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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督委员会主任承诺书

    1.村监委主任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二、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三、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四、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五、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六、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七、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2.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任何工作可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两委有责任吗

    村两委有很大责任,尤其是村支部没管理好。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有:

    其主要职责: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运行规则

    (1)监委会组织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到会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2)监委会主任应列席村委会会议或村两委会议。

    (3)监委会下设各组按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职责分工对村民委员会的相应工作进行监督。

    (4)监委会应每季度听取下设各组工作汇报;每半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评议村民委员会工作,并进行半年度满意率测评。

    (5)监委会应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全体村民代表,每年对村民委员会进行年终述职测评,并进行信任度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30%的,由村党组织和监委会对其进行谈话和告诫;不信任票数超过50%的,由村党组织找其谈话,按照村干部承诺辞职制度的有关规定,视情劝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绝辞职的,应按照有关法律启动罢免程序。

    (6)监委会成员的免职和补选:监委会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的,如果其党内职务被免职被免去,其监委会主任职务也应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监委会主任由非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的,因违法违纪而不宜继续担任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施罢免。监委会成员因违法的,自立案之日起停止履行职务,判刑后其成员资格自动取消;监委会成员违纪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村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行罢免。

    (7)监委会成员因故缺位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监委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当补选。补选工作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缺位的,由副主任主持。补选按本意见规定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

    (8)监委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管理,监委会至少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监委会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若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其监委会成员的职务自动免去。

    3.求:好的竞选村委会主任委员基本履职承诺书

    任职承诺书 承诺人:xx村村民委员会主任xx 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帮助、指导下,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团结村两委班子成员,勤勤恳恳地做好工作,现承诺如下: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知识理论水平,增强为民办事的能力,更好地为民办事、办好事。

    二、积极投身于“中国美丽乡村”精品村的创建工作中,并组织、带领广大村民做好创建的具体项目。 三、以身作则,同广大村民一起走休闲产业道路,力争办好农家乐,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四、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和村党总支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

    今年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新形势下新要求,村委监督委员会在各行政村全面成立。该机构设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村务监督工作进入制度化阶段,在以后的农村工作中,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共同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稳步向前。

    大家知道,在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交叉任职比例越来越高的当今,在权利过于集中、一言堂局面随处可见的时下,已习惯“两委”“执掌”农村格局,大家对监委会的“横刀插入”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而作为独立于“两委”之外的监督机构,监委会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否与“两委”合得来,还需要三驾马车的协调、配合。有人说,监委会权利大得很,它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及村级财务都有独立的监管权;对“两委”工作情况、履职情况都要进行适时的“提醒”。因此监委会在工作起初注定会遭遇困难、阻碍。那么,监委会,你该怎么做?

    勿怕不明白。监委会新成员大都不懂村务、党务和财务。只要多在村里转转,多在村委看看,多向“两委”干部问问,多从群众那里听听,自家的事情总会理顺,多学习、多关心,为日后工作开好头、打好基础。

    勿怕太麻烦。农村工作又杂又乱,大到重大工程建设

    小到村情民意收集,都需监委会认真做好。村民稍有有不满意之处,说明你的工作失职了。如果怕麻烦,则会更麻烦。

    勿怕得罪人。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村务党务不公开、财务不规范,民众定会有怨气,农村定会不和谐。这时监委会勿装老好人,勿怕得罪人,大胆站出来行使你的监督权,消怨气,促和谐。

    农村需要正义的人、爱管闲事的人,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要村里多一个维护群众利益的管事人、多一个促进农村和谐的管事人。

    5.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简介

    各地的监委会制度基本上围绕2010年最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条例实行。 (1)本村村民代表,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

    (2)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基层各项涉农政策,且有协调议事能力;

    (3)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有效监督;

    (4)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热衷于公益事业。 (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

    (2)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

    (4)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5)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

    (6)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7)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 (1)监委会组织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到会的,可委托副主任主持。

    (2)监委会主任应列席村委会会议或村两委会议。

    (3)监委会下设各组按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职责分工对村民委员会的相应工作进行监督。

    (4)监委会应每季度听取下设各组工作汇报;每半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汇报,评议村民委员会工作,并进行半年度满意率测评。

    (5)监委会应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全体村民代表,每年对村民委员会进行年终述职测评,并进行信任度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30%的,由村党组织和监委会对其进行谈话和告诫;不信任票数超过50%的,由村党组织找其谈话,按照村干部承诺辞职制度的有关规定,视情劝其辞去现任职务,对拒绝辞职的,应按照有关法律启动罢免程序。

    (6)监委会成员的免职和补选:监委会主任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的,如果其党内职务被免职被免去,其监委会主任职务也应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监委会主任由非村党组织成员担任的,因违法违纪而不宜继续担任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施罢免。监委会成员因违法的,自立案之日起停止履行职务,判刑后其成员资格自动取消;监委会成员违纪的,应由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由村党组织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实行罢免。

    (7)监委会成员因故缺位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监委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当补选。补选工作由监委会主任主持,主任缺位的,由副主任主持。补选按本意见规定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

    (8)监委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管理,监委会至少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对监委会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若不信任票数超过应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其监委会成员的职务自动免去。

    6.村务监督委员会简介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三)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二)质询权。

    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四)建议权。

    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二)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三)积极参加村党组织县、乡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四)带头遵守村规民约。监督内容和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一)村务决策的监督。

    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或“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入账。

    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

    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反映。

    若发现有村干部违规违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民意。

    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二)调查分析。

    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

    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

    7.求一个村委成员的任期承诺书

    本人 ,男(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 文化程度 ,籍贯 ,瑞安市 镇(乡) 村的村民,经选民推荐,作为本届村民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正式候选人。如果获得选民信任,当选为村委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我一定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议事规则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规定的内容及程序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承诺对下列事项由于违规决策、违规管理、违规审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返还责任:

    (1)村集体建设项目的确定及其工程发包;

    (2)土地规划和宅基地分配、使用;

    (3)土地征用及各项补偿费的使用方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集体资产出租和其它收益的管理与使用;

    (5)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

    (6)违反规定报销的;

    (7)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8)超过接待标准又不能说明理由;

    (9)挪用集体资金;

    (10)公款私存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

    (11)侵占其他集体资产的。

    本人愿意以个人身份与村委会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协议书的规定,自觉接受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的监督,尽职尽责,为本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努力。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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