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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士服务团考核范文

    如何参加博士服务团

    中央企业“博士服务团”成员管理办法(2008年3月6日)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在中央企业选派中青年博士参加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博士服务团”的工作,确保“博士服务团”成员完成“了解国情、服务地方、积累经验、增长才干”的任务,为中央企业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负责在中央企业中选派博士参加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博士服务团”工作,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 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企业“博士服务团”成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根据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有关规定,接收“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地区有关单位负责落实服务锻炼岗位、日常管理、配合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及办理延期和留任等工作。第二章 选派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 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有专业特长和组织管理能力、身体健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二)具体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企业中担任相当于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职务。 第六条 选派程序 (一)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每年根据中央组织部要求,将名额分配至中央企业。

    (二)中央企业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选派条件,经企业党委(党组)研究同意,推荐本企业人选,同时填写《“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报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三)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将人选报国资委领导同意后,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由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确定服务锻炼岗位。

    第三章 服务锻炼的时间、地区、岗位及待遇 第七条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 第八条 “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派往重庆、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西部地区省(区、市)和江西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服务锻炼。

    第九条 “博士服务团”成员一般挂职担任市(州)、县(市、区)和省(区、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党政副职或助理,不占领导职数。 第十条 “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待遇 (一)服务锻炼期间,“博士服务团”成员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

    (二)服务锻炼期间,政治、生活等待遇,按接收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务锻炼的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援藏、援疆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服务锻炼期间因公出差费用由接收单位负责。 (五)根据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有关规定,派出企业负责报销“博士服务团”成员往返服务锻炼单位交通费及其配偶探亲的往返交通费各1次。

    (六)根据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有关规定,服务锻炼期间,派出企业应根据“博士服务团”成员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给予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第四章 管理与职责 第十一条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间由派出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

    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派出企业和接收单位共同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以接收单位为主。 第十二条 “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满后,原则上按期返回原单位。

    确因工作需要延长服务锻炼时间一年及以上和留任,由接收单位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向省(区、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征得派出企业及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备案。 第十三条 国资委党委组织部职责 (一)负责“博士服务团”成员的选派、资格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协调解决服务锻炼期间的有关重要问题。 (三)实地考察服务锻炼期间“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

    (四)协调、安排“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满后的考核工作。 (五)负责“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期满后延期、留任等相关工作。

    (六)跟踪了解“博士服务团”成员回原单位后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 派出企业职责 (一)把好选人关,切实保证选派人员的质量。

    严格按照选派条件选人,选派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人才到西部地区服务锻炼,支持西部地区发展,贯彻落实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 (二)建立联系人制度,明确有关人员负责“博士服务团”成员的具体管理工作。

    (三)及时了解掌握“博士服务团”成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和优势,对“博士服务团”成员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发挥派出人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锻炼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当地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考核,写出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妥善安排“博士服务团”成员服务。

    博士服务团的最大特色

    “挂职期间,人在西部,工资还是原单位发”,挂职者不占用当地行政编制,相关待遇由原派出单位提供,这一模式也成为博士服务团的最大特色。博士服务团主要是为基层服务,在符合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情况下,这一机制也是一种柔性流动,弥补了基层人才的不足。也有分析认为,包括博士服务团在内的日渐多元化的干部选拔机制,将使更多的高端人才参与到国家管理事务中来。

    博士服务团的现实意义

    博士服务团与东西部干部交流和对口支援、院士专家西部行等活动一样,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策略之一。很多挂职博士利用自己的科研特长,甚至是原单位的技术、人才优势帮助当地解决实际问题。

    “我去的是青藏高原,那边技术比较落后,有些问题依靠当地科研条件完成不了,就必须借助高能物理所的支持”,陈扬介绍。

    长江科学院科研计划处副处长王迎春博士,挂职云南省水利厅厅长助理期间,针对牛栏江引水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曾组织长江科学院和云南省方面共同出谋划策,利用武汉的专家和科研技术力量帮助云南解决了问题。

    挂职人员也为当地科研项目请来了“财神”。“我们申请经费肯定有优势”,陈扬说他曾带头研发适合青海的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并申请到青海省环保厅200万元项目经费,这也是青海环科院从当地科技厅拿到的第一个项目。“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是整个团队”,陈扬说。

    博士服务团的介绍

    开展“博士服务团”工作是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1999年开展以来,至2010年,累计已派出10批共1196名博士到西部地区服务。2009年选派的第10批133名博士已圆满完成服务锻炼任务。

    2010年选派的第11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来自47家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大连等8省市,平均年龄40岁,具有高级职称的105人。他们将分别前往西部12个省区市、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吉林延边、湖南湘西、湖北恩施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服务锻炼。

    “博士服务团”是中组部和团中央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服务而组建的,是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

    博士服务团的入选条件

    中组部和团中央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等党选拔干部的普遍要求外,博士服务团注重专业素养,比如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教育背景,熟悉投融资管理等专业领域的博士更有希望入选。此外,与高校支援西部的博士生不同,工作经验是博士服务团看重的条件之一。博士服务团,一般要求博士具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服务团选派成员,一般由接收地区和单位先提出需求,选派地区和单位据需求推荐人选,然后由中组部和团中央确定人选。

    “每年年初会向各省直部门、各厅局、市县单位、高校征求意见,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博士,报到省委组织部,我们遴选出合适、对路、能和国家部门对接上的博士,再报上中央,中组部人才局,以‘按需选派,双向对接’的原则选拔”。

    “按需选派,双向对接”,言简意赅地概括出博士服务团的选派过程。在此过程中,如何让最“对路子”的博士去最合适的岗位,大有学问。

    博士服务团的著名成员

    翁杰明 作为首批博士生服务团团长(后改为博士服务团),现为重庆市委常委,重庆市常务副市长。

    他是迄今博士服务团走出的担任较高职务的地方官员。张政 广播电视艺术专业博士学位 中共贵州黔西南州委书记。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主席助理、新疆阿勒泰地委副书记,到贵州省黔西南州委书记。王志 前央视主持人,先后任云南省委宣传部外宣办副主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党组书记、副理事长,现在的职务是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

    在2008年10月24日就任云南丽江市副市长。马庆云 山东科技大学教授 2004年挂职任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8年4月后留任新疆自治区科技厅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局长。李路平 2006年10月挂职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张伯旭 第四批博士服务团成员,2003年10月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挂职任副市长。2004年10月延期一年,任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

    姚志祥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博士,2003年和2007年分别挂职广西河池市长助理和河池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迎春 长江科学院科研计划处副处长博士,挂职云南省水利厅厅长助理。

    陈宇学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第十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江西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助理。贺旺 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挂职任重灾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

    童章舜 第七批“博士服务团”,2006年10月17日赴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挂职锻炼(副州长)。宋洪伟 第七批“博士服务团”,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到甘肃省白银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挂任副总经理。

    冀春楼 第一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重庆市水利局副总工程师。李路平 第七、八批“博士服务团”成员,2006年10月,挂职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宗起 第四批“博士服务团”成员,2003年9月—2005年11月从国土资源部选派到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挂职,先后挂任厅长助理和副厅长。李培生第11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江西团团长,2010年12月-2014年02月挂职江西省科技厅厅长助理,现任南昌大学校长助理(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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