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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职工食堂的情况说明

    1.向上级部门申请建设职工食堂的方案怎么写呀

    民以食为天!食堂已不再是简单的就餐场所,而是员工进行交流的重要场合,因此,这是一个展示企业文化的窗口。

    现代企业的食堂已不再是简单的裹腹之地。一个企业膳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及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及工作效益。如果要让员工全身心地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就要给他们一个如家的感觉和企业的温暖,给他们一个科学的膳食计划。

    以前简单的“大鱼大肉”食堂餐饮文化,现已无法满足日益上进的品味需求。饭堂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食堂,而是越来越象个餐厅。对饮食文化、就餐环境、营养健康越来越重要。

    管理也是生产力。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化高度发达的今天,现代企业食堂的管理已经走向社会化。为员工提供一个健康、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将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情绪。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充满激情全身心投入工作中,转为为企业发展的生产力。

    满意无止境,服务无终点。社会分工的日益增强,决定了每个行业的工作内容和方向的差别。食堂作为后勤工作重地。用热情、微笑为员工送上良好的服务,已成为食堂工作者们的天职

    2.公司食堂承包方案

    正确做法是:企业职工自行向食堂购买餐票或直接用现金购买,食堂自收自支,单独建立二级收支账,食堂的盈亏并入企业当期损益。”

    一、食堂招待本企业客人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60号)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细则》第十一条“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和不独立核算的单位”中的“向对方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是指发生应税行为的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独立核算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向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纳税人必须将为本独立核算单位内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和为本独立核算单位以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分别记账,分别核算。

    凡未分别记账,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因此,职工食堂招待本单位客人而从单位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必须把为本单位客人提供就餐收入和对外提供就餐收入分别记账,分别核算,否则就一律征收营业税。

    二、对于在食堂招待企业客人的费用,应由企业承担,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另外,对企业凭证的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能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 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四条规定:“取消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核准权后,改为纳税人自主申报扣除,主管税务机关主要对其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和检查,核实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支出用途是否合理,有无超过规定比例。 对凭证不真实、有效,支出用途不合理和超出规定比例的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据此,因为食堂招待本企业客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企业税前扣除在食堂招待本企业客人的费用只需取得食堂开具的收据(应税收入(包括免税收入)开发票,非税收入开收据)并编制自制凭证入账即可,但是自制凭证需要注明招待客人所在单位、姓名以及招待事由、日期等。 三、食堂取得的本单位职工就餐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32号)规定:对机关服务中心为中央各部门机关提供的内部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货币收入,在2005年年度之前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对机关服务为机关以外提供种类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依法征税。

    机关服务中心包括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的非独立核算机关服务单位,如:机关食堂、车队、医务室、幼儿园、理发室、洗衣房、洗浴室、副食品基地(绿化基地)等。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机关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各种服务取得的货币收入和非货币收入。

    改革后的机关服务中心应分别核算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和为机关以外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不能分别核算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的单位,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税法是以概括的方式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的范围,然后又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免税的特定情形;凡是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汪属于规定的免税范围的,都应当依法征税。 从上述两个文件中也可以看出,食堂为本校师生员工、为本中央机关职工提供就餐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因为免税意味着属于征税范围但是考虑某种因素和倾向而,所以一般的企业食堂(没有明文规定免税)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就餐收入应当按照“饮食业”征收5%的营业税(注意:现实中的管理缺位造成的不征不等于不应当征收)。 四、食堂人员工资的列支与扣除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补助费开支办法的规定》[(62)国财习字56号]规定:各企业职工食堂的炊事售货员,应列入企业人员的正式编制,炊事人员的工资改由工资基金中开支,并列入企业的管理费,计入成本,不再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法律上“等前不等后”的原则,与职工食堂有关的人员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应允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在计算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时,其允许扣除的职工工资的人数;与职工食堂有关的人员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也能在税前扣除。

    五、职工误餐补助的财税处理如果企业以人人有份的方式发放给职工误餐补助,应根据职工岗位进行归集并将其计入工资总额,即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

    3.职工食堂年终总结报告

    经历了春的萌芽,夏的生长,秋的收获,冬的孕育,不知不觉又结束了一个学期的工作。虽然还是那么忙碌辛苦,但自己仍一如既往地认真探索着。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帮助下,各方面不断磨练自己,也使自己有了新的收获。转眼迎来了新的一年——2006年。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个总结。

    一 政治思想方面

    本人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遵守园内纪律,团结同事,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教育教学中同《纲要》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在自己本职岗位上敬业爱岗,无私奉献,认真学习,为人师表,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优质课评选活动。

    二 教育教学方面

    我听过这样一句话:“教育如果没有情感就好像是池塘没有水一样”是的,没有水就不能叫池塘。我爱孩子,所以我会用心先读懂孩子,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在学习中做他们的好朋友。

    1.业务水平

    在教学中,我采用灵活多变的教育方法进行教学,构建一个安全、愉快、宽松的环境,让幼儿在教师,集体面前想表现、敢表现、喜欢表现。例如我班10月成功举办的“故事比赛”,在有些孩子来讲就是很大的挑战,幼儿的语言表达更加生动富有感情。新教材规定要重视幼儿的个别差异,因为幼儿能力参差不齐,我根据每个幼儿的个别差异进行因材施教,抓住幼儿的兴趣点,寓教于乐。发现教育孩子不能用固定的方式,在教学中我注意不强求幼儿都同步发展,而是根据他们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进行施教,给他们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全面的发展。在环境创设上不再只是老师单方面的努力和孩子简单意义上的参与,比如我们最新开业的小叮当超市就是孩子们一起努力办起来的,由此我们生成了“逛超市”主题活动,分为幼儿商品由来,设计装饰装修,准备开业,逛超市,为你服务等活动,孩子们在轻松的环境中熟练了手指速算,懂得了超市的细节工作和相关社会知识等。本学年,我根据主题进展设计一些与主体相关的区域活动材料,并根据进展情况有目的的进行调整,让孩子学会做观察记录。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让幼儿有广泛的爱好,今年5月底我们所带的舞蹈班在路南艺术节比赛中荣获两个一等奖,为海港幼儿园增色不少。今年我又主动挑起了排练元旦节目的重担。

    2、卫生保健

    在生活中,我们严格执行园里的一切消毒制度,认真的写消毒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让幼儿生活在一个整洁舒适的环境中。我班利用消毒柜,消毒灯,熏醋很好,所以班级出勤率一直很高。我们三位老师一起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重点引导几个挑食的孩子逐渐改变不良习惯。

    3、家园联系

    家园联系是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的有效手段,它就像车的两个轮子,必须同时转动才能平衡前进,缺一不可。我们通过及时填写家园联系册让家长真正了解幼儿在园的表现、了解幼儿园。通过“家园互联网”栏目向家长介绍幼儿教育的新信息、新动态。另外。我们定期举办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并搜集一些育儿经验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家长的肯定给我信心为以后的工作更添一把劲!

    4、业务学习

    终身学习已成为一种时尚的观念,作为一名教师应把更多的经历投入学习。在业余时间,我常翻阅一些幼教杂志及各种刊物,利用网络查找幼教新信息,尝试新方法、吸收新思想、新经验、新理论、不断的充实自己,为己所用。有外出学习的机会我都会如饥似渴的摘录值得我学习的方面,在公开活动中认真钻研,并向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虚心学习,活动后及时进行总结,反思。

    三 为了使自己不断进步,我制定了以下努力方向:

    1)理念进一步化为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2)注重对孩子能力的培养,提高自身教育的能力。

    3)提高自己的创新水平和教科研水平。

    4)在活动区材料制作、整理方面的水平有待于提高。

    在这一年里,我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我们再耐心一些、再细致一些、想的再周到一些。努力提高写作水平和课件制作水平,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

    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幼儿教师,必须具备渊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还要具备综合能力,我们 只有不懈的努力,大胆的创新,不愧于祖国所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才能用双手托起21世纪最新最美的太阳。

    4.员工食堂服务宗旨

    职工食堂建设事关每一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为此公司领导十分重视职工食堂建设,要求把食堂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去抓。后勤保障部为促进食堂工作的不断适应员工工作的需要,他们积极的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办好职工食堂上聚合力,凝心智。职工食堂是事关员工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一个涉及全局的大问题,它对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后勤保障部多次召开会议,统一全员思想,决心把职工食堂建设好。

    食堂首先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为构建文明和谐的用餐环境,后勤保障部着力抓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最大限度调好众口。注重营养的搭配和饭菜品种的花样,尽力做到一周内伙食不重样,确保让职工吃放心饭、就满意餐。另一方面,努力提高食堂员工的服务意识,极大地调动了食堂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食堂员工服务奉献意识。

    5.关于员工食堂的合法性

    一、首先任何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或个体都必须具有一定经营资格。即具有营业执照。公司的承包性食堂的经营主体也应当是有经营资格的主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生产经营者: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工食堂、食品摊贩等。

    以此,食堂的员工也没有佩带健康证是完全错误的。

    三:既然食堂也应当是具有营业资格的主体,所以后面的交税啊,发票啊之类的都是理所应当的了。

    6.食堂财务情况说明报告 主要支出大于收入

    看这个问题也好几天了,一直没有人回答,我来说说我单位的做法,我们也是一家省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也设有食堂,仅供参考:

    首先,建议食堂账并入行政账,这是前提,不要搞账外账、食堂账

    其次,食堂账的启动资金可以由备用金的方式解决,正常运转后,资金实报实销

    最后,也是比较麻烦的地方就是食堂报销的问题,即凭证问题,要求尽可能提供发票,如支出实在无法取得发票,如菜金支出,建议由经办人及时造单,逐笔登记支出内容,品名、单价、数量、金额要完整准确,专人审核,由经办人、主管、财务(或专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予以报销(跟你单位现行的“原始签好字的采购清单”基本类似),如果可以,单位可以制定个专门办法用于食堂管理(包括经费、报销等内容)。

    我们也经受过审计厅的审计,对我们现有的食堂管理没有提出什么异议,这是客观情况。

    建职工食堂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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