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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座谈会发言稿

    1.民行处与律师召开联席会议时检察长的讲话稿

    强调民行工作不可少了律师的支持,他们有案源,知案情,上庭审,了角当事人心理。

    同样律师少不了检察院民行的支持,事半功倍,相得益彰。 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席会议 新疆平安网讯 为全面拓展案源和提升案件质量,近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在昌吉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地召开了2008年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会议。

    自治区、自治州两级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昌吉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及人大代表、市法院领导及审判监督庭庭长和部分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我院主要领导朱庆祥以及民事行政检察科全体干警、研究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朱庆祥书记主持,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马字英同志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03年以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做法、措施、成效及2008年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与会人员在听取了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后进行了座谈发言,发言中,大家对今年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2003年由市人大通过的《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昌吉市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卷实行检察建议提起再审程序,加强对再审民行案件监督的实施办法》及该《实施办法》在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抗诉案件质量问题进行交流。市法院的参会法官就如何提高。

    强调民行工作不可少了律师的支持,他们有案源,知案情,上庭审,了角当事人心理。 同样律师少不了检察院民行的支持,事半功倍,相得益彰。

    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席会议 新疆平安网讯 为全面拓展案源和提升案件质量,近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在昌吉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地召开了2008年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会议。自治区、自治州两级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昌吉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及人大代表、市法院领导及审判监督庭庭长和部分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我院主要领导朱庆祥以及民事行政检察科全体干警、研究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朱庆祥书记主持,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马字英同志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03年以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做法、措施、成效及2008年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与会人员在听取了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后进行了座谈发言,发言中,大家对今年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2003年由市人大通过的《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昌吉市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卷实行检察建议提起再审程序,加强对再审民行案件监督的实施办法》及该《实施办法》在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抗诉案件质量问题进行交流。

    市法院的参会法官就如何提高抗诉案件质量问题发表了很好的讲话,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律师如何与检察机关配合扩大案源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今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加大接案率、减少抗诉率、提高精品率"的工作思路。会上,人大法工委的同志和人大代表对昌吉市人民检察院近几年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建议该院要多渠道的加强民行检察业务宣传力度,拓展案源,不断创造出好的成绩。

    座谈会上,区院民行处王华武同志对我院民行科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及多年来开展工作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提出检、法两家在适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检察建议提起再审程序,加强对再审案件监督实施办法》的问题上要达成共识,以便于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再审改判率,解决上级院受理案件呈现倒"金字塔"现状。

    同时要求我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民行检察监督的新途径,积极与人大、法院协调沟通,通过宣传再审检察建议这一途径来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州院民行处崔处长认为此次会议开的很成功,特别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座谈会很有意义,昌吉市民行工作多年来走在全州的前列,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与会领导和其它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同时他对当前全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申诉案件案源的减少,要求我院扩大宣传力度,增强创新意识,做好息诉工作,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朱庆祥书记对会议作了总结。

    他说,这次会议开的很成功,计划性、目的性和针对性都很强。针对会后的工作他代表院党组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必须强化学习,更新知识,总结经验,创新工作。

    二是要加强与人大、信访、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沟通,借助律师宣传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为案件申诉人与检察机关之间架起一座维权绿色桥梁。三是继续和法院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与法院审判监督庭就抗诉案件质量问题多交流、多探讨,找准案件切入点,尽可能使检法两家对抗诉案件在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上达成共识,提高改判率。

    四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民行专家咨询队伍,帮助把好案件质量关。五是办理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坚持用"两率提高、结构改变、业务规范、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提升办案数量、质量和总体办案效率。

    最后朱书记表示今后在工作中继续接受人大和区、州两级院领导的监督,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民行科将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为年底争先评优打下坚实的基础。

    2.交警民警月星座谈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非常感谢领导对我们青年干警的关心和重视,给我这个难得的机会,让我与大家一起来学习、交流。

    我是2006年8月进入市院工作的,迄今已有整整五年。五年来,我由学校走向社会,是个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

    回顾起来,主要有四点体会与感受: 第一,要热情 热情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托尔斯泰曾说,一个人如果没有热情,他讲一事无成。

    年青人最大的特征,最主要的优势就是热情。作为一个年青人,必须要有年青人的样子,不能整天垂头丧气、没有激情,让别人说你不像年青人。

    热情意味着乐观、平和。上班以来,我每天开开心心工作,和和气气待人,从不带着怨气和情绪做事。

    虽然有时候也会遇到压力甚至挫折,但始终相信太阳每天都是新的。***年,我办理的**一案,一度遭到热炒。

    当时压力很大,很多晚上都睡不着觉,心想:别人一辈子可能碰不到的事情,我上班几年就遇到真倒霉,但却从来没有放弃,坚信自己,坦然面对,认真准备各种预案,最终在领导的关心和同志们的支持下,案件还是得到了妥善处理。 热情的基础是责任心,没有责任感对工作、对他人不可能会有发自内心的热情。

    在遇到问题时,不说“我不会”,而是勇当排头兵,多想想、多问问,努力把它拿下来,即使做不到完美也要把任务完成。06年上班时,被分配做公诉内勤,手头没有现成的资料,我一点点琢磨,硬是撑着头皮把一件件任务给完成了。

    当时曾有人对我说“别做内勤,内勤出不了成绩。”,可凭着一颗责任心、一腔工作热情,在内勤这个岗位上也收获颇丰…… 第二,要行动 上周,全国劳动模范白国洲同志来市院做报告,他讲一句话我印象很深。

    他说,美梦成真的第一步是“起床”。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理想或者是目标,但变成现实关键还是要付诸行动。

    我有个四岁的女儿,每天晚上都缠着我给她讲故事。讲故事过程中,我发现有很多故事自己之前其实都没怎么在意。

    比如,寒号鸟的故事,大家都比较熟悉,以前只觉得很有意思,留意的只是“得过且过”,现在想来其实还寓意着行动。光说搭窝而没有行动,寒号鸟最终冻死在寒风中。

    所以,再小的计划都必须把它付诸行动,再小的事情都要把它当成提升自己素质的重要途径。06年上班后,开始接触《检察日报》,看到上面有很多理论文章都是基层院干警写的,我就给自己定一个计划:07年一定要在《检察日报》上见到自己的文字。

    我通过电子邮件,投了几次稿都没有反应。别人说《检察日报》上面发文章的都是关系户,我想《检察日报》每年发表那么多文章,都是关系户吗?肯定是稿件风格不符合要求。

    后来,我开始收集《检察日报》,仔细研究观点版刊发稿件的特点,再投稿命中率就高多了。至今,我已在《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公诉人》等国家期刊上发表理论文章20余篇。

    前一段,**报社编辑还给我发邮件,希望我多给他们供稿呢。 第三,要谨慎 细节决定成败。

    也有人说,细节决定命运。这几年,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如***案、***案等,出现问题虽然都有一定的巧合性,但这些巧合往往都发生在细节上,主要是对一些细节考虑不周全。

    经历***案后,我对自己参与讨论或办理案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像律师一样思考;二是要像记者一样敏感。为什么要像律师一样去思考呢?因为律师的职能就是站在被告人的角度挑案件的毛病,搞审查起诉也是挑案件毛病。

    不同的是律师挑的是我们的毛病,而我们挑的是侦查机关的毛病。如果我们能像律师一样去思考,提前把毛病挑出来,在处理案件时就会有更大的余地,案件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同时,办理案件不仅要考虑法律效果,而且还要考虑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这就要求增强敏感性,像记者那样敏锐捕捉案件中的潜在的热点。现在,我国正出于社会矛盾凸显期,贫富差距日趋增大,下列案件比较容易引起网络关注的:(1)涉及国家机关可能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案件;(2)涉及公务员的案件; (3)涉及农民工、下岗工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4)涉及富二代、官二代、星二代等特殊社会人群的案件;(5)涉及记者、打假斗士、维权斗士等所谓正义名人的案件。

    对这些案件,在办理时必须谨慎,任何小的问题注意不到都有可能引起社会关注。 第四,要不怕吃亏 吃亏是福。

    没有人愿意同爱占便宜的人交往,只有吃亏的人才能正确面对自己,赢得尊重。 我在武汉读书期间,曾经在东风汽车本田公司干过一段时间临时翻译。

    当时,东风本田公司才成立,文字资料都委托翻译公司完成,尚没有专业的书面汽车用语翻译参考。而且,公司有个规矩:第一次做临时翻译的人,该期翻译结束时由中、日双方人员为其打分,平均分90分以上才可能在下一次继续做翻译。

    我当时大学毕业,虽说学的是商务日语,但对汽车术语一窍不通。第一天做翻译就懵了,啥也听不懂。

    但我态度好,主动跑到现场,帮中方工人师傅拿东西、干活儿,了解并用本子记下零部件的中文名称;然后,陪同日方人员巡视时,趁机问他们零部件的日文称呼。晚上回去翻翻词典,自己做一份专业用语汇集。

    第二天,当我带。

    3.市检察院就如何加强民行检察工作举行律师座谈会

    第一项议程是主管检察长李延怀同志回顾了我市民行检察部门自2008年以来做出的努力和工作,开诚布公地指出了我市民行检察部门目前存在突出的问题和制约我们工作发展的瓶颈,同时希望律师朋友们对我们检察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推进我们民行检察部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项议程是民行处长宋淑琴同志详细讲解了民行检察的职能和业务,尤其细致阐述了最新的两个会签文件精神和内容,指出了检察部门对法院民事调解和行政赔偿调解、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新规定。 第三项议程是到会律师从自己办案的实际出发,毫无遮拦地指出办案中的困惑和难点,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最后,李延怀副检察长做了总结性的讲话,肯定了此次座谈会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了民行工作突破瓶颈,摆脱滞后性的思路和意见,对我市民行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的作用, 本次会议气氛浓烈,与会律师畅所欲言。律师协会秘书长兰红珠律师认为:老百姓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监督的知晓度很低,作为职业律师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后才对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职能有了深入的了解,检察机关的宣传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崔树森、李长虹律师认为: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检察机关的事后监督性,具有滞后性,不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判决公正,提出了既然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就应该对民事行政案件从立案环节到诉讼活动过程中进行监督的新观点,提倡提前介入监督更能维护公平,更能凸显检察机关的职能;李永军律师认为:检察机关具有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的职能,那么对提起诉讼的主体尤其是原告主体如何确定尚需法律进一步的明确,同时他提出,对疑难的抗诉案件建立律师和检察机关的讨论和沟通机制;孙西峰律师认为:检察机关职能知晓率低,可否尝试在当事人立案时告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

    其他律师也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对检察机关工作开展具有宝贵的价值。 通过此次座谈会,我们认为:民行检察工作的开展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一是法律的宣传应当深入民心,当一次错误的、不公正判决、裁定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知道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一种更有效的方式。

    二是法律工作者用他们法律专业素养引导当事人对法律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向检察机关寻求救济,维护司法公正,应当畅通检察机关与法律工作者沟通的绿色桥梁。三是检察机关对法院的监督应当是全方位的监督,而不单单只是一种事后的监督,当不公正判决发生后,其实监督的价值已经大打折扣了。

    4.如何经营律师事务所

    如何经营律师事务所? 从律师事务所的开办说起,以及可以作的业务,还有如何盈利 问题补充: 那么如何开展业务呢 我们如何经营律师事务所?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6-18 19:28:02 发布人:qyzl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编者按:2003年岁末,法律出版社出版了《通向成功律师事务所之路》一书,作者高云通过收集的大量有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信息,深入分析了合伙体制、营销策略、人力资源精英、财务和质量控制以及事务所内部改革和发展的具体方案。

    即便若干年后,诚如高云自己所云:“我期待着将来有一日,中国律师业能够用自己的时间来证明,这本书中的理论是错的。这就意味着,中国律师业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和道路。

    到了那时,这本书就自然走完了它的生命历程,成为中国律师业改革大潮当中一朵小小的浪花,随着滚滚波涛远去。 ”但从法律出版社为该书出版举办的座谈会上了解到,就目前而言,《通向成功律师事务所之路》对于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这本书究竟会给律师带来些什么启发?引发什么思考?不妨先听听来自出版发行座谈会上律师代表的发言。 我们如何经营律师事务所? ——解读律师事务所成功之路 从企业成功之路谈起…… 郭梓林(北京大学历史文化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科瑞集团常务董事、副总裁): 感谢法律出版社给我这样一个说话的机会。

    他们冒了很大风险,请了我这位法学界的外行,来做一个专业会议的主题发言。可我这个外行竟然敢接受邀请前来“班门弄斧”,多少也需要一点“不知天高地厚”的勇气。

    首先我想坦诚相告的是:在自己并不熟悉的业内人士面前,我之所以敢于讨论有关我们通向成功之路的问题,是因为直觉告诉我:律师事务所与企业有许多相通甚至相同之处。 例如,与企业一样,律师事务所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进行合作的组织。

    无论是想做大或想做强,律师事务所本质上也是要解决一个关于合作的问题。而对人类合作问题的研究,正是我的关注点之一。

    众所周知,人类之所以能走到今天,成为这个星球的主宰,原因之一就在于比其它生物更能组织合作。 当然,人类的长期合作是一个巨大的难题,否则,我们今天的生活应该过得更好。

    第一,观点:真正需要做出的判断 尽管现在的很多律师事务所,都是采取合作(合伙)制的形式成立的,但要想真正实现高效率的合作,绝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通向成功律师事务所之路》一书中,多处涉及到了律师事务所的理念问题。

    我也承认,对于任何一个组织来说,理念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我认为还必须明确两个基本观点。

    第一,所有的企业理念都是意识形态。所谓意识形态,本质上是调动和影响人们思想行为的工具。

    有的企业提出要振兴民族的某某产业,或者要创立“百年老字号”企业,要造福一方等等,这些都是意识形态。 然而,解决人们之间合作的根本问题,就是参与合作者都能够从合作中得到好处。

    第二,人们是冲着好处才进行合作的。在选择与人合伙创办事务所,还是进入他人合办的律师事务所的时候,律师们的考虑大致相同:有没有好处?任何人平时都可以大谈理念,但真正要做出的判断,还是合作的好处在哪里,以及这些好处最后能不能得到手的问题。

    第二,目的:作为企业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其实也是一种企业。企业合作的目的是为了能够给合作者带来好处,律师事务所也应该如此。

    律师如果单干,本来可以过得很好,他们为什么还要合作、合伙呢?在我看来,合作至少可以带来以下四个方面的好处: 第一是更大的物质利益,即共享企业资产。 其中不仅是有形资产,而且包括无形资产。

    无论是提成还是发工资,律师们最终要在物质上得到比单干更多的好处。 第二是有利于实现个人的事业目标。

    所谓的事业目标,一是自己的感觉,二是要从人脉关系中体现,人们怎样评价一位律师是很重要的。如果全国的律师都认为你是大牌律师,那是很有成就的一种感觉。

    比方说你领导的事务所有5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其他律师或当事人都会感觉你了不起,如果还是在最繁华的地方,比银行的办公条件都要好,那就更有一种成就感了,接下来自然会业务大批来,事业大发展。 第三是情感的寄托。

    除了家庭之外,人的感情还需要寄托在一个相对固定的社会群体当中。 或者再说远一点,一个人80岁的时候可以跟人说,自己20岁的时候创办律师事务所,现在已经走过 60年了。

    虽然早就退休了,但这项事业是当年自己和大家一道创办的。看见自己当年开创的事业还在继续,这是老人最好的感情寄托。

    第四是知识的更新。知识要在动态中学习和积累。

    和大家在一起交流,甚至发生的各种冲突,也会给人带来新的知识。 第三,形式:物理、化学与生物 既然合作会带来好处,这些好处是怎么实现的呢?无论合作创办企业还是律师事务所,其好处大致由三种形式实现: 第一种是物理性质的合作,其效果是1+1≤2。

    如果一块石头重达150斤,但每个人都只能搬动100斤。如果不合作的话,这150斤的石头谁都搬不动;如果合作,别说150斤的石头,200斤的石头也能搬动。

    第二种是化学性质的合作。

    5.谁能给我一篇法律宣讲的宣讲材料

    当前,对法律进社区的普遍观点认为,司法行政进社区就是法律进社区,将二者等同起来。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混淆了司法行政进社区与法律进社区的概念,缩小了法律进社区的范围和内容,容易让人产生法律进社区就是司法行政的事,与其他部门、单位不相干误解,不利于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笔者试对法律进社区的概念进行分析,并对司法行政机关如何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发挥职能作用,把握工作原则,理顺各方关系,探索有效的组织运作形式进行一些探讨。

    一、理清法律进社区的概念1、对法律进社区的概念分析。笔者认为,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概念应当是:凡属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实施、作用于社区的管理、服务、援助、宣传教育等活动,都属于法律进社区的范畴。

    如社区居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涉及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社区治安涉及的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社区服务、保障涉及的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困难户和低保对象、失业人群等;社区建设涉及的小区规划、出新、物业管理、消防、排污、绿化、美化等;涉及相邻关系中的阳光权、噪音污染、油烟污染以及违章建筑、装潢等;涉及到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外来人口问题等等。这些都是社区建设中涉及法律的问题,都可能产生侵权和纠纷,也都需要通过社区建设、管理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社区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来解决。

    6.组织会议

    座谈会这种会议形式、内容、方法都比较灵活,规模也都较 小,参加的人数几人,十几人,几十个人都可以。

    一般都围绕某一事件,某项工作,邀请有关方面的人士参加讨论,征求意见,以 便更好地做好工作。 开座谈会的方法一般是: (1) 确定座谈的主题。

    确定主题时要注意尽可能地集中,一 般情况,最好围绕一个题目进行座谈。座谈的题目也尽可能小,往 往题目一大,座谈就不易集中,效果也不会好。

    座谈的主题应是 青年关心的,或是青年思想上的热点问题。这样才能引起与会同 志们的共鸣,座谈才能有针对性,有深度,有思想。

    (2) 要根据座谈会的主题,有针对性地、有目的地邀请有关 的人参加座谈。被邀请的参加座谈的人要有代表性,要有一定的 思想文化修养。

    如,想围绕“互联网对青年的影响”这一题目组 织一次座谈会,邀请参加座谈的人除了青年网络爱好者、各方面 的青年、共青团组织的代表外,还应该邀请文化界、教育界、理 论界等人士参加,从文化、社会、青年工作方面去研究讨论互联 网对青年的影响,从中得到有益的启迪和帮助。 (3) —个好的座谈会开完之后,要留下有价值的东西,比如 形成一个座谈会的《纪要》或者其他文件材料等等。

    会议的组织 者要做好会议的记录,把发言人有意义、有价值的发言完整地记 录下来,再根据会议的主题进行归纳整理后,形成座谈会的《纪 要》,并根据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或下发到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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