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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递延收益的情况说明

    1.什么是递延收益

    在金融学上,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第八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第二章《确认和计量》中

    第七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递延收益的的处理

    新准则下递延收益的核算 根据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在核算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科目。 例1:某粮食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6个月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该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该企业0.06元/斤的轮换补贴。

    该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计划需要在20X8年10月至20X9年3月轮换储备粮2亿斤(每月转换储备粮量相同),款项于20X9年3月收到。 (1)20X8年10月份应根据轮换量2亿斤和规定的补贴额0.06元/斤,确认其他应收款120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 12,000,000.00 贷:递延收益 12,000,000.00 (2)20X8年10月将补偿10月份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2,0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利得 2,000,000.00 (3)以后每月份的分录同(2),同时20X9年3月份收到政府补助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200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12,000,000.00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未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的分摊的起点时“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等),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例2:20X9年1月1日某企业收到政府450万元财政拨款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

    企业于1月29日购入该无需安装的设备并交付使用,实际成本480万元,其中用自有资金30万元支付。该设备使用寿命10年,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

    8年后的2月1日出售该设备,收到价款120万元。 (1)20X9年1月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4,500,000.00 贷:递延收益 4,500,000.00 (2)20X9年1月29日购入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 4,800,0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0.00 (3)自20X9年2月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 40,000.00 贷:累计折旧40,000.00 借:递延收益 37,5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37,500.00 (4)8年后的2月1日出售该设备,同时转销该递延收益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960,000.00 累计折旧3,840,000.00 贷:固定资产 4,800,000.00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60,000.00 营业外收入 240,000.00 借:递延收益9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900,000.00 三、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在进行递延收益处理的时候,应特别注意与此相关的所得税问题。

    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第一条: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该规定,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企业在以后期间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如例1,在年度所得税汇总清算时,符合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企业在当期收到该政府补助金额,如例2,在年度所得税汇总清算时,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时需要确定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递延收益的列报 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将递延收益科目余额正确地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有人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有关信息,应将递延收益的科目余额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因为递延收益的会计科目代码为2401,在其后为长期借款,科目代码为2501,这说明递延收益不属于长期负债。

    其实这种观点时错误的,因为没有认真分析递延收益的核算内容。由例2我们知道,递延收益的核算的期限比较长的,需要在以后的期限摊销的,特别是因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而确认的递延收益时,因而应区分对待,将递延收益中1年内到期的部分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其他部分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

    同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有关政府补助的披露中,应列示尚需递延的金额。

    3.递延收益的的处理

    新准则下递延收益的核算 根据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在核算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科目。 例1:某粮食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6个月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该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该企业0.06元/斤的轮换补贴。

    该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计划需要在20X8年10月至20X9年3月轮换储备粮2亿斤(每月转换储备粮量相同),款项于20X9年3月收到。 (1)20X8年10月份应根据轮换量2亿斤和规定的补贴额0.06元/斤,确认其他应收款120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 12,000,000.00 贷:递延收益 12,000,000.00 (2)20X8年10月将补偿10月份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2,0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利得 2,000,000.00 (3)以后每月份的分录同(2),同时20X9年3月份收到政府补助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200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12,000,000.00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未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递延收益的分摊的起点时“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递延收益分摊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报废、转让等),尚未摊销的递延收益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例2:20X9年1月1日某企业收到政府450万元财政拨款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

    企业于1月29日购入该无需安装的设备并交付使用,实际成本480万元,其中用自有资金30万元支付。该设备使用寿命10年,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

    8年后的2月1日出售该设备,收到价款120万元。 (1)20X9年1月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4,500,000.00 贷:递延收益 4,500,000.00 (2)20X9年1月29日购入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 4,800,0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0.00 (3)自20X9年2月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计提折旧,分摊递延收益 借:研发支出 40,000.00 贷:累计折旧40,000.00 借:递延收益 37,5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37,500.00 (4)8年后的2月1日出售该设备,同时转销该递延收益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960,000.00 累计折旧3,840,000.00 贷:固定资产 4,800,000.00 借:银行存款 1,20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60,000.00 营业外收入 240,000.00 借:递延收益9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900,000.00 三、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在进行递延收益处理的时候,应特别注意与此相关的所得税问题。

    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81号)第一条: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该规定,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企业在以后期间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如例1,在年度所得税汇总清算时,符合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企业在当期收到该政府补助金额,如例2,在年度所得税汇总清算时,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时需要确定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递延收益的列报 企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将递延收益科目余额正确地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有人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有关信息,应将递延收益的科目余额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因为递延收益的会计科目代码为2401,在其后为长期借款,科目代码为2501,这说明递延收益不属于长期负债。

    其实这种观点时错误的,因为没有认真分析递延收益的核算内容。由例2我们知道,递延收益的核算的期限比较长的,需要在以后的期限摊销的,特别是因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而确认的递延收益时,因而应区分对待,将递延收益中1年内到期的部分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其他部分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

    同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有关政府补助的披露中,应列示尚需递延的金额。

    4.资产评估中递延收益什么情况下按账面值确认

    在资产评估实践中,遇到递延收益/政府补助的资产评估的情况:该负债由审计按照权zd责发生制确认,但是按照评估学中对负债的评估,负债评估值要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回”为非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需要承担的负债,即资产评估对于“递延收益/政府补助”并非实际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算,考虑企业所得税因素,在资产评估答中进行涉税处理,将“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按应计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评估,才符合客观。

    5.什么是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

    在中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企业在当期损益递延税款益中确认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补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五、递延收益是负债类科目,在会计电算化中科目编号为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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