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房产税情况说明
1.少交房产税怎么办
是需要缴纳的。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税费
(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
(3)营业税。购买时间在两年内的房屋需缴纳的营业税为:成交价*5%;两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营业税,高档住宅征收买卖差价5%的营业税。
(4)城建税。营业税的7%
(5)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6)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2.怎样少缴房产税,怎样少缴房产税知识
房产税相关政策
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起征时间、缴纳时间:
1)房产税政策的出台时间:2011年1月28日;
2)房产税的起征时间:产证登记日期的次月开始征收;
3)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房产税过期不缴纳的滞纳金:
1)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起征时间后在上海购入新建商品住房、存量房的且不符合免征条件的购房人;
2)房产税过期不缴纳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未缴额的万分之五。
房产税的税率:
上海房产税的税率分0.4%、0.6%;
1)新购入房屋的单价≤51820元/平方米的,税率为0.4%;
2)新购入房屋的单价>51820元/平方米的,税率为0.6%。
房产税的计算公式:
新购入房屋的应税面积*新购入房屋的单价*70%*税率。
上海家庭房产税应税面积计算公式:
1)原有住房面积+新购家庭名下住房面积2)原有住房面积+新购家庭名下住房面积>;家庭人数*60平方米,如果原有住房人均面积≥60平方米,应税面积=新购住房面积;如果原有住房人均面积
3.房产税这样受合理吗
1、按照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要求,因为你女儿已成年,所以在计算人均住房面积是否超过60平方时大概没有将你女儿计算在内,因此,120/2=60,你们夫妻现有的房子人均60平方,已经达到了免税住房标准,再购买的房子就要按照全部面积缴纳房产税。
另外,根据细则规定,如果你女儿属无房但已成年子女,可以向地税部门要求核定。2、你公婆改善住房属于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理论上应该享受税收优惠。
是否你公婆的房产证原来没有你们的名字,而新购的房产证则是你们的名字,所以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以下是上海市房产税的实施细则,您可以看一下,是否对您有帮助。建议您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办税人员,相信他们会给出您更满意的答复。
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内容和解读 (1)时间认定: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 【解读】: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住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最后一页上打印的日期为准。 (2)缴纳房产税时间怎样确定? 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解读】:看房产证上的日期,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一年时间的,按月计算。 (3)征收对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解读】:征收对象具体包括两类: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4)界定三类免征对象 A.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给予优惠 【解读】:本市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一套唯一住房,因为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当其在新购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B.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需求给予优惠 【解读】:对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C.对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给予优惠 【解读】: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5)如何进行征免认定? 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 【解读】:家庭成员情况:夫妻、未成年小孩,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结婚证等; 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询单。
具体申报流程、需要材料确认后马上通知? (6)计税依据:交易价格的70% 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 【解读】: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实行差别化的比例税率,即: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7)征税面积如何计算? 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解读】: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即,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 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 【以一个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加上未成年子女)为例】 例① 原有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家庭此次新购的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
例② 原有1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将这两套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该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积已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标准,因此,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中超出上述标准的部分面积(260平方米减去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例③ 原有250平方米住房 新购110平方米住房 由于该居民家庭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