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书记落选情况说明
1.农村党支部选举落选了,党委还任命为副书记,行吗
可以,因为任命村支部书记以党委发文为准。
党章规定: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村党支部书记经村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后,必须报上级党委批准后才生效,经村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必备过程,报上级党委批准是生效过程,因此任命村支部书记以党委发文为准。
《党章》第十三条规定: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扩展资料: 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网——中国共产党党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农村党支部关于书记选举
均没有超过半数,需要报批到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调研情况后重新选举。
按目前选举规定,村党支部选举先要选出“村支部委员会委员”(简称“支委会委员”),然后召开第一次支委会委员会议,由委员再选举书记、副书记。当然现在有的地方搞创新,叫直选试点,也就是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委员,这种做法目前没有全部推广。任何选举都没有规定得票多的当选职务最高的党内职务,一般上级会派人参加会议,对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作出说明的,也就是指定了谁是书记、谁是副书记候选人,然后让大家选举,党员可以选举指定的人,也可选举他人。得票必须超过半数的人才有当选的资格,有有当选资格的人中,同一职务谁票多谁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