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被盗情况说明
1.在学校学生宿舍被盗,学校有没有责任
学校有保护你们财产的义务。
不过这是一个普通的义务,简单一点说,你们对于你们的财产负有最终的保护义务。你们的东西被盗了,原则上来说,谁投谁赔。
不过,这个小偷多半是抓不到的,及时抓到了,估计也赔不了你们。那能不能找学校要呢。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我不做实务,具体记不清楚),在这样的事件里面,关键看学校有没有明显的过错。比如,有值班人员,听到砸门的声音也没有任何反应,等等,那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如果你想要起诉学校,要求学校承担责任的话,那你要举证证明学校在这个被盗的事情上面存在过错(按照我想的话,对于你们来说,很难的)。如果你们不能证明这个,很抱歉,一般情况来说,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
2.大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被盗
考生在入学前要妥善保存录取通知书及其它证件,因为学生到学校这里提取档案时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如果没有录取通知书,需要核实学生是否被大学录取,手续就会很麻烦。 身份证可以直接补办。
大学招办表示:"为了证明学生的身份,我们一般需要学生出具其他证明。”他表示,如果考生发现录取通知书丢失,应该马上与被录取的大学招生部门联系,说明情况。
丢了录取通知书后,可以找到毕业学校或当地的招考部门,由其核实后出具一份情况说明,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3.我是(广州市增城华立学院)学生,已经被盗两次笔记本电脑了,学
学校作为宿舍的提供方(且不论是否收费),都应该保证住宿者的生命与财产的安全。多次被盗说明学校在提供住宿条件时,没有充分考虑安全防范工作,并直接导致了失窃事件的发生。很显然,学校存在着过错。其实在本案中,学生与学校是一种合同关系:学校提供符合住宿要求并有安全保障的宿舍,学生在宿舍住宿并付费(如免费也不能减轻学校的责任)。如果门窗、门锁有很好的安全性的话,那窃贼也是很难进入房间的。作为财产所有权人和宿舍的提供方,学校应对门窗、门锁的安全性能负责。可见学校的过错是十分明显的。所以,对学生财物的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在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学校可以通过民事程序向盗窃者追偿。当然,作为失窃者,在向学校要求赔偿时,首先应向学校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被窃财物这一事实的真实性。
另外,如果财物的失窃与学生本人的行为有关(如晚上没有关锁好门窗,而小偷恰好是通过开着的门窗进入的),那学生则应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则因没能加强有效巡查、限制闲人进入宿舍区域,导致学生财物失窃而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