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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社区办公用品情况说明

    1.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办公用品应该由谁来负责

    一、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作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七条也规定“ 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二、依据以上法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或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业主大会决定,由全体业主分摊或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中列支,但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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