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人变职情况说明
1.被公司直接调职(确切说是降职),没跟我商量,也没经我同意签字
1. 调岗是对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例如不胜任,经培训后仍不胜任,企业能举证证明的)下,需要征得你的同意,如果你不认可用人单位的调岗行为,应当向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发函,说明情况,明确表示,不同意调整现有工作岗位。至于你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暂时不好判断,要看您明示不同意之后,观察用人单位下一步行动,再行判断。
2. 如您不同意调岗,并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不能机械的理解为只能恢复原职或开除,优秀的HR还能有更多的方式方法,例如协商解除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操作证明您不胜任原岗位工作然后依法调岗或民间俗称的“穿小鞋”等方式。
3. 如果您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后,用人单位与您协商解除,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上一年度12个月的平均工资数额。
4. 如果您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后,用人单位强行与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可能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涉嫌违法解除,如果能够经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确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那么您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就是第3项中您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2倍。
5. 如果准备仲裁、诉讼解决与用人单位的矛盾,请您保持警惕,注重对于证据的收集。
2.关于公司内部调岗的一些问题
1、企业有权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变更岗位设计,岗位的合并与拆分是常有是事,不可能针对某个人。如果合并后你业务量可以在原规定时间内完成,说明岗位合并比较合理。如果超过一半以上的时间不能正常完成,可以向人事部门说明情况,请他们调查核实,重新考虑岗位合并一事。
2、岗位合并后薪资问题。有两种情况:
(1)一般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办法,即薪资不同的岗位合并后的新岗位(业务内容与原两个岗位均不同)依较高岗位的工资标准为准。
(2)重新核定工作量,依据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及负荷情况,重新确定合并后新岗位的薪资标准。这个薪资在整个组织中是比较公平的,但与原岗位比,可能高,也可能低。
通常岗位合并,都会增加工作量,但需要与公司其它岗位,综合平衡一下,如果基本公平,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因为你觉的增加工作内容,但没有同时增加工资,人事部门则可能认为,你原来工作不饱满,才将两个不太饱满的岗位合并在一起的。所以你要同其它人的岗位负荷做一个比较,并将自己的工作日志作个详细的带时间流水记录,带上一周的记录找他们,这样他们会认真考虑的核实的,因为这样做是“对事不对人”的 ,主要针对岗位内容,不是针对人事部门的,比较能达成一致,取得“双赢”的结果。如果通过记录,真是不公平,也无法协商一致,有两种选择:
(1)你很看重这份工作,希望继续工作,因为可能会随着翻译工作量的增加,岗位还会拆分的,那么你只好接受目前的现状,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2)到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劳动局、仲裁机构进行维权,对薄公堂,争取自己的权益。然后找机会,另谋出路吧。
3.问离职的员工还能回到愿工作单位不,原公司愿意接受不
一般情况下,大家都讲求个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原则,不会再次回到离职过的单位,除非是原单位在增加薪酬,提升岗位的情况下,来请你回去
你这个所谓的离职,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
所以情况也要从两方面分析了
主动离职,说明你找到更好的发展或者是冲动离职(也就是比如跟领导不对付,跟同事不和谐这类情况造成的),而且你也说了自己表现差,经常迟到,你觉得你再次回到这个单位,所面临的情况会有所改观吗?可能你觉得自己会变得积极,不会再迟到,人是会变得,两个月以后,你依旧会迟到、表现差,因为你有了一套在这个公司混日子的方法,你觉得你会轻易放弃吗?
被动离职,被开除、裁员、逼迫辞职等等。说明你的岗位可有可无,或者你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以至于你的作用和创造的价值小于给你付的薪水,那公司为什么要让你回去呢?你回去以后能接受一个很大程度薪资或者岗位跳水的工作,并且在背后被人指指点点吗?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比如生孩子,结婚这种事情,没有大假,打算自己休整一段时间的,这种当然是可以回去的,但是看你的表述,应该不是这种情况吧
所以,不建议你回原单位
4.公司变更是一种制度吗
公司的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
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编辑本段公司变更提交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编辑本段公司变更内容 1.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3.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 5.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6.公司类型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股东和股权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8.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登记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
编辑本段企业改制流程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流程 1、制订改制方案;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3、产权界定; 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 5、资产确认: 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代表)大会确认。
5.最近好难过啊 因为工作的事 我不想在这个厂做了 老板不肯我辞职 原因
可以走,你可以以紧急理由情况有变为有(可以找些有说服力的理由与借口),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三天提出书面形式离职申请,试用期过后提前一个月。
你对比对照一下你自己的情况更符合哪些要求,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签订。劳动法有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一个月内的期限)均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继续做下去,将要按照法律规定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你双倍的工资。
他不给你辞,你自己手写两份离职申请书,一份交给当地区《劳动调解委员会》并跟他们说明情况(一般我建议你先找当地劳动局咨询这方面的流程)一份交给用人单位我,不管他们批不批,到离职最后工作日你可以不用去上班了,而是问他们你的离职情况,说你的离职已到期,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如果他们拒绝,你可以申请劳动调解了,记住一条的是,你至少要保留你的证据证明你在他们公司单位上过班,比如厂牌之类,发工作的工资单。
社保缴费单据,随便一样就可以了,用法律镇压他们,你不用怕的,我都搞过两次了,一般没到劳动调解,他们就乖乖就范了,可见法律的威慑性是很大的,坚决支持你走司法维权,记住:申请调解跟仲裁是不要钱的,不用怕这些,一毛钱都不用。
6.公司为什么变为风险纳税人
一、纳税风险的表现企业纳税风险主要包括财务、法律两个方面,主要表现为企业财务方面受到损失,但也存在因违法受到处罚及丧失企业信誉风险。
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盲目纳税。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忘缴或少缴了税,或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知无故多缴纳了税款;二是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筹划结果小于预期值,筹划成本大于筹划带来的收益,其结果大致分为以下两类:一、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少纳税,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罚款,多交滞纳金,降低纳税企业的信誉等不良后果,不仅企业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财务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二、税法使用不当,盲目交税,多纳税款,增加不必要的税务成本,而导致企业利润的流失。
二、纳税风险的特征(一)客观存在性。税收的特点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这些特点决定了企业的纳税风险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企业必须依据税法规定纳税。
只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不论亏损或盈利都会涉及税收,我们无法回避纳税风险的客观存在,不同行业、经营规模、资金状况的企业表现出不同类型的纳税风险。(二)可控性。
纳税风险虽具有客观存在性,但风险是可控的,风险是对未来不确定性事件的一种反应,是可以通过对现实经营状况的观察、参照经验而加以控制的,运用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掌握风险的规律,形成一套合理的降低纳税风险的内部管理体系,可以提高企业应对纳税风险的能力。(三)主观判断性。
纳税风险是主客观原因相互作用下引起的,一方面,企业纳税风险的产生与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密切相关,业务素质高、抗风险意识强的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可以建立合理的纳税风险防范体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正确识别、预防纳税风险;另一方面,纳税风险也与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密切相关,税务部门有时会对企业依法纳税的行为做出错误的判断,误认为属于违法行为,这也会造成企业的纳税风险。三、企业纳税风险形成的原因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企业的纳税风险分布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它的形成是企业内外部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应对纳税风险首先要正确识别风险形成的因素,纳税风险的来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内部原因1.企业管理者理念缺失。
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理念做为企业发展的标杆,会影响企业的纳税行为,错误的纳税理念会造成企业纳税风险的形成。一是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认为通过社会关系、打法律擦边球就可以少缴税款,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怀着侥幸心理偷税漏税,滥用职权指使会计人员做出与税法相悖的行为,长此以往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风险。
二是有企业管理者在税收问题上进入“税是财务上的事”的误区,由于欠缺应对纳税风险意识,单纯的认为没有收到税务部门的处罚便不具备纳税风险,轻视纳税管理问题,以不懂税法为理由而推脱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将纳税问题全权交由财务人员负责,在决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时通常不考虑纳税因素,财务部门缴纳税款时更是无人监管,造成企业纳税风险的形成。这些问题在日后都会成为影响企业的纳税风险的因素。
2.企业财务人员纳税意识缺失。税收问题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切身利益,任何企业运营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缴纳的税款作为企业一项重大成本支出,一定程度上会削减企业的利润,一些企业会计人员缺少正确的纳税意识,为获取管理人员的重视,减少纳税成本,虽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缴税的义务,但为了企业经营利润的不流失不惜隐匿实际销售收入,违法不申报。
3.企业涉税人员素质低,责任心不足企业生产经营与风险控制的有序进行,不仅需要员工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还需要高素质与良好的品行。目前,部分企业涉税人的文化素质与专业技能都有待提高,企业员工素质较低,责任心不足,在处理涉税业务时出现的差错率就会增加,不可避免的出现非故意性的违规事件;企业管理层缺少职业谨慎性与专业判断力,一味追求近期利益,只知以权谋私,认为与税务人员搞好关系便能避免纳税风险;企业财务人员身兼数职,缺少责任心而不合规定的处理发票、会计核算处理马虎不得当、纳税申报不及时、税额计算中有所遗漏也不予检查,虽然很多都不是故意进行的违法行为,但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避免的纳税风险。
4.企业不当税收筹划。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纳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进行税收筹划减免税负是毋庸置疑的。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内部减少纳税成本的生产经营行为,筹划方案的确定与与实施都由纳税人主观选择,但方案是否合法有效、取决于税务机关对筹划方案的认定,如果方案并不能符合法定规定,则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避税,不仅没有利益流入还会带来罚款等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8685e5aeb931333363373639纳税风险。5.企业与税务部门沟通不畅。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能力极为重要,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因为性格等原因缺少良好的沟通能力,对税务人员的疑问回答含糊或对自己的账务处理难以解释清楚,导致企业与税务机关。