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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访谈稿件

    1.社区工作者作为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前接受记者采访发言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被誉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一、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一)区委、区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

    全区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我区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一岗双责”协助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收到良好的成效.(二)人民调解机构、队伍、制度较为健全。

    目前,我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79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0个、村(居)调委会79个、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调委会等其他调委会90个。(三)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

    我区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二、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人员短缺、文化素质偏低、后续业务培训和管理不规范状态以及各司法所所长待遇偏低。(二)人民调解经费短缺问题。

    《人民调解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三)联合大调解机制运行不畅或存在行业地区差异。

    三、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扩充专兼职队伍,走上“正规化”。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公务员和2名事业编制职工及若干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选拔一批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人才;每年对各级、各行业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一次规范培训。

    (二)区级财政部门应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不收费”,但是调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员应当有误工补贴。

    (三)建立完善人民大调解机制,积极推广宣传各类先进经验。推广宣传东街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110联动机制、发挥各行业调委会作用、探索试行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

    整合资源 规范引导 促进农业合作社科学发展区政协委员 侯振洲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目前,全国合作社注册登记98.24万家,全省有6.2万家,我市有9000家,我区合作社为62家。

    我区最早成立的合作社是2006年紫坊村成立的紫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一、我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及特点近年来,农民合作社这个新型合作组织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8年的发展,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我区合作社起步于2006年,到2013年底,全区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62家。

    全区建设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6家、县级示范社18家。二是分布广泛,村镇覆盖。

    28个行政村全部建有合作社,平均每个村有2.2个。三是产业构成,种养最多。

    我区的农民合作社涉及种、养、加、产、供、销等各个行业以及技术服务、民间工艺、旅游休闲等多个领域。四是领办主体,多元参与。

    全区合作社领办人员包括外经商返乡的人员、技术人员、村两委成员和大学生村官。五是资金集聚,形成规模。

    根据区工商局注册资金统计:全区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为2109万元,出资总额100—500万元有8家、100万元以下的54家。二、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一是合作社发展仍处自发阶段,自觉规划、自觉引导不够,缺乏顶层设计。

    二是大多数合作社不规范,部分合作社流转土地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带来一系列矛盾纠纷。三是金融支持门槛高,合作社发展受资金约束非常普遍。

    四是我区优质农产品品牌多、质量好,但缺乏高端的包装推介,缺乏统一的商品展示。三、加快发展我区农民合作社的工作建议(一)、纳入发展战略。

    我区应把发展农民合作社提升为全区发展战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二)、积极引导发展。

    结合我区情况,合作社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通过推广土地租赁经营、入股分红等流转等形式,加快推进土地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三)、整合发展资源。

    积极筹建城区优质农产品展示中心,统一打“太行山有机绿色农产品”的牌子,统筹全区优质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为全区农民合作社进入市场、开拓市场、占有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搞好培训 办出特色 推动党校教育取得实效——访区人大代表、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组织部副部长靳钟“《政府工作报告》高瞻远瞩,为今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是一个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工作报告。”

    区人大代表靳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谈及进一步做好党校工作,靳钟说,党校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工作者队伍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党员领。

    2.县级卫生界政协委员会前采访发言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被誉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一、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一)区委、区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

    全区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我区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一岗双责”协助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收到良好的成效.(二)人民调解机构、队伍、制度较为健全。

    目前,我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79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0个、村(居)调委会79个、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调委会等其他调委会90个。(三)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

    我区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二、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人员短缺、文化素质偏低、后续业务培训和管理不规范状态以及各司法所所长待遇偏低。(二)人民调解经费短缺问题。

    《人民调解法》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三)联合大调解机制运行不畅或存在行业地区差异。

    三、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扩充专兼职队伍,走上“正规化”。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公务员和2名事业编制职工及若干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上选拔一批法律、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人才;每年对各级、各行业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一次规范培训。

    (二)区级财政部门应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不收费”,但是调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员应当有误工补贴。

    (三)建立完善人民大调解机制,积极推广宣传各类先进经验。推广宣传东街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110联动机制、发挥各行业调委会作用、探索试行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

    整合资源 规范引导 促进农业合作社科学发展区政协委员 侯振洲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目前,全国合作社注册登记98.24万家,全省有6.2万家,我市有9000家,我区合作社为62家。

    我区最早成立的合作社是2006年紫坊村成立的紫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一、我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及特点近年来,农民合作社这个新型合作组织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8年的发展,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呈现出五个特点:一是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我区合作社起步于2006年,到2013年底,全区农民合作社已发展到62家。

    全区建设省级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6家、县级示范社18家。二是分布广泛,村镇覆盖。

    28个行政村全部建有合作社,平均每个村有2.2个。三是产业构成,种养最多。

    我区的农民合作社涉及种、养、加、产、供、销等各个行业以及技术服务、民间工艺、旅游休闲等多个领域。四是领办主体,多元参与。

    全区合作社领办人员包括外经商返乡的人员、技术人员、村两委成员和大学生村官。五是资金集聚,形成规模。

    根据区工商局注册资金统计:全区农民合作社出资总额为2109万元,出资总额100—500万元有8家、100万元以下的54家。二、我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一是合作社发展仍处自发阶段,自觉规划、自觉引导不够,缺乏顶层设计。

    二是大多数合作社不规范,部分合作社流转土地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带来一系列矛盾纠纷。三是金融支持门槛高,合作社发展受资金约束非常普遍。

    四是我区优质农产品品牌多、质量好,但缺乏高端的包装推介,缺乏统一的商品展示。三、加快发展我区农民合作社的工作建议(一)、纳入发展战略。

    我区应把发展农民合作社提升为全区发展战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二)、积极引导发展。

    结合我区情况,合作社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引导,通过推广土地租赁经营、入股分红等流转等形式,加快推进土地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三)、整合发展资源。

    积极筹建城区优质农产品展示中心,统一打“太行山有机绿色农产品”的牌子,统筹全区优质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为全区农民合作社进入市场、开拓市场、占有市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搞好培训 办出特色 推动党校教育取得实效——访区人大代表、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组织部副部长靳钟“《政府工作报告》高瞻远瞩,为今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是一个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工作报告。”

    区人大代表靳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谈及进一步做好党校工作,靳钟说,党校是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工作者队伍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党员领。

    3.政协委员参观指导公益单位新闻稿怎么写

    2017年1月1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魏艺红、何春莅临理想科技集团参观指导,在全国政协委员、理想科技集团董事长焦家良博士的热情接待和陪同下,对集团以“茶生活方式”为核心布局的大健康产业进行了解,并就集团目前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指导。

    在集团展厅,魏艺红、何春委员参观并了解了集团目前发展情况、产品体系后,对集团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超前的全产业链战略布局表示肯定,并对集团“姓氏茶”系列产品产生了浓厚兴趣。在听了焦家良博士的详细讲解后,魏艺红委员说到:“茶叶在中国有上千年的历史,在中国民族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茶产业的发展在传承的同时也应该结合当下环境进行大胆创新。”她鼓励集团以健康的茶生活方式为切入点,加大产业整合力度,推进茶产业升级,在带领茶农增收的同时,更带领中国茶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在展厅物联网平台视频监控区,焦家良博士向魏艺红、何春委员介绍了集团利用先进远程监控系统,对茶园原料基地到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的创新做法。 魏艺红、何春委员对集团在业内的这一创新举措表示肯定。

    魏艺红委员说到:“物联网平台是集团的一大特点,保证每一个产品都能追溯到生产的源头,让消费者喝上放心茶,应该大力进行推广。” 在展厅集团党建展示板块,焦家良博士向魏艺红、何春委员介绍了集团党建工作。

    集团作为典型的红色企业,建立了企业党、政、工、团组织。在日常经营中,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党建促进经营,以经营支持党建”的理念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此次魏艺红、何春委员莅临理想科技集团参观指导,对集团直销业务开展,国际业务市场发展及大健康产业布局进行了指导,理想科技集团将更有信心以“茶生活方式”为核心的理论指导深耕大健康产业,不断科技创新,将中国生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实现“产品健康化、资源全国化、品牌世界化”。 同时,理想科技集团将继续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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