意见》规定,自今年1月起,广西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即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城镇每人每月27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6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调整标准所需经费均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负担。
8.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对婚姻有什么要求
湖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的通知 鄂人口政[2008]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口计生委: 为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精神,做好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顺利、健康实施,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要求,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研究,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78号)精神,做好特别扶助对象确认工作,确保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顺利、健康实施,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结合我省不同时期的生育政策,就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规定如下: 一、我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基本条件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对象应是我省城镇和农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关于“扶助对象夫妻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1、扶助对象夫妻双方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女方须年满49周岁; 2、夫妻一方在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或双方都在1933年1月1日以前出生,确实属于独生子女家庭,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还符合特别扶助其他条件的,可作为扶助对象进行确认; 3、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再婚家庭的男方、女方都须年满49周岁。 4、扶助对象的年龄认定,以其本人居民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对于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则以其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依据。
三、关于“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合法收养子女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
违法收养子女的,不纳入特别扶助范围。 (一)关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应根据不同时期的生育政策分别进行界定: 1、1973年4月15日以前生育的,生育子女数量不作要求;2、1973年4月16日至1988年2月29日期间生育的,生育子女数量按鄂革[1979]140号文件执行; 3、1988年3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的,生育子女数量按《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4、2003年1月1日至今生育的,生育子女数量按《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5、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生育政策适用。
我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五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生育政策适用遵循以下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定计划生育单行条例之前,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定了计划生育单行条例之后,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生育政策执行。但能否纳入特别扶助范围,还要看其是否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6、符合条件的替补性生育为合法生育。即夫妻上一次合法生育的子女在该夫妻下一次生育子女之前死亡的,该夫妻下一次生育为替补性生育,替补性生育为合法生育。
(二)关于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界定 1、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之前收养的子女,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且周围群众也认为是父母子女关系的,为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可认定为构成事实收养关系: (1)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相互间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关系、相互承担着抚养和赡养义务,且得到周围群众认可; (2)被收养人户口迁入收养人家庭; (3)送养人和收养人订立了送养收养关系书面协议; (4)被收养人在收养人家庭中分得承包土地、山林、水面等。
2、1992年4月1日以后,符合《收养法》规定收养子女,办理《收养证》的,为合法收养。 3、违法收养子女的,不纳入特别扶助范围。
(三)关于再婚夫妻生育子女或合法收养子女数量的认定 1、以本人实际生育、合法收养的子女数分别认定,符合条件的都应纳入。 2、一方符合条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未生育过的一方也应纳入。
3、将子女送他人收养,送养的子女现存活的,计算送养人本人子女数。 4、因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生育、收养的子女数计算。
(四)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认定 1、夫妻女方在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