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药店的承诺书
1.药店质量保证书怎么写
给药店的?给药店的供货企业的?还是给顾客的质量保证书?
给你一张商对商的商品质量保证协议书样张.如果是药品质量保证协议,只要把其中对应的法律名字等内容适当修改,把商品两字改成"药品"就是了
商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供货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条例,确保本公司经营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业务员委托书(标明委托的业务范围、委托有效期、委托的商品种类等项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提供药食同源类商品或食品(含保健食品)类商品时,应每次均随货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印章的真实有效《检验合格书》,检验合格书应由相关的政府检验机构或生产企业出具。
4、商品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如果该质量问题不是乙方保管或运输不当而造成,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等合格品标识,商品的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商品发生权利变更(延续、转让、放弃、失效)的,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更换商品上相应的权利标记;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首次经营品种,甲方应提供证照、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资质文件,以及该品种的批准生产文件、质量标准、《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样品、同批号厂检报告,以及物价部门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每页加盖甲方原印章。
8、甲方处理商品质量问题时应规范操作,不得擅自到乙方仓库进行调换货。对涉及下属连锁大药房各零售门店的商品,也不得擅自到各门店进行调换货。
9、甲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发生任何项目的变更,均应先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样品包装,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新包装商品的供货,以确保乙方经营商品的合法性。
10、本质量协议中,涉及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指定专人处理。
处理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经营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加盖原印章)。
2、乙方应提供符合商品包装要求的储存条件,并按要求合理储运。
3、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商品后,按照乙方相关商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验收,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货票不符、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食品类商品检验报告书未随货同行等情况,乙方可以拒收。
4、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双方有分歧时,以权威部门的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权威部门的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后,五日内未答复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可能采取扣除该批货款并销毁该批商品等措施)。
5、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切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双方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民事赔偿责任。
3、上述各条款中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均已明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止,经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供货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
(盖章) (盖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求药店责任状或者保证书,急
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明确甲乙双方权责,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义务:
1、应当提供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和符合药品经营法定资格的证明。
2、应当提供购销人员身份证明和购销业务合法性的授权委托书。
3、应当提供药品合法性和药品质量合格的证明,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规定和储运要求。
4、应当提供随货同行单和开具发票,票单所载内容应符合GSP规定。
5、为保障药品运输途中的质量,应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和交货方式。冷藏冷冻药品应提供冷藏储存药品运输记录,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6、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更改的证明和药品使用、不良反应的质量信息。
7、应提供所供药品电子监管必要的支持。
8、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乙方义务:
1、应提供具备药品购进法定资格的证明,并附购进人员的身份证明或是授权委托书,
2、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在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在验收之日后十五日内通知甲方。
3、应严格按照GSP规定储存药品。
4、应积极反馈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和重要、特异的不良反应
三、违约责任及说明
1、甲方提供的药品如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但应暂时代为保管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处理后续工作。
2、甲方仅对所提供的药品质量(产品质量、包装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主动积极召回。
3、应严格按照GSP规定贮存,因乙方贮存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应以法定检验报告的报告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双方合议为准。
2、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药店广告,服务承诺
药品就是良心
信用公约
诚信为本 有诺必践
恪尽职守 率先垂范
质量第一 多一份关爱
服务第一 多一份温暖 以真诚,赢得信赖
服务承诺
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我们诚挚地向您承诺:
1、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不使用伪劣、过期药品。
2、规范操作,保证无差错事故发生。
3、文明服务、耐心解释,提供24小时电话用药咨询。
4、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价格。
5、若的违诺行为,严格按规定处罚。
监督电话 : ****_******* / ****_*******
我个人认为,老百姓买药很少有人太注重价格,注重的是疗效!
我个人认为,做药品宣传应该在疗效上多下点功夫,价格是次要的。
4.开药店申请书怎么写
其实国家对个人经营药店一直没有限制,药店经营早在1998年就已向个人开放,目前全国各省都有个人经营的药店。但是,各地对于个人投资开药店的政策倾向差别很大,您最好向当地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开药店投资额比较大,以80平方米的店堂为例,启动资金应在20-30万元,个人投资开药店还应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考虑经营规模。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过程与上述程序基本一致。
另外,《实施条例》还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自治区的审批机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地点与时间: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9号;电话:0991-2629949;监督电话:0991-2660453;
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
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下同)。
自治区药品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批发企业设置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书面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并完成筹建后,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组织现场验收,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不符合标准的,下达《验收整改通知书》,企业应当在30日内完成整改,提出复查申请,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验收。
经现场验收符合标准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后,未提出异议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提出异议的,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处理。不符合条件的,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作《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不予发证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
至于,开药房的申请应该要包括你开药方的简单理由、药房的基本情况、经营的基本范围、承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