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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消劳模情况说明

    1.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签字就说明是自愿的

    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签字,只能证明员工接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描述内容,不能直接说是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

    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是可以描述员工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描述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所以根据描述不同,解除劳动关系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描述原因,那么在员工签字之后,都表示员工自愿解除劳动 关系的。但是是属于协商一致,单位还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公司不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100分

    1、“新单位有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单位这样做没有错误,因为新单位如果招用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法律规定与你对原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且新单位要承担70%的赔偿,比你个人承担的赔偿比例还重,人家当然要向你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了。

    2、“我写了一份给新单位的保证函,请问是否有效”:你的保证函有效,但这保函只在你与新单位之间有用,不能约束原单位、也不能免除新单位对原单位的赔偿责任,只是在新单位赔偿原单位后可以依据此保证函向你追偿。

    3、原单位不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违法行为,你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拿到,为什么非要冒这个险呢?而且即使你的保证函有效,新单位是否有意接受还是个问题呢。

    建议:

    (1)尽快向原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单位不给你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问题,劳动部门可以调查后要求你原单位处理并对原单位给予处罚的。

    (2)也可以在找劳动监察之前再最后和原单位协商一次,将相关规定告诉单位,如果还是协商不成,可以立即举报。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4、相关依据是:

    (1)《劳动合同法》五十条 :内容楼上朋友已经给出。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六条 :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4.劳动解除证明请各位朋友给我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一般情况下你所写的这个单位不会为你开具这个证明,因为这里涉及利益问题。

    按我们现有的劳动法律体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若没有交,也得补交,甚至还要罚款。所以,他们给你开个证明,结果他们就为此承担法律风险。

    请楼主咨询社区办社保的窗口,是不是可以用楼主自的个人声明来代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楼主可以解释,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多年。

    原来没有考虑社保问题,所以证明书早已遗失,而且由于过去时间太久,那个单位也没有你的相关档案了。所以根本无法从那个单位取得证明文件。

    你可以写一张声明,大概以下面的格式 声明 本人XXX,本人自X年X月X日起已经与XXX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再有劳动关系存续。 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产生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XXX 年月日。

    5.解除劳动合同情况说明书理由为协商一致(甲方提出)对员工有没有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用人单位如果有合法理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合法理由不得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6.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书 甲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所有制性质 乙方姓名 性 别 档 案 身 份 参见工作时间 工种(职务) 基本工资 累计工作年限 身 份 证 号 码 合同起止时间 续签起止时间 解 除、终 止 合 同 原 因 经 济 补 偿 发 放 情 况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发放,补偿标准为 元/年,应计发补偿金额为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备案(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社会(养老保险、就业登记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乙方档案各一份。

    不好意思,表格不见了。

    取消劳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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