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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合同继续有效情况说明

    1.合同的效力有哪几种情况

    合同的有效和无效是最常见的两种效力状态,也最为人们所熟知和掌握,不过多赘述。除此之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两种效力状态——效力待定和可变更可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无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还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合同的行为人与合同的义务人相分离,合同的订立者不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的是与订立者存在特定关系的另外一个人。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其法定事由包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是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其法定事由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使受害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另外,变更和撤销合同属于不同的请求,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请求撤销的,法律则没有禁止予以变更。

    以上,合同的效力状态包括四种,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是最常见最为人熟知的状态。有效和无效的逻辑关系为对立关系,在其中间存在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两种状态,该两种状态是有条件的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视条件是否成就具体而定。

    2.合同作废证明

    合同作废证明,属于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的问题,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写一个《关于XX合同作废证明》。只有经过共同签字的合同作废证明材料,才是合法的。否则,凡单方面签字的合同作废证明,都是违法的。《关于XX合同作废证明》模板如下:

    关于XX合同作废证明

    甲方:XX单位或个人名称(要与原来的合同名称相同一致)

    乙方:XX单位或个人名称(要与原来的合同名称相同一致)

    甲乙双方与XX年 XX月XX 日签订的《XX合同》,具体内容见附件。由于XXX原因,合同条款执行过程出现XX问题,如果合同继续履行双方都有一定损失,为了防止日后争执,经双方共同协商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将XX年 XX月XX 日签订的《XX合同》作废。

    二、原《XX合同》双方涉及的权益和所有条款,双方免除,互不纠缠。

    三、本次协商证明,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证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附件:《XX合同》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

    3.工作合同期满后,如果继续工作,是否还用续签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指出“该规定中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建议你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应当签订劳动合同,避免老板随时让你走人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合同期限是怎么说明的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合同期满后继续经营的法律问题

    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是不是贾某在2004年12月后没有缴纳过任何租金?而现在D集团要向贾某收费?

    这涉及到的几个问题:

    1. 如果该市场的所有权是a公司,那么在该产权没有转移之前,a公司有权签订3年租期的合同;

    2. “买卖不破租赁”。

    a公司通过拍卖行卖这个市场,贾某如果知情而没有去竞拍买,那么贾某放弃了其优先购买权。但是,a市场与贾某的租赁合同,对于贾某来说,却仍然有效!

    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就是说,市场的产权人在04年12月后变为D集团了,但不影响3年期的租赁合同效力,D集团有权按照原来的合同收租,而贾某应该按这3年期的合同交租!

    3. 至于07年11月(3年期合同到期)后,D集团允许贾某继续承租,那么在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贾某和D集团之间形成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D集团可以按原合同的约定继续收取租金,同时D集团随时有权提前合理的期限通知贾某解除这个租赁关系!

    依据是:

    《合同法》第236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232条的规定:“……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6.就业协议里提到的违约金在签订合同后还继续有效吗

    1.有法律效力,但是是中国宪法中最低级的,所以也可以认为没有效力。

    什么叫没有效力,就是不具执行的力度,另一种叫法:没法执行。

    2。协议不是合同,合同完全受宪法的保护,而协议是建立在法律和普通约定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一般没有人会化多大力气去理这个东西。只所以许多人愿意签这个协议而不是合同,就是看到了违约后不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因为这个东西原则上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

    3.若你和单位沟通不成,单位一般不会起诉你,但是有一点,你的就业协议上已经注明了档案邮寄地址和户口迁移地址了,即使你不去上班,那么在学校中已经由你就业协议的备案,学校会按照这个协议将你的档案和户口派往该公司。

    所以,你必须进行协商解决。并及时的办理改派。必须马上和学校联系,说档案和户口改派到新公司或老家。

    4。联系好档案改派后立即走人。

    我是做人事的,有疑问可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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