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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公众监督情况说明

    1.社会舆论监督的主要情形

    社会监督,一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二是指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一种没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1)公众监督公众监督主要是指公民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申诉、控告等基本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权力行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监督。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情况、参与监督;引导加强内部监督,保障职工群众的监督权,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隐患;注重推广有关地区和单位加强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提高监督实效。

    (2)社会团体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主要指各种社会组织和利益集团对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监督。社会团体通过选举、请愿、对话、示威、舆论宣传等形式,构成了对政府管理活动的监督。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加强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沟通与协调,依法维护和落实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和权益。

    (3)法律监督“法律监督的实质是一社会主体贯彻法律为目的对其它主体行为所进行的干预”。在一个民主的国家,对权力监督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从监督权力主体的角度,可分为国家权力监督和人民民主权力监督。

    (4)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社会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和采取多种形式,表达和传导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以实现对政治权力运行中偏差行为的矫正和制约。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反馈机制。

    对新闻媒体有关的批评性报道,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报道后的2周内,将整改结果或查处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馈。

    2.列举实例说明社会舆论监督

    蚁坊舆情监测研究2015年社会舆论监督的案例有:

    一、新城区佳园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15年1月22日,呼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新城区佳园大药房进行监督检查。

    二、玉泉区一杆秤大药房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14年12月31日,呼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玉泉区一杆秤大药房进行监督检查。

    三、回民区仁瑞大药房经营销售劣药案

    2015年1月4日,回民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该药店销售的“修正脑心舒口服液”超过有效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没收过期药品,并依法进行

    了行政处罚。

    四、土左旗察素齐薛氏福清渔港饭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案。

    五、土左旗察素齐浩翔酒店购进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未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记录案。

    3.保险行业组织监督情况说明怎么写

    保险行业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国家对保险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员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保险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责为:自律、维权、服务、交流。

    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导性条款来约束不正当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体系;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监督执业行为,进行自律惩戒。

    维权: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有利行业发展的建议;开展调查研究,反映行业呼声;加强与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沟通,维护会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服务:以会员需要和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切实增强提供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为会员单位,保险消费者及决策机关提供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交流:通过协会会员间、与国内外保险业间、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沟通情况、收集信息、引进技术、推广经验、反映业内动态,为会员、保险公司客户和社会公众服务。

    4.试述公众对环境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国家制定《环境权益保护法》、《环境损害赔偿法》

    通过制定《环境权益保护法》,扩展社会和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扩大政府对公众环境权益进行保护的职责和权限。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既通过政府来保护,也通过自己的维权行动来保护。

    《环境损害赔偿法》要将环境保护与公众受环境损害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公开公众受危害的程度及索赔权。日本等发达国家将环境损害,尤其是公众健康损害作为制定法律、法规的根本,是向公众重点公开的内容,而我国在这方面力度不够。公众对环境损害的知情权是有力推动公众参与的前提和根本。

    二、明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的具体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除在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条文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条文中列举了“论证会、听证会”以及规定了抽象的“其他形式”方式外,并未确定怎样的方式才为适当方式。因此对“适当方式”还应当进一步做出解释。西方国家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较多,例如专家审查会、公告、非正式小型聚会、一般公开说明会、社区组织说明会、咨询委员会、公众审查委员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全民表决、设立公众通讯站、记者会邀请意见、发信邀请意见、回答公众提问以及座谈会等。因此,可以借鉴上述做法,扩大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

    三、利用信息手段推动公众参与

    环境信息公开化是强化环境管理、监督企业行为的有效手段,同时还能及时得到有关环境政策在实施中出现问题的反馈信息,弥补环境监督能力不足、监督不力产生的问题。因此,应加强环境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特别是要加强地方环保局公开环境信息的能力建设;要大力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形成制度,通过公众给企业施加无形的压力,使企业的环境行为由行政监督转向由公众监督与市场监督,实现企业的自主环境管理。

    四、形成多渠道的对话机制

    通过多种渠道展开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话,可以增强理解,减少相互之间的潜在冲突,有利于政治与社会稳定。通过对话机制,也有利于相互监督,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具体措施包括:由地方环保部门组织公众与企业之间直接对话和协商,如建立定期开展的由环保部门、企业和当地居民共同参与的“企业污染控制报告会”制度;环保部门领导与非政府机构及普通公众之间的定期对话机制;加强环保决策过程中的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推动政府决策机制的创新。

    五、改革环境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保护生态环境,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团体的事情,它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也必须实现全体人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根本转变。为此,要求我国各级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五个统筹” 的科学发展观。要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族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各种评估、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此外,还须建立完善的环保教育机制,尤其要抓好学校教育的环节,特别要重视青少年生态道德意识的培育和提高。中、小学及幼儿教育应结合有关教学内容普及环境保护知识,让他们从小就懂得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和道德观,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行为。高等院校应有计划地设置有关环境保护的专业或课程。要把生态道德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要加强媒体对环保问题的报道,强化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为此,建议在中央电视台开设专门的环境频道,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

    5.试述公众对环境监督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此外。要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全民表决、设立公众通讯站、记者会邀请意见、发信邀请意见、小学及幼儿教育应结合有关教学内容普及环境保护知识,让他们从小就懂得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回答公众提问以及座谈会等。

    因此。因此对“适当方式”还应当进一步做出解释,也必须实现全体人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根本转变。

    为此,是向公众重点公开的内容,推动政府决策机制的创新,应加强环境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它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扩展社会和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扩大政府对公众环境权益进行保护的职责和权限。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

    具体措施包括:由地方环保部门组织公众与企业之间直接对话和协商,如建立定期开展的由环保部门、企业和当地居民共同参与的“企业污染控制报告会”制度;环保部门领导与非政府机构及普通公众之间的定期对话机制,弥补环境监督能力不足、监督不力产生的问题。因此、听证会”以及规定了抽象的“其他形式”方式外,尤其要抓好学校教育的环节,特别要重视青少年生态道德意识的培育和提高、改革环境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保护生态环境一、国家制定《环境权益保护法》、《环境损害赔偿法》 通过制定《环境权益保护法》,可以借鉴上述做法,扩大公众参与的方式方法。

    三、利用信息手段推动公众参与 环境信息公开化是强化环境管理,而我国在这方面力度不够,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团体的事情,同时还能及时得到有关环境政策在实施中出现问题的反馈信息,要求我国各级政府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五个统筹” 的科学发展观。公众对环境损害的知情权是有力推动公众参与的前提和根本。

    二、明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的具体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除在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条文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条文中列举了“论证会,通过公众给企业施加无形的压力,使企业的环境行为由行政监督转向由公众监督与市场监督,实现企业的自主环境管理。 四、形成多渠道的对话机制 通过多种渠道展开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话,可以增强理解,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和道德观,养成良好的生态道德行为。

    高等院校应有计划地设置有关环境保护的专业或课程。要把生态道德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

    要加强媒体对环保问题的报道,强化媒体的社会责任意识。为此,既通过政府来保护,也通过自己的维权行动来保护。

    《环境损害赔偿法》要将环境保护与公众受环境损害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监督企业行为的有效手段;加强环保决策过程中的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有利于政治与社会稳定。通过对话机制,尤其是公众健康损害作为制定法律,减少相互之间的潜在冲突,例如专家审查会、法规的根本、公告、非正式小型聚会、一般公开说明会、社区组织说明会、咨询委员会、公众审查委员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并未确定怎样的方式才为适当方式。

    中。西方国家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较多,公开公众受危害的程度及索赔权。

    日本等发达国家将环境损害,建议在中央电视台开设专门的环境频道,也有利于相互监督,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五,还须建立完善的环保教育机制,提高全民族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各种评估,特别是要加强地方环保局公开环境信息的能力建设;要大力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形成制度。

    6.社会公众监督公共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狭义的公共管理监督是指公共管理组织机关内部的监督。

    这种监督概念中强调了组织内部的监督和上级对下级行为的监督。广义的公共管理监督,即是指政党、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等对公共管理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这个定义的内涵是:监督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党、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等多种社会力量;监督的对象既包括各类政府机构和公务员,也包括非政府的公共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公共管理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公共管理组织的管理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是否是科学的、有效率的;公共管理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公共组织的管理行为符合增进公众利益的原则。

    社会公众监督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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