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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社区矫正中心情况说明

    1.社区缓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纪律情况怎么写

    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民警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 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汇报人:

    年 月 日

    2.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中止解除矫正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你好,可以这么写:

    经查,该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有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且受到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根据我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及时解除矫正,并报原判法院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时收监。

    附:

    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决定: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和决定机关的决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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