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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说明

    1.来信来访怎么处理

    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委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细则 (1998年2月16日国家体委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信访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办公厅是国家体委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主管并负责指导直属单位的信访工作,协助委领导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事项。

    第四条 办公厅秘书一处是国家体委信访工作的办事机构,设专人具体负责来信的登记、分办;来访的初步接谈,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与有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处理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参与重要信访工作的办理。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的综合部门负责协调、管理本单位的信访工作,受理与本单位业务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第五条 国家体委各级领导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重视信访工作,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检查、指导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工作人员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不允许拖拉积压、互相推倭、置之不理。 第六条 工作范围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国家体委和体委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专职委员,全国体总和体总主席、副主席,中国奥委会和奥委会主席、副主席的来信;上级领导机关交办和各部委转我委的来信。

    (二)接待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向国家体委、全国体总、中国奥委会、各单项体育协会、驻国家体委派驻机构对体育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咨询等来访。 (三)对转请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体委和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处理的重要信件或来访问题进行催办,直至办理完毕。 (四)对无业务主管部门或涉及几个部门的来信来访,由办公厅征得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负责处理。

    (五)定期综合研究信访工作情况和问题,编发《信访简报》和《信访摘报》,利用《信访简报》和《信访摘报》及时向领导、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第七条 工作程序 (一)办理信件程序: 1.设国家体委领导收信登记本。

    凡寄给国家体委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专职委员,全国体总主席、副主席,中国奥委会主席、副主席的信件,在国家体委领导收信登记本上登记。 2.设国家体委收信登记本。

    凡寄给国家体委、国家体委办公厅、国家体委负责人的信件,在国家体委收信登记本上登记。 3.在信件首页右上角加盖国家体委收信章,按登记项目逐项登记、分类、分办。

    (1)属揭发、检举、控告的信件由主管处长阅后,呈办公厅领导批转纪检监察部门办理。 (2)属业务性建议或要求的信件,根据内容和我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送业务主管部门办理。

    对来信中需给予答复的问题按复信要求办理。 (3)对内容重要的信件,书面通知承办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4)转其他部委或地方处理的信件,填写转信单,加盖信访专用章发出。 (5)人民群众来信集中反映的问题,要归纳信件内容,向主管处长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办理。

    4、复信: (1)按公文办理程序办理。 (2)对有关人民群众来信的答复设五种固定格式,即:申请当运动员的信件;对体育事业的发展关心和支持的信件;要求骑车和徒步旅行、进行体育探险考察活动的信件;对运动员在参加比赛中发扬勇于拼搏精神,提出表扬的信件;对运动员在某些项目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批评、建议、意见的信件。

    5、催办: (1)分送重要来信时附催办单。 (2)每星期电话或当面催办。

    (3)每月清理催办单,每季度小结,年终书面总结催办情况。 (4)重要的来信,办理完毕后,在催办单上注明处理意见,退办公厅秘书一处并在登记本上注销。

    (二)接待来访程序: 1.设来访登记表,接待来访人按登记表逐项询问并登记。 2.根据来访人反映的情况,按各单位的职能通知其派人接待、详谈、处理。

    3. 接待来访人后,向主管处长汇报接待情况。 4. 对来访人提出的无归口管理的问题,由办公厅秘书一处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

    5.在接待来访人时,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来访人做耐心 细致的思想工作,给予正确的引导、劝解。 (三)综合信息程序: 1.设《信访简报》和《信访摘报》登记本。

    2.定期整理、综合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编发一期《信访简报》;重大活动后,根据来信内容及时编发《信访简报》。分送体委领导,发送各厅、司、局,有关直属单位参阅。

    3.对重要的来信来访,带有影响性的信件,来信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编写《信访摘报》。送体委领导、办公厅领导参阅。

    4. 按《国家体委印发简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发简报、摘报。 (四)归档、销毁程序: 1.对重要来信来访的办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分类、立卷、归档。

    2.对当年编发的《信访简报》、《信访摘报》分别立卷、归档。 3.对办理完毕的一般信件年底销毁,重要信件隔年销毁。

    第八条 对反映地方体委问题或个人要求的信件,原则上转请当地政府、体委办理。 第九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

    2.机关单位,信访是干嘛的

    (一)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分析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建议及行政处分建议。

    (四)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

    (五)负责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配合上级组织部做好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开展信访信息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策和法律知识及《信访条例》信访工作理论,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公正廉洁,接受群众监督。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不怕困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处理来信,如实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恰当、合理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对持有不正确意见或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应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五、遵守职业道德,坚持文明信访,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做到处理问题严肃认真,对工作尽职尽责。 六、顾大局,识大体,搞好同有关部门、单位的团结,互相尊重,密切合作。

    七、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及来信来访者要求保密的问题和个人隐私等问题。 举 报 人 须 知 一、要注意掌握违纪的事实。

    举报人向局纪委举报问题,要抓住主要问题,并掌握主要违纪事实,要掌握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职务,要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的结果,要掌握与事件有牵连的人员,并尽可能收集一些证明材料。 二、要注意选用适宜的举报方法。

    举报人可以使用电话,电子邮件、电报传真,信函、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举报。但要注意尽可能争取时间,以免错过时机。

    举报尽量做到简明扼要,当面举报务必带齐有关材料,做到文明举报。 三、要尽可能采取署名举报,署名举报有利于查处机关与举报人的联系,对举报问题进行初步的调查核实,掌握第一手材料。

    四、要注意选择受理部门。举报人要认真分析自己所举报的问题应向哪一级举报,由哪一个部门来受理,然后选择适当的方式向受理机关进行举报,切勿到处举报,一信多投。

    五、要做好保密工作。举报人自己要做好保密工作,不乱说举报内容,不随便放置或携带举报材料,不到处举报。

    来 访 须 知 一、对党员、党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对党纪政纪处理不服的有权提出申诉。 二、遵守《党章》及党纪、政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信访条例》逐级上访,遵守上访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务。

    三、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不得弄虚作假,捏造和歪曲事实,不得诬告和陷害他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接待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处理决定,不准无理取闹,凡无理取闹者,不听劝解者,按防碍公务对待。

    五、上访应到机关、单位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进行接谈,不得在机关门前,领导办公室和住地滞留、示牌、拦车、吵闹、滋事,不得纠缠、辱骂、殴打接待人员,不得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六、在受理机关、单位查处或复查的期限内不得重复上访,多头上访或超级上访。

    信访当事人的权利 1、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2、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3、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项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4、信访人可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事机关的上级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5、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信访当事人的义务 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机的; (6)扰乱。

    4.新形势下信访举报情况是怎样的

    一、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 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变化,这些变化和新矛盾主要表现在:改革已经进入关键阶段,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很多新的变革,一些过去不曾遇到的新问题都大量地反映到信访举报中来;随着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表现在信访举报工作中涉及各方面利益的矛盾更加突出,处理难度增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都产生了直接影响;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参与意识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工作在加强监督、联系群众、协调疏导等方面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重。

    从信访举报这些新变化中也凸现出了以下几个突出矛盾: 一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三年受 理的信访举报中,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信访占信访总量的50%左右。

    有反映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有反映为捞取政治资本骗取荣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有反映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更有反映徇私枉法、腐化堕落、欺压百姓的等等。 这些腐败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了严重的腐败问题与广大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矛盾。

    二是企业改制与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利益的矛盾。我市国有企业普遍进行“转机制、动产权、变身份、增效益”改制后,企业中大量的人员流动和下岗分流,使广大职工的自身利益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由于社会保障和再就业配套措施未跟上,加之改制中一些企业的资产审核清理和职工“三金”、身份置换金和个人集资等遗留问题没有及时妥善解决,一些企业领导借机侵占国有资产,造成职工集体上访和信访不断,甚至发生围堵党政机关、拦截国道,妨碍正常交通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三是基层干部政策法制观念淡薄与广大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矛盾。

    随着广大群众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党和政府方针、政策透明度的增强,广大群众对基层是否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从当前信访举报的内容看,反映出有的基层干部不注重政策法规的学习,不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规定,凭自己的主观想象行事,不受党纪法规的约束;有的自身素质较低,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甚至打人、骂人、刁难人;有的自律不严,私心较重,村务不公开,办事不公道以至贪污、挪用和挥霍浪费;有的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独霸一方,甚至当“土皇帝”等等。

    使本来一般的信访问题逐步激化,愈演愈烈,最终导致和引发群众联名信访和集体上访。 四是群众要求解决信访问题的迫切性和信访举报实际处理情况尚有较大距离的矛盾。

    从大量的信访举报情况看,群众对解决信访问题的愿望十分迫切和强烈,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要求都能给予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坚决、有力的查办,判定其有理,才算达到举报的目的。 然而就当前信访举报工作的现状看,由于信访举报工作自身的特点、规定和原则,查处信访案件的复杂性,受举报人目的、动机和对反映的问题的知情度以及所反映问题的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等的制约,因此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要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对此群众不甚理解,甚至不满意。

    五是形势的发展和承担的任务与我们的工作不相适应的矛盾。从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看,总体讲是好的,广大信访干部以自己的辛勤工作,努力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了大量的信访问题,为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单位的领导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没有认真研究和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领导和信访举报部门对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讨不够,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不多,工作缺乏创新;有的力量不足,素质不够理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工作的要求。

    二、新形势下信访举报的特点 形势的发展变化,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内容、形式、对象等都产生了很大影响。而这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又不可避免的要通过信访举报这个窗口反映出来,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规律。

    一是受理的信访举报总量仍然较大,呈逐年增加趋势。 自1998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量年均在800件以上,且每年以5%的幅度递增。

    这一方面说明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断增强,监督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另一方面也说明诱发信访矛盾的因素较多,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更趋严重。 二是受理的信访举报涉及面广,处理难度明显增大。

    从近年来我们受理的各类信访举报问题看,既有涉及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组织人事问题、官僚主义失职问题、侵犯党员公民权利问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问题,也有涉及流通体制改革、税收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还有涉及金融、房地产、土地批租、工程承发包等新经济领域的问题。 而且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加之政策性强,一时难以解决,常常出。

    5.如何正确理解、处理好信访和举报的关系

    为了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最近,湖北省谷城县对辖区内的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办结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督办,结果表明,由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保责任制,认真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下来的信访积案,扎实处理了一批重访缠访的信访大案,主动消除了一批倾向性、潜在性的信访新案,收到了明显效果。

    通过这次检查,也引发了笔者对如何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若干思考。 从对各地各单位检查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和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两大类: 一是普遍性来信来访。

    这些来信来访占整个人民信访工作总量的95%以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二轮延包遗留下的土地纠纷;2、城市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中,在征用土地时遗留下的补偿纠纷;3、农村邻里之间的矛盾冲突纠纷;4、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因为不规范不彻底而导致的职工安置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纠纷;5、城市建设及企业发展和娱乐行业导致的环境污染纠纷;6、反映超计划生育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7、农村城镇困难居民要求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二是特殊性来信来访。

    其中,有些是政策不够健全完善带来的个性问题,更多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不乏心术不正的无理取闹者、漫天要价的贪得无厌者,造成重访、缠访和越级上访的,往往也是这部分信访案件。主要包括:1、在公私合营过程中,房产充公后现索要高额返还者;2、一些违纪违法干部职工在上个世纪80年代拨乱反正过程中已经定性为不能平反,现要求翻案的所谓蒙受冤假错案者;3、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留下手术后遗症要求补偿者;4、在城乡改革过程中被触及切身利益并对改革抱有抵触情绪和反对意见者。

    造成上述群众来信来访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策落实执行不到位。过去,由于我们的一些干部没有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给群众造成误解,甚至伤害了群众利益,给心术不正者以口实,也给工作带来被动。

    二是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在工作的推行过程中,不够扎实深入具体,严谨细致,而是图省事,怕麻烦,对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缺乏预见性,排查不及时,处置不得当,从而埋下了矛盾隐患。

    比如某地在推行农村土地责任制时,有些村民因为逃避负担而举家迁移,土地撂荒。 2005年推行土地二轮延包过程中,个别镇村干部在对这部分人的户口空挂(人走户口不走)、承包地转包等情况在没有摸清弄准的情况下进行了确权。

    结果因为国家在税费全免、粮食直补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看到农村惠民政策的好处,又要求承包原有土地而引发新的上访。 三是对无理取闹者处置不得力。

    在人民来信来访中,绝大多数群众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但其中也不乏好吃懒做者、漫天要价者、无理取闹者、乘混水摸鱼者。比如,有的因为触犯党纪国法被查处而被开除党籍、公职,却借时过境迁,当事人调离之机,企图翻案,反复纠缠要求落实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有的以种种理由长期拖欠集体债务不偿还,却恶人先告状,反污干部作风粗暴反复上访,并狮子大张口向当地党政机关索要数十万元的巨额上访损失费用者。

    因为我们的少数干部没有依法办事的正气,缺乏理直气壮地与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作坚决斗争的勇气,而是谋求片面的稳定,寻求暂时的和谐,甚至作出了部分让步,反而助长了这部分人的流氓无赖习气。稍不如意,动辄与赴京赴省上访相要挟。

    也加大了各级查处这类信访案件的巨额行政成本。 四是信访考核机制有瑕疵。

    上级机关在考核一地一单位信访工作成效时,往往以来信来访案的件数、重访越访特别是赴京上访案的多少来排座次、论英雄,而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案例具体剖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这种以数字论英雄、排座次的考核机制,有形和无形地给基层处置信访案件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由于上级机关在考核信访工作好坏的机制上失之于偏,也让基层领导在处置信访案件的手段上失之于软,有的为了少挨批评,体现政绩,不敢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跟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而是片面花钱买稳定,向不合理要求相妥协。

    既损害了政策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助长了个别人的不法行为。 他们的不良示范作用,让一些人尝到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甜头,从而在更大的范围上引发了新的不稳定。

    这也是导致一些老上访、老缠访户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却胃口越吊越大,依然不肯息访罢诉。一些人因为反映的小问题暂时没有得到解决,就群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反映社情民意、检验我们党执政成败得失的重要窗口和重要标志,具有政治性和根本性、长期性和深入性。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笔者认为,需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是依法办事和尊重历史的关系。

    小平同志在关于加强我们党的自身建设时,曾经语重心长地说过:“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在我们着力建设。

    单位群众来信来访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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