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可以转让承诺书
1.林权证转让协议怎么写
你好!林权流转合同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为充分利用山场资源,发展现代林业,搞活林业经济,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本人家庭承包的林木所有权自愿抵押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现依据《合同法》、《**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就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一、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山场范围:甲方抵押给乙方的林地林木经营权的山场座落**县**乡**村****,面积为287.2亩,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 立方米,具体详见附图表:高山林场流转山场明细表和1:1万的地形图。
二、抵押林地林木经营权期限及起止时间:经营权抵押期限为**年整。即从2011年5月30日起至 2040年 12月1 日止。
三、流转林地用途:甲方将本场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扩大林业生产融资抵押,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他建设。四、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价款及付款方式:1、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价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2、付款方式:乙方购买林地林木经营权价款在竞买成交后付20%即 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给甲方30%即 万元;在甲方负责将流转山场林权证变更到乙方名下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将全部余款即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仍归甲方所有。
乙方享有转让山场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保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所有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未用于甲方的债务抵押,并确保林权经营权转让的合法性。
如林地林木发生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2、乙方对流转的林地林木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接受道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授权的林业工作站的行业管理和林业技术指导,应严格按照《森林法》及有关林业政策、法规进行合法经营。
甲方有权依法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转让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转让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经营期间,乙方有权享有转让山场范围内的国家优惠政策和林业政策支持(包括公益林补助等)。
转让山场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经营期间,乙方如需间、主伐生产时,应在采伐的前一年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期间主伐的林木山场地点、生产木材的计划指标,然后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乙方申报计划,派员到实地核定山场,搞好作业设计,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采伐指标后乙方方可间、主伐生产,间、主伐木材的营销,由乙方自主经营,按章缴纳税费,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放行手续。
乙方进行林产品加工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并取得有关经营(加工)许可证。5、经营期间,乙方有自主经营开发的权利。
但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生产,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好珍稀动植物,科学管理森林资源。6、乙方在经营期内,当年主伐完的山场,次年必须造上幼林,所造林木在经营期内归乙方所有。
7、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山场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山场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乙方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履行法律责任,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同时向林业部门报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和督查管理工作。8、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山林或周边发生森林病虫害,应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所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乙方范围内的山林乙方负责。
9、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甲方的山林经营权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其变更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合同到期后,经营权自动终止。
10、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10个月通知另一方。11、按合同约定,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付清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余款,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交纳2%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
12、合同到期或终止,林场资源归属甲方,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投资兴建的道路将赠予甲方,在开发经营中兴建的房屋等不动产和动产可按当时的市场评估价协商转让给甲方。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山场的移交办法: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所经营的山场按幼林造林合格标准全部造上林后无偿交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法律和政策因素除外)单方面违约,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期限内乙方应交纳转让金的10%偿付),同时对乙方所投资项目按评估后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2、乙方单方面违约已付转让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支付剩余期限内乙方应交纳转让金的1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未及时履行或拒不履行义务,除按本合同约定的。
2.林权证转让协议怎么写
你好!林权流转合同甲 方:****乙 方:****身份证号:为充分利用山场资源,发展现代林业,搞活林业经济,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本人家庭承包的林木所有权自愿抵押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现依据《合同法》、《**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就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一、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山场范围:甲方抵押给乙方的林地林木经营权的山场座落**县**乡**村****,面积为287.2亩,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 立方米,具体详见附图表:高山林场流转山场明细表和1:1万的地形图。
二、抵押林地林木经营权期限及起止时间:经营权抵押期限为**年整。即从2011年5月30日起至 2040年 12月1 日止。
三、流转林地用途:甲方将本场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扩大林业生产融资抵押,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他建设。四、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价款及付款方式:1、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价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2、付款方式:乙方购买林地林木经营权价款在竞买成交后付20%即 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给甲方30%即 万元;在甲方负责将流转山场林权证变更到乙方名下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将全部余款即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仍归甲方所有。
乙方享有转让山场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保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所有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未用于甲方的债务抵押,并确保林权经营权转让的合法性。
如林地林木发生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2、乙方对流转的林地林木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接受道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授权的林业工作站的行业管理和林业技术指导,应严格按照《森林法》及有关林业政策、法规进行合法经营。
甲方有权依法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转让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转让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经营期间,乙方有权享有转让山场范围内的国家优惠政策和林业政策支持(包括公益林补助等)。
转让山场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经营期间,乙方如需间、主伐生产时,应在采伐的前一年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期间主伐的林木山场地点、生产木材的计划指标,然后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乙方申报计划,派员到实地核定山场,搞好作业设计,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采伐指标后乙方方可间、主伐生产,间、主伐木材的营销,由乙方自主经营,按章缴纳税费,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放行手续。
乙方进行林产品加工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并取得有关经营(加工)许可证。5、经营期间,乙方有自主经营开发的权利。
但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生产,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好珍稀动植物,科学管理森林资源。6、乙方在经营期内,当年主伐完的山场,次年必须造上幼林,所造林木在经营期内归乙方所有。
7、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山场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山场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乙方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履行法律责任,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同时向林业部门报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和督查管理工作。8、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山林或周边发生森林病虫害,应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所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乙方范围内的山林乙方负责。
9、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甲方的山林经营权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其变更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合同到期后,经营权自动终止。
10、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10个月通知另一方。11、按合同约定,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付清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余款,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交纳2%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
12、合同到期或终止,林场资源归属甲方,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投资兴建的道路将赠予甲方,在开发经营中兴建的房屋等不动产和动产可按当时的市场评估价协商转让给甲方。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山场的移交办法: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所经营的山场按幼林造林合格标准全部造上林后无偿交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法律和政策因素除外)单方面违约,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期限内乙方应交纳转让金的10%偿付),同时对乙方所投资项目按评估后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2、乙方单方面违约已付转让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支付剩余期限内乙方应交纳转让金的1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未及时履行或拒不履行义务,除按本合同约定的条。
3.林权证可以转让吗
1、林权证可以转让。林权也是物权的一种,可以所有、使用、处分,可以转让。
2、林权证转让程序:
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林权权利人提出登记申请,要提交以下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三)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比如当地制定 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之类的文件)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4.林权证转让协议如何写
林权流转合同甲 方:****乙 方:****身份证号:为充分利用山场资源,发展现代林业,搞活林业经济,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依法定程序将本人家庭承包的林木所有权自愿抵押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现依据《合同法》、《**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等有关规定,就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一、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山场范围:甲方抵押给乙方的林地林木经营权的山场座落**县**乡**村****,面积为287.2亩,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 立方米,具体详见附图表:高山林场流转山场明细表和1:1万的地形图。
二、抵押林地林木经营权期限及起止时间:经营权抵押期限为**年整。即从2011年5月30日起至 2040年 12月1 日止。
三、流转林地用途:甲方将本场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扩大林业生产融资抵押,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他建设。四、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价款及付款方式:1、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价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
2、付款方式:乙方购买林地林木经营权价款在竞买成交后付20%即 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给甲方30%即 万元;在甲方负责将流转山场林权证变更到乙方名下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将全部余款即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仍归甲方所有。
乙方享有转让山场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保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所有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未用于甲方的债务抵押,并确保林权经营权转让的合法性。
如林地林木发生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2、乙方对流转的林地林木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在经营期内,必须接受道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授权的林业工作站的行业管理和林业技术指导,应严格按照《森林法》及有关林业政策、法规进行合法经营。
甲方有权依法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转让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转让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林木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经营期间,乙方有权享有转让山场范围内的国家优惠政策和林业政策支持(包括公益林补助等)。
转让山场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4、经营期间,乙方如需间、主伐生产时,应在采伐的前一年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期间主伐的林木山场地点、生产木材的计划指标,然后由林业主管部门根据乙方申报计划,派员到实地核定山场,搞好作业设计,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采伐指标后乙方方可间、主伐生产,间、主伐木材的营销,由乙方自主经营,按章缴纳税费,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放行手续。
乙方进行林产品加工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并取得有关经营(加工)许可证。5、经营期间,乙方有自主经营开发的权利。
但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生产,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好珍稀动植物,科学管理森林资源。6、乙方在经营期内,当年主伐完的山场,次年必须造上幼林,所造林木在经营期内归乙方所有。
7、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山场的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山场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乙方应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履行法律责任,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同时向林业部门报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和督查管理工作。8、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山林或周边发生森林病虫害,应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治理,所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乙方范围内的山林乙方负责。
9、甲方负责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甲方的山林经营权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其变更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合同到期后,经营权自动终止。
10、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10个月通知另一方。11、按合同约定,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付清转让林地林木经营权的余款,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交纳2%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未付清款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
12、合同到期或终止,林场资源归属甲方,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投资兴建的道路将赠予甲方,在开发经营中兴建的房屋等不动产和动产可按当时的市场评估价协商转让给甲方。六、乙方经营期满后山场的移交办法: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所经营的山场按幼林造林合格标准全部造上林后无偿交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法律和政策因素除外)单方面违约,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期限内乙方应交纳转让金的10%偿付),同时对乙方所投资项目按评估后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2、乙方单方面违约已付转让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支付剩余期限内乙方应交纳转让金的10%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未及时履行或拒不履行义务,除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
5.所有权林权证可以转让、采伐吗
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所有权林权证可以转让,应当先办理国有林地、林木的出让手续并交纳出让金。经依知法出让后,受让方可以将受让期内剩余期限的部分或全部使用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
采伐还需要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证。
根据《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
集体林地上的林木采伐申请,由林业站统一道受理;国有经营单位和挪步园管理处林木采伐申请,由林政股统一受理。抚育采伐每年4月份开始受理、审批。申请人应向受理单位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1、采伐内申请书及申请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复印件(森林、林木由多方共有的,由权利共有方共同提出申请);
2、《林木采伐申请审批表》;
3、林木权属证明材料或《林权证》(需核对原件)复印件;
4、《伐区调查设计说明书》或《伐区简易调查设计表》;
5、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实施皆伐的小班提交采伐迹地造林更新协议及容更新造林规划;
(2)集体所有的林木,应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提交村委会、全体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6.林地转让协议书
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不能买卖。
你应该是租赁农村林地,建议谨慎些土地租赁合同立合同双方:出租方: (简称甲方)承租方: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将位于 ,租赁给乙方使用,四至范围以测绘详图为准。
二、乙方租赁使用甲方该宗土地进行 厂建设,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时支付。三、租赁期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四、租金及兑付方法: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金为每亩 元,计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字后,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 元,以后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按时缴纳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五、甲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折价补偿。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和出租。
如确需转让和出租,须经甲方批准。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乙方放弃承租权,其使用权为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权如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服从国家需要。4、本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土地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须再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如到期不再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到期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7.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可以办林权证吗
土地流转合同不能直接办理林权证。只有已经栽植林木的土地,经过林业部门审核后才可以办理林权证。
签订合同:
林权证转让协议
出让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35.8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2007)第5114号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协议自2007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8.林权证流转和转让有什么不同
林权证可以流转,但不能转让。
林地流转必须遵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7〕33号)规定:
(一)林权登记发证的申请
1. 依法获得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由国有森林、林木、林地使用者申请林权登记;未确定使用权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登记造册,不发放林权证书。
2. 2.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依法采取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的,由承包方申请;承包后依法转让或者互换的,由新的承包方申请;未发包的,由集体所有者或依法使用国家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集体使用者申请。
3. 3.实施退耕还林的,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申请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和调整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4. 4.经依法处理的林权争议,明确林权归属的,由林权权利人申请。
(二)林权登记发证的申请材料
1. 林权权利人申请林权登记时,必须提交林权登记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授权书,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2. 2.林权发生变更的,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林权登记申请表、原林权证、林权依法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同时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权属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以及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作为林权登记审查的重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因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当事人申请林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时,对于以下几种情形应当不予登记:
1采取转让或互换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方未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受让方直接申请登记的。
2.采取转包或出租方式对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原承包关系不变,受转包方和承租方申请登记的。
3.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4.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农户,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转让给非农户,受让方申请登记的。
5.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林地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若承包方不能提供该承包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的证明文件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承包方申请登记的。
6.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承包后,经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其林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受流转方申请登记的。 7.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申请林权登记条件的。
国有森林资源的流转,在国务院未制定颁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之前,受让方申请林权登记的,暂不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