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公司安全承诺书
1.客运公司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本人向XXXXX慎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三、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安全运输。
四、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
并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五、不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
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营运载客。
六、如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七、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以上承诺条款,本人已认真仔细阅读,将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车、驾驶,而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应的赔偿责任,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本人的驾驶证号XXXX 从业资格证号:XXXX
在此慎重承诺。
承诺驾驶员:
XX年X月X日
供参考!
2.客运公司客车驾驶员承诺书怎么写
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本人向XXXXX慎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三、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安全运输。
四、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
并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五、不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
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营运载客。
六、如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七、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以上承诺条款,本人已认真仔细阅读,将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车、驾驶,而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应的赔偿责任,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本人的驾驶证号XXXX 从业资格证号:XXXX
在此慎重承诺。
承诺驾驶员:
XX年X月X日
供参考!
3.客运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镇人民政府
2011年度驾驶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镇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保证各种车辆安全行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全镇实际,对辖区内驾驶员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遵纪守法。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府、当地党委政府和县交通部门、交警大队的相关道路交通政策、决定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文明行车。
二、加强学习。辖区内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月20日按时参加安监办组织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遇到交通事故必须全力以赴进行救助,并及时报警(交警二中队电话:55785351 安监办电话:55755327)。
三、文明驾驶。
1、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车辆的有效证件。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作到文明行车,不得有“三超”现象,不得酒后、疲劳驾驶,不得客货混装;特别禁止非专营运车辆装运民爆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药品;特别是,私家车、自用长安车严禁载客,班线车辆要杜绝超限行驶。
3、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自觉接受交通检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使。
4、驾驶员在“春运”及其他节日的运输时,要严格执行“春运”、“节日”的有关规定,禁止有“抢运”和各种违章现象的出现。
5、客运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营运,配合客运始发登记员做好客运始发登记工作,9座以上客车不得在四级以下道路行驶。
6、驾驶员不得驾驶 “三无”车辆和报废车辆,更不准擅自改装机动车。
四、严禁客运车辆冬季早上6时以前,夜间10点以后行使。所有车辆禁止在冰雪路及大雾天气下行使。
五、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本目标责任书实行风险抵押制。自愿缴纳风险抵押金60--120 元。如违反上述任何一款,扣风险抵押金并处罚款。
六、不属于本辖区的驾驶员在**镇辖区内违反本目标责任制相关规定的,视同辖区驾驶员执行。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驾驶员和镇交安办各执一份
**镇人民政府(章) 驾驶员:(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经营业主:(签字)
2011年 月 日
4.客车站的责任承诺书
客车站责任承诺书
各位旅客朋友:
为认真落实道路运输工作部署,确保广大城乡旅客安全顺利地返乡探亲、度假旅游,我客运站,决心全力以赴做好运输工作,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优质、和谐、温馨的汽车站服务,确保广大旅客能够走得及时、安全、有序、满意,特郑重承诺:
一、强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参加客运工作,严堵各类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防超员车辆出站上路,让广大旅客放心乘车。
二、科学组织运力,有序疏导客流。针对今年春运工作新特点,在深入调研、科学预测基础上,制定周密的客运方案,准备充足运力,合理调配班次,及时增开包车和加班车。完善应对高峰客流、突发客流、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与供车单位的联系沟通,确保有效应对、疏导有序。
三、文明诚信服务,营造友好环境。坚持服务第一、旅客至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措施,做到热情周到,规范服务,诚信守诺,便民利民,严禁粗暴待客。进一步美化站容站貌,优化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努力营造温馨、便捷、友好、和谐的购票、候车、乘车环境。
四、扶弱济困便民,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便民惠民措施,根据客流状况及时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通绿色通道。深入辖区重点建筑工地、大专院校上门服务,适时安排直通车,最大限度地为农民工兄弟、特困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五、遵守运价政策,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有关汽车客运运价的规定和相关收费标准,绝不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努力维护旅客利益和行业形象。坚持依法经营,严禁无证和未经行业管理机构批准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六、加强业内合作,维护客运大局。全省各客运站要从搞好旅客运输、构建和谐交通的大局出发,围绕确保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根本目标,加强区域间的信息交流与业务合作,根据旅客客流特点和客流状况,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共同完成好客运任务。
承 诺 单 位
5.安全保证书
作为一名普通员工,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安全责任和神圣光荣的安全使命,更应该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摆在一切工作的重要日程上。
我们都知道人为因素是导致事故的“罪魁祸首”,因此,我们要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真正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目的。逐步消除“三违”、重大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让自己每天都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凡事都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制度操作,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严把关,摆正安全位置,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工作期间不私自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紧绷安全弦,防患与未然,逐步不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安全防线。为五矿美好的明天,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我的责任”的安全管理新理念,努力完成230万吨三年六步走奋斗目标,团结奋进,建功立业,为共同打造本质安全性煤矿和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6.运输安全责任书
不知道你需要什么样的,只能先这样回答你了!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根据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关于继续进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226号)、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交运[2003]42号)、市交通局《关于成立南京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运输及长江以外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交安[2003]15号),要求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输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一、运输安全目标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2、健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管理台帐。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检查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及记录,劳动防护和清洗消毒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及方案,人员技术培训计划等。
4、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市(地)交通主管部门考试,驾驶员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业务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营业性道路运输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
5、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尾部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位置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标志牌;驾驶室顶部有三角型黄底黑字“危险品”标志灯;根据所装货物的性质,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等用具。
7、罐(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8、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9、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10、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
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11、高度重视操作安全。
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12、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14、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15、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16、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本保证书一式五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其隶属主管单位,一份报当地县(区)级运政机构,一份报当地市级运政机构,一份报省级运政机构。
7.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承诺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特签订本承诺书。
一、认真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头等大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的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实行“一岗两责”。
2.将安全生产列入企业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年安全生产总结会,并且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会议记录齐全。
3.企业各部门、各生产(操作)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健全
企业设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车队(车间)有专(兼)职安全管理(监督)员。
三、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健全
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四、加强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安全管理
1.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安全和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车辆结构要符合运输货物包装的要求,防止货物的脱落、扬撒、丢失等。
3.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五、加强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和安全教育
1.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并坚持岗前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坚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
六、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坚持责任事故倒查制度。发生责任事故,不仅查找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认真查找管理原因,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坚持事故报告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认真做好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录。
本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遵守以上责任目标。未按责任目标落实,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愿接受相应处罚。
8.有没有运输企业安全责任书范文
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保证书 根据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关于继续进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226号)、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苏交运[2003]42号)、市交通局《关于成立南京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运输及长江以外水上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交安[2003]15号),要求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输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 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健全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管理台帐。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车辆及设施维修、检测、检查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及记录,劳动防护和清洗消毒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及方案,人员技术培训计划等。
4、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市(地)交通主管部门考试,驾驶员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业务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级职称的化工专业人员;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营业性道路运输安全驾驶经历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
5、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6、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车辆尾部右方与车辆牌照相对应位置悬挂有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标志牌;驾驶室顶部有三角型黄底黑字“危险品”标志灯;根据所装货物的性质,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等用具。
7、罐(槽)设备符合以下要求: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8、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9、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0、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
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1、高度重视操作安全。
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12、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3、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14、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15、上述未规定到的安全条件,应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相关法规、规章、文件的有关规定。 16、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本保证书一式五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其隶属主管单位,一份报当地县(区)级运政机构,一份报当地市级运政机构,一份报省级运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